蹩脚魔术师 第七话 在王都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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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庆幸的,各位,我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所以,我们平安的护送马车到达了王都……

  恩?你们说这也太快了点?

  啊哈,对不起,因为一路上并没有再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所以我,就不再提了..26dd.Cn

  不过,那天确实很危险,我着实捏了把冷汗……

  还好艾丽丝虽然已经“暴走”,但是下手依然十分有分寸。

  那伙毛贼除了全身粉碎性骨折外,就只是被火焰烧了几把,不过没成焦碳,所以他们没一个有性命之忧,只不过,他们大概要在床上躺一辈子了……

  好了,我们还是别提这些,你们的神经可没我这么坚韧发达,晚上会做噩梦的……

  正如我所说,我们已经抵达了王都。

  各位,你们可知道,王都最著名的地方有哪几处?

  皇宫?靠,废话,王都自然是有皇宫的,还有呢?

  王都图书馆?对,这是一处,但是还有……

  什么?八大胡同?靠,你他妈给我滚开,我们神圣,伟大而圣洁的王都,怎么可能有那种低级烟花场所?!

  哈,没人能猜出来吗?

  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王都最最著名的地方就是——“好又来”!

  它是王都最豪华最亮丽的旅店,也是整个世界上最豪华最亮丽的旅店!

  它收费公道,不管是贵族,平民,有钱人还是穷人,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位置,因为,这里最低级的消费只需要一个钱币!这是一个乞丐也能付出的价钱!尽管这个消费买到的只是一小杯清水……

  各位,你们知道,我曾经在王都呆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可是天天在“好又来”消费,根据我天才头脑的计算,“好又来”虽然生意兴隆,但是,它所赚得的利润,几乎是只能勉强维持着庞大的开支……

  不要怀疑,不要吃惊,我说的绝对是真的!

  想想吧,至少一千五百人以上的漂亮女服务生,三百人以上的保安人员,而且都是有正式称号的“剑士”,光雇佣这么多一批人,每月需要支出金币的数字,保守估计也得在一万枚以上……

  我实在无法想象,“好又来”的幕后老板,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说了这半天,我似乎始终没有提到正题,而是一直在打偏锋……

  不,你错了,其实我一直在谈论着正题!因为……

  “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的市长大人的委托,就是要求我们把这辆破烂马车,交给“好又来”的老板。

  如今,我们正在“好又来”最高层上的一间会客室里,等待着接见。

  这就是我不得不顺带提提“好又来”的原因……

  老实说,我心里有点不安,委托看来是能顺利完成,这应该没问题……

  但是,“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的市长大人会不会赖帐,不给我们报酬呢?

  或者……他在知道我们完成任务后,拿出一万两万的金币请杀手来做掉我们呢?

  “吱呀……”

  正在我胡思乱想间,会客室的门开了,从外面走进一个人来。

  我急忙端坐好身子,却发现只是一个女服务生,是来奉茶的,靠!

  “吱呀……”

  服务生出去不久,门再度打开了……

  外面居然一次性进来五个人……

  “爸爸?!”

  咦?艾丽丝有五个爸爸吗?

  “艾丽丝?噢……艾丽丝,真的是你吗?”其中一个一头灰白头发,身材魁梧,微微有点发福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很吃惊的样子。

  哦,原来艾丽丝只有一个爸爸……

  “爸爸!是我!艾丽丝!”

  “真的是你!喔,我的宝贝,你可知道我有多么的想你吗?你可知道你妈妈有多么的担心你吗?”

  “爸爸,我可真没想到可以在这里见到你!”

  哇噻,艾丽丝居然对她老爸一点礼貌都没有,这实在太……令我意外了……

  “啊?哈哈哈……”中年男子似乎有点心虚,只能发出一阵无意识的声音。

  “你是跟踪我到这里来的,是不是?爸爸!?”

  “啊……哈哈哈哈……”

  “你是跟踪我到这里来的!?是不是???爸爸!??”

  我的天啊,艾丽丝,你可不要在这里“暴走”啊!

  “当然,当然不是啦,因为爸爸在这里新建了一座庭园,正好完工了,所以爸爸这次是来视察的,碰到艾丽丝是巧合,巧合……”

  突然,艾丽丝父亲右手边的男子上前了几步,拦在他的面前:“维多路先生,我感觉到一股邪恶而污秽的气息,看来这里有吸血鬼的存在!”

