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可知我是怎么来到秋水山庄的?”先问问这副身体的主人是怎么死的吧
“这个,粉蝶不太清楚,好像是公子拜访客人回来的路上发现受了重伤的武姑娘,然后带您回来。请人医治。武姑娘,您知道吗,您已经昏睡3天3夜了。”希望自己受重伤不是因为被仇家追杀就好。
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接着问。“那为什么你的头发是粉色的?你家公子则是紫发紫眸?”对于彩色的头发其实我一直很向往的,苦于可怜自己终日空空的荷包,所以从未染过发。
“我们彩云国的国民天生就是彩发,银发蓝眸是皇族的特有标志,而我家公子的紫发紫眸则是血统纯正的一种象征。”
“血统象征?”
“因为我国开国帝王曾下令,只有同族的国民才可通婚。可是多年下来,却生出来不少畸形儿,导致人口的急剧下降。本以为是天降神罚灭我彩云国。没想到突然出现了一位神人,他说这是因为同发色国民通婚之举,只要不同发色的人通婚即可。虽说当时的帝王心有疑虑。但是,改异异族国民通婚之后,畸形儿的出生才比例逐年下降,不过有些人却不以为意,仍然同族结婚,所以才有像我家公子这样发色与瞳色相同的人,这也成了血统纯正的证明。”丫的,原来那个紫衣帅哥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不知道他哪个地方有隐疾,最好是……嘿嘿,坏笑个。让他上来就骂我是荡妇。
“那是不是以发色分等级啊,比如皇族是银发,贵族是别的什么颜色的头发。”
“那到不是,除了皇族特有的银发之外,并没有以发色分等级的说。”
撇撇嘴,没有在问下去,想必也问不出什么了。可是等粉蝶拿过那几件黑色衣服的时候,我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丫的,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一美女啊,干吗让我穿的像黑寡妇似的。
粉蝶解释道:“这是公子吩咐的。先让武姑娘穿这身衣服。”
“噢,是这样。”略微有些失落,其实这个国家的衣服很有特色,很好看的,有点汉朝服饰的感觉。
“最后两个问题,第一现在我换知道你家公子的名字呢,第二你猜我几岁?”到现在才问紫衣公子的名字,是因为刚刚想起待会儿要去见他,不知道名字不好称呼。还有我可是刚满18啊,可不想一下子穿越成28,那我多亏啊。(其实是自己根本没有分辨人年龄的本事,反正在我眼里小孩就7、8岁,超过10不予考虑,现在那人啊,14长得像18,38的长的像20多。没猜啊)
“嗯,公子说想要知道他的名字,请武姑娘亲自去问,还有姑娘您今年应有16岁。”
“吖,你真知道我的年龄啊。”虽然不知道那个紫衣帅哥为什么叫我亲自去问他的名字,不过粉蝶却知道我的年龄,这到有些让我兴奋。(其实比我穿越前的年龄小就成)
“因为姑娘的肩头有一颗水滴痣,彩云国的姑娘只有年满16岁,才会生长此痣,以后每隔一年生长一颗,直到形成梅花样,不过我国女子最多只长3颗就……”粉蝶说到这里,小脸通红,就什么也不肯再说了。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粉蝶不肯再说的原因,不过各位聪明的看官大大,肯定猜出来了吧。呵呵。
本想自己穿上那黑色的衣服,可是哪是里哪是外我都分不清,捣鼓了半天还是放弃了,任由粉蝶打扮起来。其实粉蝶还想帮我化妆的,可是我实在没有那个习惯,也受不了那股脂粉味,所以只让粉蝶帮我把头发挽起,扎上黑色的发带罢了。最后看看镜中的自己还是有些不习惯,突然从一个被人当鬼的女孩一夜之间变成一个风情万种的狐狸精。任谁心里也有别样的滋味吧。虽然是喜悦占大部分滴!
