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法意料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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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请酒人?

  为表达某种心意或愿望,而请众人举杯的人。

  故而请酒人是要当众说话的。

  可惜莫名是个行动多于口舌的人,所以也就没有那煽情的事情发生。

  举碗,畅饮,摔碗,转身,猛扑,莫名动作迅速而熟练。

  熟练?

  这种事又哪会有那么多?

  或许在莫名心里,这种事已经演练过无数次了吧!

  有时候。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接。

  该到拼命的时候,尽管放手拼命就是。

  若说从莫名步入大厅到拼命这段时间里,有什么地方是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

  我想应该只有莫名和金缕衣之间的古怪举动。

  自始自终莫名都未和金缕衣说过话,也没正眼看过金缕衣一眼。

  金缕衣也一样未曾和莫名说过一句话,即使到了莫名转身去拼命,可能会死,都没有。

  ——或许两人之间真的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存在。

  掌柜和小厮?

  有可能,自古以来总是有一些我等无法意料的事情存在。

  比如现在阿酱就没料到莫名会这么直接地向他冲来。

  以至于他也和周至道一样愣了神。

  但是可惜。

  阿酱并未因为他的分神付出代价。

  就在莫名刚刚转身飞扑而起时,龙门客栈的楼上,门外就已经飞下和飞进五名一等一的好手。

  好手是好手。

  高手是高手。

  好手自然不比高手,但好手却也绝对不差到哪去。

  莫名必须拼命,他不得不拼命,因为他只有拼命才能有机会活下去。

  ——但凡拼命都会很悲壮,也绝对会很激烈,甚至是惨烈。

  五名好手武器各异,有刀,有剑,也有棍棒,甚至赤手空拳。

  衣服着装自然也不相同,若相同必会引人注目,那就算不得是杀手中的高手。

  五人站着时无一处是一样,但动作时却有一点是相同。

  他们的轻功都很好,起码比莫名好太多,在莫名只冲出一半距离时,他们的武器就已经攻到。

  那拳头,瞬间就已经击出四五拳,拳拳不离莫名的脑袋。

  那刀剑,刀光剑光交错,犹如漩涡,绵绵不绝,已然将莫名上下左右全部封死。

  那使棍棒二人,只用一式,最为有效的一式,棍棒凌空,当头挥落,若是被打中绝对有死无生。

  ——天上地下都已被堵死,又有什么办法可以逃脱?

  莫名不需要逃,也不该逃,他是来拼命的,自然只能拼命。

  他不闪,他稍提了提身子,故意将自己的胸膛“送”到使拳好手的拳头下。

  好重的一拳,直打得他鲜血从牙缝中溅出,溅得那好手一脸都是,溅得迷了他的眼,断了他的命。

  莫名的拳法并不好,但很重,直接打碎了使拳好手五六根肋骨,外加左肺破裂。

  ——以伤换命的法子正是拼命的最佳方法,但一个受伤的身体能换得了多少伤?

  不知道。

  莫名不知道,他只知道绝对够多。

  又有两把武器刺穿了他的身体,是那刀剑。

  尽管早有准备,但是刀剑入体的痛,还是让他眼前发黑。

  他知道若是就这么黑下去,就将会真的永远看不到光明了,于是他用力咬下舌尖,大吼,探出双手。

  在刀剑好手错愕的面色中,捏碎他们的喉咙。

  棍棒好手惊怒吼叫,将手中的棍棒舞得更快,棍棍追魂,棒棒夺命,直往莫名头上罩下。

  凄厉的喊叫声,棍棒的呜呜声,以及莫名嘶吼声顿时充斥整个大厅。

  若不是亲眼目睹,阿酱绝对不会相信这一战居然会如此惨烈,如此的“不可能”。

  阿酱笑不出来了,因为最后两个好手也已经被杀,被一刀一剑所杀,那刀剑原本是在他们的对手体内。

  莫名笑了,因为他终于活下来了。

  ——没有什么是比能活着更让人开心的了。

  突然,莫名又不笑了。

  因为他听到了一个脚步声,从后堂传来的脚步声。

  有一些人,他们的耳朵出奇的好,再细微的声音他们都能分辨得出来。

  莫名就是这样的人。

  虽然只是刚刚听到,他却已经知道来的是谁。

  所以他动了。

  将地上的尸体挑向阿酱,同时不管不顾冲向那施毒的妇人。

  不管的是他的伤。

  不顾的是他的伤口正在流着大把大把的血。

  在阿酱下意识闪避之时,右手化爪,一下抓入妇人的胸膛。

  下一刻,莫名手臂血管凸起,道道黑线顺着手臂直往脸上“爬”,迅速“爬”遍全身,好猛烈的毒。

  ——妇人用毒,自然不可能只有一种毒,甚至她本身就是一个毒人。

  世间之事总是这么不可意料。

  莫名万万没想到,这妇人居然全身是毒。

  一切都太迟了,毒已入体,且已遍布全身,神仙难救。

  珠帘沙沙,脚步深深,钱魁走入大厅时,脚步非常重,重得每一步都踩碎一片地砖。

  钱魁看了看已死的妇人,又看了看那同样死了的五名好手,才转头看向已经坐回金缕衣桌边,正喘气的莫名。

  莫名同样看着他,突然深深叹了一声。

  钱魁好奇问:“为什么叹气?”

  莫名苦笑说:“因为你没受伤。”

  “哦?”钱魁实在没有料到莫名居然会因为他而叹息。“你居然这么自信,自信能对付受伤后的我?”

  “起码比没受伤的时候好对付。”莫名回答。“金总管死了?”

  “你说呢?”

  “之前可能已经死了,现在却是还活着。”

  “这怎么说?”

  “你不说谎,所以你宁愿不说。”莫名笃定说:“你爱酒也惜酒,爱酒惜酒的人通常都不会说谎,我也不说谎。”

  钱魁笑了,黑红的牙齿再次露出:“这么说你也爱酒惜酒?”

  “本来就是。”莫名说:“难道你们来这之前没有调查过我?”

  “若早知道你有这般身手,也不会漏了你。”

  “若早知道金总管都伤不了你,我就应该留在后院。”

  “自信是好事,但太过自信却是会变得自大。”

  “你不信?”

  “你说我信吗?”

  “你不信,但是我确实能。”

  ——如果有一天,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说他有办法,能伤到练了四五十年武功的金总管都无法伤到的人。

  你会信吗?

  没人会相信,钱魁也不信。

  他对自己的拳很自信,同样对他修炼的功法也很自信。

  但是当他看到莫名施施然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变得没那么自信了。

  钱魁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怪人?”莫名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确实是怪人,就说百毒不侵这一点,确实很怪。”

  “呵呵,就冲你能将秘密这样说出来这一点,你绝对是怪人无疑。”钱魁笑呵呵说。

  “怪人也好,常人也罢,没什么不一样”莫名说:“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请讲。”

  “你似乎一点都不急,你在等什么?”

  “等雁门关总兵燕向北。”

  钱魁转身走向柜台,那里有三大缸酒,虽然不及金缕衣闺房里的酒好,但也是陈酿。

  “知道为什么要等他吗?”钱魁边乘酒边问。

  莫名想了想说:“因为二十年前的屠杀是他动的手。”

  钱魁将乘好的一壶酒抛给莫名后说:“不错,二十年前是他动的手,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莫名转身给南剑北刀各倒上一碗酒,接着又喝了一大口酒才说:“动手之人不是下令之人,你们的目标自始至终还是那人,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为了你们的仇恨,却要那么多人一起付出代价,值得吗?”

  ——值得吗?

  买东西通常是付多钱买少了才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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