  “喂喂喂!你也太不礼貌了,什么邪恶污秽的气息啊,明明是我罗尼男爵,高贵圣洁的气息!还有,我是伟大而不朽的男爵,不是什么吸血鬼!”罗尼费力的从鸟笼缝隙里钻了出来,恢复了原身,义正词严的纠正。

  “哼,果然有吸血鬼,不过,你马上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好大的口气!无比的狂妄!要知道吸血鬼可等于是不死之身,只有超强的力量或者神圣的力量才能伤害和杀死他们,罗尼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男爵,但是他毕竟还是个吸血鬼,并且在魔法方面有着接近贤者的实力,而肉搏方面,我想应该也有接近剑士的水平吧。

  “笛克叔叔!你可不要伤害小萝卜头,他是我的宠物!”艾丽丝指着正气到头冒青烟,眼喷怒火的罗尼说。

  “哦,这样吗?那就算了……”笛克缓缓退下,回到原来的位置。

  唉,罗尼可真是冤枉啊……

  在艾丽丝的高压管制下,罗尼只能过着用番茄酱来代替血液来喝的日子,最多最多也就能喝到一小杯红酒,对于可怜的吸血鬼来说,没有新鲜的血液可喝,那日子是过得生不如死啊。

  恩,看样子,一时半刻还不会完事,我还是先出去溜达溜达吧!

  跟艾丽丝打个招呼,也不管在场人的反应,我旋风般的冲出门外……

  去哪好呢?噢,对了,王都图书馆!

  看看有什么新书收藏进来没有,说不定还能顺手牵羊摸上几本成为我个人的收藏品……

  王都图书馆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

  交纳了一个金币的入馆费后,我信步走进了大门。

  去哪个专柜好呢?

  各位,你们一定会认为,我,会去看灵魂系,精神系魔法的专柜。

  很遗憾,我以前就提起过,这类魔法书籍,只在魔法师公会才有收藏,还是绝密性的东西,王都图书馆虽然藏书丰富,几乎无所不有,但是这些东西是不可能有收藏的。

  那么,到王都图书馆里来到底能干什么?

  嘿,里面有不少古老的典籍,记载着各种各类有趣的事情,比如一些故事,一些人物的传记,总之,想要查什么资料,来到王都图书馆就没错了,在里面,你一定能有所收获。

  首先,让我到人物传记专柜去看看……

  花了大约半个小时,我终于翻查到有关于三百年前邪恶银发贤者奥笛的人物传记……

  传记里对奥笛的评价是狡猾,无耻,卑鄙,邪恶,阴险……

  总之,奥笛可以说是一切罪恶的代名词……

  但是,粗略的翻了翻这本厚度足有二十厘米的传记,我居然没发现里面有详细的记载奥笛作恶的事件,大多是含糊其词,或者是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情——比如说,奥笛用死人的尸体来做魔法实验。

  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过错,不用死人的尸体,难道拿活人来做实验?

  合上书本,我瞟了一眼传记的作者,哈,曼斯特,奥笛曾对我提起过他,三百年的大魔法师,正是那帮专门和奥笛作对的老家伙之一。

  做完这一切,我已经花去了近两个小时,那么,接下来,我该去哪看看呢?

  啊,对了,去查查“剑圣塞可利昂圣痕”吧,在这里,应该能找到一些资料吧?

  恩,我想,应该是去哪个专柜呢?

  纹章力量……

  唉,真麻烦,这个应该属于什么类别呢?

  “剑圣塞可利昂圣痕”……

  啊,对了,剑圣塞可利昂!这一定是一个有名的人物,那么,我先找找有没有他的传记吧!

  嘿,找到了!《剑圣塞可利昂传记》!

  就是这本吧!

  抽出这本发黄的书籍,我发现这本书已经残破不堪了,并且焦脆,仿佛稍微用力一点翻动它,都会使它变成一堆纸屑……

  唉,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东西了,能保存到现在都是奇迹,我还是先找图书馆的管理人员问问,看看还有没有相关的书籍资料。

  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戴着一副特大号眼镜,浑身散发出学者气息的年轻人……

  呃,三年前的那个老家伙呢?怎么会是这个小孩子看守这里??不管了,反正跟我没关系……

  听了我的要求后,他答应替我查查……

  跟着他来到图书馆管理室,看着他吃力的从一个大书柜里搬出一垒一垒的帐本,然后一本本的翻查着……

  我忍不住问了句:“你这是在干什么?”