跟随粉蝶出了门,这才发现,秋水山庄果然不是吹的,(是盖滴。呵呵。)跟电视里见到那种有钱人家的院子是一模一样的,有假山,凉亭,池塘,大花园,还有用圆形拱门把山庄分成一个个小的院落。
不禁偷偷苦笑一下,希望那个紫衣帅哥给我点钱,打发我离开,要不然想跑都跑不了。我可是个大路痴啊。(真的泪娃娃也是大路痴,学车的时候就因为不分东西南北,被教练好一顿说,不过说完也照样不分东西南北。)
七拐八拐的,就当我不耐烦的时候。粉蝶轻轻对我说:“武姑娘,请稍后,我前去禀报一声。”
然后,粉蝶转身进了书房,此时我却不安分起来,就要再见到紫衣帅哥了,心里好像小鹿乱撞一般,也不知道他是否相信我失忆的说辞,更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样。即使自己是个大大咧咧,干事随性的人。在一个未知的世界,还是希望有人可以依靠的。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粉蝶出来了。“武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深吸一口气,该面对始终要面对。因为既来之,则安之嘛。
抬脚进入书房,四下偷偷打量。靠门口的窗下横放着一张紫檀书桌,桌角上一只铜香炉冒出袅袅轻烟,淡淡的檀香弥漫在空气中。房中的其他几面沿墙摆放着高大的书架,整齐的排列着一层层线装书。紫衣帅哥,正在写些什么,想必是练习书吧。不知道彩云国的文字是怎样的,希望是隶书,宋体之类,能让我看懂的文字。
轻轻摇摇头,却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开口。不管了,“紫衣帅哥,很感谢你救了我,不过我失忆了,所以现在没有东西可以报答你的。而且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身无分文,所以希望公子借我一些盘缠,是借哦,等我家人找到我之后,会加倍还你的。所以……”
“既然你失忆了,又怎知道自己有家人,即使你的家人找到你。你又怎能肯定你还的起借我的银两?”紫衣帅哥不紧不慢的说,声音中依然带有那种穿透力。
“吔,这我倒是没想过。”(事实上,我就想骗俩钱,然后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如果工资高,攒够了再来还他,如果工资低,那我想他也不缺那点钱。还有本就不想有什么家人找到我,如果这副身体的主人是因为被人逼婚或者被人追杀,逃跑路上让紫衣帅哥救了,但是却让我附体了。那别人可不知道啊,在把我杀了,或者被所谓的家人逮回去嫁人怎么办)
“那,那你想怎么办?”语气中带有些许无奈。
“你可知为了救你,我可浪费了一株千年人参和一朵罕见冰莲花。这两种药材皆是稀世珍品,即使皇家也不一定有,所以是有市无价,不知你想出多少银两买下呢?”
“千、千年人参?冰、冰莲花?喂,不会吧你,你知道我是谁啊,就用这么珍贵的东西,真是浪费了。”我有些可惜的咂咂嘴,这些东西只听过没见过,就算是救我,让我看一眼再救我也行啊。(丫的,你要醒了,还用浪费这些好东西啊。)
“那么说来,我救你还救错了?”紫衣帅哥的手微微一顿,脸上像有些不悦,但又不像。反正看不出什么大表情。
“嗯,话不是那么说的。我还是很感谢你救了我的,可是呢你说了那些东西有市无价,我也说了自己身为分文,要不你让我出去打工慢慢还你?”先探探口风
“何为打工?”
“噢,就是给人干活挣钱。”
“那你会干什么活?”
“我啊,嗯,我会打扫屋子,会做饭,还会接电话。”不过说完我就后悔了,这个世界怎么会有电话呢。说我会接电话,是因为长得太丑了,找什么工作都没人要,好不容易找到个打扫卫生的活,就是不小心让大老板看见了我的样子,说我有碍观瞻当天辞退了。最后好说歹说,才在一家公司当上了接线员。那也是因为我的声音,怎么说呢就是慵懒中带有一丝妩媚的声音。(这可是我穿越前唯一的优点啊)
“接电话?”紫衣帅哥抬头看了我一眼。
“啊,什么接电话?你肯定听错了。哈哈”打个太极先。
“既然你会干下人的活,就在我府中做下人吧。你的月钱就抵药钱,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你走。”紫衣帅哥提出了条件
“行啊。”想都没想我就答应了。不过我是不是掉进了什么圈套里。
“嗯,那个我的月钱是多少啊,还有我要干几年才能还清,离开?”希望最多干个3、5年就可以走了。
“不用管你的月钱是多少了,即使每月100两,你也要在我府中最少做足100年。”
“噢,才100年啊,什么一百年,那岂不是我要终身在你这干活了?要是我不幸早死,难不成以后我的子孙也要给你干活?”
“没错。”
天啊,不会吧,我刚穿越就要我做家奴,而且还是世代家奴,我那可怜的孩儿啊(请用小白菜的调唱谢谢)。看来此处不是久留之地还是尽快离开的好。绝对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我的儿子,我的孙子,我的重孙子,我的重重——重孙子着想。
我咬牙切齿,然后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我做。”
“你叫什么名字?”