  他抬起头,用手扶了扶快从鼻梁上掉下来的大眼镜:“喔,这些是图书馆的书目索引,根据上面的记载,就可以很方便的找到你所需要的资料……”

  噢,天啊!看着这些起码需要看上半个月才能看完的帐本,我觉得我快要昏倒了……

  我当然不可能在那等半个月,当然,也可能我运气好些,在第一天所翻查的条目中就能找到我所需要的资料,但,对于一向不信奉自己运气的我,是不可能有这种好运的。

  可是人家这么热心的帮我查找,我该怎么办呢?

  恩……啊,该不会是要收费的吧?!!

  “呃,对了,我有急事,需要先走了……”

  没办法,还是找个借口先溜吧,反正也在外面呆了三个小时了,该是去跟艾丽丝他们汇合的时候了。

  “哦,好的,我会继续帮你查找的,这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不过最多十天,就可以有结果了吧……”眼镜男这次没抬头,专心翻查着。

  哈,我居然碰上好人了,恩,好吧,反正在王都呆上一段时间,也不需要花几个钱,目前钱袋还有富余,就先别急着回“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吧……

  礼貌的向他告别,我快步走出了王都图书馆,回头望了望这座宏伟,古典的大建筑物,我再一次的感觉到——王都图书馆,实在太美了!

  啊!糟糕!我怎么忘记顺手牵羊摸几本书出来了?

  虽然很不甘心,但我更不甘心再付一个金币的入馆费,只好悻悻的走了……

  回到“好又来”,气喘吁吁的爬到最高层,足足二十层楼啊!累死我了……

  推开那间会客室的门,我走了进去……

  恩?人呢?

  整个会客室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哇勒,居然不管我就先走了?我出门时好象有跟你们打过招呼勒……

  “你总算回来了……”

  呼,还好,奥笛这小子在,不过,他脸色发青,好象有点不对劲……

  “恩,你怎么了?”

  “艾丽丝跟着她父亲去了那座新建的庭园!”

  呃,原来如此,难怪不见人影了。

  “他们开了一个宴会!大吃大喝!可是艾丽丝却要我来这里等你!!”

  真可怜……难怪他脸色发青,换了我只怕也会这样……

  “那我们快点走吧,去晚了恐怕连骨头都没得啃了……”

  老实说,我也已经饿了……

  于是我和奥笛又从“好又来”出来,这回可轻松多了,毕竟是下楼梯嘛。

  “咦?怎么不走了?”

  奥笛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我……

  我怎么会有不祥的预感,难道……

  “你要我吗?”

  啊!果然!为什么我的预感这么准确?!

  “你要我吗?”

  街上的行人都奇怪的朝我和奥笛望来,天啊!这可是在大街上,“好又来”的门口,人流量大得很啊!

  “你要我吗?”

  “要……”

  不等好奇的人们把我和奥笛包围,我一把抱起奥笛,如受惊的兔子一样逃窜……

  5555555……

  我无愧是倒霉的蹩脚魔术师,不但被同伴遗弃了,而且他们还送了一个累赘给我……

  我是谁?我从何而来,又该到何处去?我从不信奉命运,但我不得不承认,冥冥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着世间上每个人,对于每个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还是那个在马戏团工作的魔术师,每天赚着微薄的薪水,尽管那只能让我在勉强吃饱之外还有些许节余……

  当然,现在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的手头宽裕多了,俨然一个小富人……

  只不过,因为多了个银发的小鬼,这实在让我对以前的生活有更多的怀念。

  但是,我却不得不带着这个小鬼,尽管我不止一次的生起让他滚蛋的想法,但最终我还是没有付之行动,也许,这个小鬼,就是我的宿命……

  现在,我没什么所期盼和希望的,只是要奥笛这老小子马上出现就好,否则,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唉,还是找个酒馆坐坐吧,实在走累了,何况怀里还抱着一个小鬼……

  步入一间脏乱不堪的小酒馆,里面的气味实在刺鼻,不过对我来说,并不算很难忍受,于是我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下。

  “看哪!一个魔法师!”

  呃?我是魔术师呀?并不是魔法师勒……

  “天哪!一个魔法师!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看起来并不象很落魄的样子!”

  汗……我看了看身上穿的魔法袍,终于明白了,唉,都是五百个金币买的袍子惹的祸……

  “你确定他是魔法师吗?他并没有魔杖……”

  呵呵,其实我是有魔杖的,尽管只是一个价值五百金币的低级魔杖,不过那把魔杖,开始我从“好又来”会客室里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上,后来回去,却发现不见了,我想应该被艾丽丝他们拿走了吧。

  “他可能只是一个刚刚入门的菜鸟魔法师……”

  唉,这句话倒是说对了,只会“**”与“精神魔球”两个魔法的我,确实属于魔法菜鸟……

  “不管怎么样,他是一个魔法师!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哎,为什么,这些人总是有闲心对事不关己的事情抱以极大的兴趣,一个魔法师走进一间酒馆,有什么可奇怪的吗?何况我并不是一个魔法师!真受不了这种唠叨,我看我还是走吧……

  “噢,看,他走了!”

  “恩,他可能是走错门了!”

  “我就说嘛,一个魔法师,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

  白痴们!不再会!

  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句,我离开还没被**坐热的板凳,走出这家肮脏的酒馆外。

  继续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我全没注意到,在我从那家酒馆出来后,酒馆里又有三个面黄肌瘦,痞子一样的人物走了出来,跟在了我的身后……

  然而,我最终还是发现了他们……

  其实,当你在僻静的小巷独自行走时,而身后不紧不缓的跟着三个人,我想任谁也会发觉异常……

  各位,看着这三个面黄肌瘦,身材荏弱的痞子,我并不怎么在意,我并不认为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别以为我是在吹牛,我说的话向来是大实话……

  哈哈,你们忘记了?我,是一个蹩脚魔术师,而且还拥有我常为之自豪,被我称之为“无敌飞毛腿”的一双腿,这双腿最伟大的一次事迹是曾经帮我逃脱一条红龙的追杀,它为我的性命做出一次又一次的贡献,若不是有这么双腿,我想我此刻早已不知道是存在在哪的一堆粪便了……

  老实说,我不可能认为,这三个人能有我这么好的一双腿,就算我多了一个累赘,但我自信,他们还是比我的脚程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不过,凡事不一定要用逃避来解决,各位,你们说是不是?

  “三位,你们跟在我的后面,是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不管怎么说,我先搞清楚他们的意图再说,当然,如果并不是找我的那就更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我的双腿早就走累了,实在不想再激烈的运动一番……

  三个痞子互相望了一眼,朝我逼近了几步:“哈哈,没什么,只是想向兄弟讨几个小钱而已……”

  嘿,果然是看中了我的钱包,不过,如果只是要几个小钱的话,那么我还是慷慨的施舍给他们吧,反正他们的样子也和要饭的差不多……

  解下腰间的钱袋,我从里面掏出一枚金币,拿在手里抛上抛下:“一枚金币够了吗?”

  三个痞子贪婪的望着我握在手里鼓囊囊的钱袋,一边朝我逼近着:“嘿,伙计,这样未免太小气了吧?把钱袋给我们,那枚金币你自己留着吧……”

  靠!也太黑了点吧,这就是所谓的一点小钱,我的钱袋里金币虽然不多,但是多少还有三百多枚……

  当然,这并不是我的全部家当,上次做完屠杀魔狼的任务,我就在公会开了个户头,把两千金币的报酬存了进去。

  “我可不是你们的伙计,别胡乱称呼攀关系,至于你们的要求嘛……如果我说不呢?”

  “你最好答应,这样对大家都好,否则你就得吃点苦头了……”

  这时他们三个离我已经只不过三四步的距离,看来他们认定我是一个菜鸟魔法师了。

  确实,假如我是一个菜鸟魔术师的话,今天就在劫难逃了,这么短的距离,根本没办法念动咒文施放魔法——这三个家伙只要随便紧冲几步,就可以用拳头打断咒文。魔法师肉搏能力当然不会很强,一个打三个,恐怕不会很乐观……

  但是很可惜,我并不是魔法师,虽然我是魔术师,但这跟魔法师没什么关系,我的体质还算不错,肉搏能力,也还勉勉强强……(记得有读者称之为打不死的蟑螂,体质当然是很不错的^0^)

  不过,我并没有兴趣和他们再纠缠下去,更没有兴趣一个打三个……

  把手中的那枚金币重重抛向了空中,他们三个不由自主的顺势上望……

  “再见!”

  很有礼貌的挥手告别,我扯起“无敌飞毛腿”开溜了……

  奥笛总算又“回来”了,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去到艾丽丝父亲维多路先生所新建造的庭园……

  不过,这已经是夜幕深深的时候的事了,别说赶上宴会,就是晚餐,也已经结束了……

  在维多路先生问我们吃过了没有的时候,我们还不得不死要面子的说,在外面已经吃得很饱了……

  这回奥笛没话可说,他自己出了“状况”,不能怪谁……

  在佣人整理好房间后,我们各自回房睡觉,不一会儿就都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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