“?粉蝶没告诉你吗,我叫武媚儿。对了,你叫啥?”还没问他的名字呢
“秋水。”
“哦。”也不是什么好名字,还跟自己家重名,神神秘秘的,不让粉蝶告诉我。切,小气鬼。不过幸亏粉蝶还在门口等待,要不然我铁定迷路。然后在粉蝶带领下去吃中饭,就不细说了。
这就是我再见到秋水的对话,真是伤心欲绝的对话啊。不过我还是暗自窃喜,因为他没有让我签契约,也就是卖身契。所以,等我跑了之后他也拿我没辙。吼吼,希望的曙光就在眼前,加油,武媚儿!加油,逃跑啊!
接下来的几天,那个死秋水让我打扫书房,本想来个意外事故,比如他写字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撞在他身上,顺便把茶水洒他一身。可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背后长眼了,每次他都能躲过去。恨得我是咬牙切齿,所以发泄对象就是他写的字。我就趁他出去,或者去找书的时候,就一个不小心把茶水倒在上面。然后无辜的说:“我不是故意的。”(没错,我就不是故意的而是有意的哈哈,我气死你)
可是这招只用了两次,就被死秋水赶到厨房里,帮忙做饭了。哈,报仇的机会来了。
因为有专业的厨子,所以我是不能在做菜的时候动手脚了。不过呢,我是传菜的丫头,所以我想儿走在最后,把我从厨房顺来的盐,辣椒面,胡椒粉之类的猛料大量放到匪里。放之前我会偷吃一点,毕竟好东西不能浪费啊,浪费是可耻滴!
但是我这招也只用了一次,就再也不敢用了。因为那个死秋水,吃了一口我传的菜后,并没有我想像中的猛喝水的狼狈样。只是幽幽的指着放了料的菜,说:“谁负责传的这道菜,谁就把这道菜吃了。”
本想装傻,来个打死不承认,可是屋里的所有丫鬟都看着我,特别是那个死秋水,那眼里直接射出两道寒光,差点没冻死我。一伸脖子,打个哆嗦。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多谢公子赏赐,媚儿不饿,要不让媚儿端走,让媚儿晚上留着慢慢吃?”
“此菜还是热吃的好。”
“没事,我就喜欢吃凉的。”
“那好,本公子就等这菜凉了,看着你吃下去。”
你丫的,就知道没那么好对付。算了,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终于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了。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大叫一声:“哈,没筷子。”没筷子,总不能用手抓吧。
“用我的。”
“啥米?”行,你个死秋水,你等着。伸手拿过他的筷子,刚要夹菜,哼,想让我吃你的口水做梦,你愿意,我还嫌你有口臭呢。于是我做了个特帅的动作,把筷子放到腋下,一夹,一抽。然后“哼”了一声。随后,我就看见死秋水的脸由红变黑,在由黑变红。耳边也传来一阵阵的抽搐声。丫的,让你们看笑话,活该笑憋死你们。
老天爷,偶错了,这道菜本来就是道辣菜,放料的时候,还想着以后再用,所以菜里只放了辣椒面。可是,早知道我放盐了。齁死比辣死强多了。
硬着头皮,夹了一小点,放到嘴里。我感到嘴里要喷火了,刚想吐。
“若是敢吐,本公子会让人再照此菜做一碟,当然‘料’也是很足的。”看着死秋水玩味的表情,真想吐他脸上,然后掐死他。不过,他的威胁也是实实在在的。我可不想试试。硬着头皮,咽了下去。一个字辣,两字很辣,三字辣死了!
“给杯水行不?”现在的我已经满含热泪了,希望死秋水不会那么没良心。
“给她来杯热茶。”
“唔,凉的就行。”
“不用给了。”
丫的,让你生儿子是同性,生女儿是变态。
“热的,也行。”看着眼前这杯热茶,我的那个心啊,都沸腾了。(不是,血沸腾吗?丫的废话血都沸腾了,心能不沸腾吗。烧都烧开了。)
不过,死秋水的饭量一向很小,所以菜都做的不多。等我吃完这加料的菜之后,觉得自己变成了传说中的香肠嘴。
“菜好吃吗?”
“唔,谢公子赐菜。”觉得自己的嗓子已经着火了。
“若以后再如此,相信,你也知道本公子如何处理了。”
“知道了。”丫的,你等着,我非整死你不可。整不死我、我、我还叫武媚儿!心里暗暗发下“毒誓”。(嗯,是够毒的。⊙﹏⊙b汗)
冲到外面,真想喝冰水,喝到爽。从没有像现在这么怀念冰箱啊。来到房间,抱着茶壶狠狠的喝了起来。可是不管怎么喝,嘴里还是那么辣。
“喏,给你。”粉蝶递给我一碟绿东西,像是糖之类的。
“吃吧,能缓解一下。”
抓起一块放到嘴里,凉丝丝的像是薄荷糖的味道。嘴里的辣感确实少了几分。哦,忘说了,现在我跟粉蝶一起住在下人房里。粉蝶也不姑娘姑娘的叫了。本来她还坚持,可是我假装生气,她才开始叫我“媚儿”。
“以后不要再作公子了,省的自己受罪。”粉蝶好心的劝我。
点下头,看来这嗓子没两三天是不能说话了。而且这两天的BB对我来说是绝对的煎熬啊,咋那么疼,那么费劲呢。所以就喝了两天的凉稀饭。
看来我还是尽快离开秋水山庄方为上策啊,不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自己害死。头一次为自己是个路痴感到懊恼。丫的,没事住这么大山庄干什么。不知道那个死秋水以后想要娶几个老婆。想到这里,自己的心突然了一下。该死,人家娶几个老婆跟我有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穿越回去。还是不要自己徒增烦恼的好。我要潇洒的来,痛快的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烦恼。
所以随后的半个月里,我没有在想整死秋水。而是跟一个送菜的大爷搞起了关系。别误会,我还没到那个老幼通吃的地步。只是想搞好关系后,可以借口送大爷出门。了解一下路线,好为自己的出逃做好准备。
机会终于来了,这一天山庄里异常忙碌,好像是有什么贵客要来。看样子出逃有门。到了中午厨房里忙的不行,每个人都忙得热火朝天的。找个没人注意我的机会,偷偷溜出厨房。回到下人房,却突然发现自己除了粉蝶给我的两套衣物,竟然连一个铜板也没有。本想‘借’粉蝶一些钱的,又不知道她放在哪里。如果再翻找一番,怕自己错过了出逃的时机。
算了,把自己仅有的衣物找块布包起来,带走。找布的时候,又看到了自己从厨房顺来的猛料。丫的,死秋水,让我武媚儿给你送上最后一个大礼吧。
如我所料,此时书房里没有人,想必都在前厅伺候吧。嘴角上扬,一脸的坏笑。把所有的猛料都下在了茶壶了,晃了晃。然后把桌子上掉落的猛料,用袖子小心擦掉。哈哈,死秋水接招吧。(其实我无意中知道了死秋水在午饭后有喝凌的习惯,所以并不担心茶水被换掉)
沿着老大爷送菜来的路线,轻车熟路的来到后门。果然门口依旧是有两个门神站岗。
“哎,就是你们俩,过来。”叉着腰对那两个门神喊道。他们俩相视一看,慢慢的走了过来。
“认识我不?”
“——”
“真是有眼无珠的东西,我是新任的副管家。不知道啊?”
他们俩挠挠头,“没听说过。”
废话,这副管家一职是我临时想出来到,听说过还坏了呢。
“什么,连我堂堂的武副管家都不知道?”假装微怒,“你们什么时候进的山庄?”
“三天前。”天啊,我运气真好。
“怪不得你们不知道,算了,本副管家就先饶过你们有眼不识泰山的罪过。现在你们去花园打扫,快点!”
“为什么?”
“大胆,还敢问为什么。山庄的规矩不知道吗?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你们没记住吗?真是皮痒了。奴才真是越来越没有规矩!”哈,没想到宋管家教训下人的话,竟让我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我真是天才呀!
怕他们起疑,又说了一句,“等会儿,要来个女客,要求只让丫鬟服侍,门口也只让丫鬟看守。知道了吧,快走吧。”看他们还有些犹豫。我急了,“大胆奴才,换快滚。那位女客说到就到。若是你们冲撞了女客,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他们二人,这才犹犹豫豫的离开。
看他们走远了,把藏在花坛里的包裹拿出。飞快的打开后门,反身掩上。回头看看,心里竟生出一丝不舍。这毕竟是我穿越到异世界,待了半个月的地方。死秋水让我做世代家奴禁锢我的自由让我恨他,但是他毕竟救了我的命,而且粉蝶对我也是不错的像是亲姐妹一般。不过我真的要离开了。心里默念:“秋水拜拜,粉蝶拜拜,秋水山庄拜拜。”为什么不说再见,丫的,我才不要回来世代为奴呢。若有机会我赚了大钱,一定把药材钱还上,若没机会,那就算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