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啾!”突然鼻子好痒,她忍不住打了好大一个喷嚏。
“华妹,伤风了?”商怜从医书里抬起头,“手给我。”
她摇,略带着点鼻音:“没事。突然鼻子痒而已。”但看到他温和的眼神,还是把手伸过去了。
商怜轻轻扣上她的手腕,“这几天你都心不在焉的,有心事?”
“没有啊。”她笑。
“是不是又在想‘他’了?”华妹会发呆,大抵都是因为那个孩子。而今天月色正好,正是她发呆的好时候。
“大哥,又被你知道了?”在商怜面前,她总是无所遁形。又或者说,她会忍不住地想展示出真正的自己,没有任何掩饰、顾忌,也不用故作成熟——虽然她已经老大不小了。
商怜放开她的手腕,顺手摸了摸她的头。“你啊!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离开他?还要让他找不到你?”
“大哥,你知道的。”她撒娇。
“唉,你就是调皮,爱欺负人。”素知她如果不想说,再怎么逼问也是没用。“晚了,去睡吧。”
“不,我再陪陪大哥。”
商怜只好放下书,“好吧,那我也睡了,你也不要陪了。”
她展颜:“嗯!大哥好好休息!”
商怜目送她回到房间,才关上房门,解衣上床。
若是不知情的,大概会以为她是任性。可他知道,她是担心他的身体。
这样的女孩子,真让人不得不从心底疼起。
但愿那个男孩子能早日赶上她的脚步。
清早,商怜的房间里传出隐忍不住的咳嗽声。
“大哥,你还好吗?”她轻轻敲了一下,就推开门端着药进去了。
“咳咳……华妹,你起得好早!咳……”商怜半撑在床爆咳得就要喘不过气来。
她连忙放下药,走过去帮他捶背顺气。她略有些责备:“大哥,你昨晚躺下又没立刻睡着是不是?”
商怜勉强止住咳:“是啊,我老想着蕊荷夫人的病……”
她停下手,不很赞同:“大哥,你今天还要去吗?”
商怜微弱地一笑:“当然要去。药给我吧,待会儿凉了。”
她轻轻皱了皱眉头,默默地把药端给商怜。
她很想说,不管大哥再怎么努力,跟蕊荷都不可能有结果的。蕊荷是太师府里圈养的一只金丝雀,才色双全,正值青春年华。而大哥只是个普通的大夫,年过三十而未娶,天天过着饿不着撑不死的日子。纵然妾意郎情,终究争不过权势,反而会害了彼此。
商怜喝完药,终于呼吸稳定下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我就是放不下她。侯门深似海,那太师性喜收集珍玩美女,蕊荷也不过是他一个玩物。她虽然无意争宠,却免不了被其她人怨恨。所以她这病也不是没缘故的。”
“大哥是怀疑有人害她?”
商怜点点头。“不是什么新奇的手段,看她的症状,多半是有人在她的饮食里下了慢性毒药。”
她叹口气:“又是毒药。我最不会解毒,看来是帮不上大哥的忙了。”
“呵,华妹专长外科,是我远远不及的。若不是你,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内科大夫,早就死在山贼的刀下了。”
她微微一笑:“因此认识了大哥,真是我的运气。”
“又说傻话。我从来没为你做过什么,还承你救命之恩,该说是我的运气才对。”
她也不争辩,随口把话题带开:“大哥洗脸吧,我去端早饭来。”说完,便出去了。
七年前,她不辞而别,一路北上,直奔京城。半路上,碰见被强盗砍伤的商怜,救了他。言谈中知道他也是医者。
比起叶少丰的少年俊美、风无晴的成熟潇洒,商怜的外表可说是极普通的。但她就是为他内在的儒雅折服,甘心跟他一起云游四方、施医救人,所以最初的上京计划也因此拖延了好几年。
商怜天生一种可以使人心安、平静的气质,在他身爆她第一次感觉得到了精神上的休息。若非有叶少丰在先,将她的心侵占得满满的、没有一丝空隙,她或许就会爱上商怜了吧。
吃过早饭,约过了半个时辰,太师府的轿子来接。商怜拿着医箱去了。她一个人看家。
本想上街走赚看看前天那扭到脚的乞丐恢复得怎么样了,但忽然百无聊赖,不想动弹,于是就坐在廊下,把长发顺到胸前,拿出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着。
她好想他。想他的体温,想他懊恼的表情,想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
她好想束缚他一辈子,把他藏着不见人。可是她无视不了他对大千世界的表情,不忍心埋没了他的才能,也更想知道……当来临,他是否真能对她忠贞不移。
而且,她也有必须要去做的事。
所以,她走了。给彼此一个新的机会,也给他们的感情一个考验。
她知道他一定会追来,向她要一个答案。
他会在追逐的过程中,真正的成长,变得洗练或者沉沦。
一个鸽子扑棱棱落在她脚下。她将梳子别上头,俯身抱起鸽子,抽出腿上的纸条。
读完,她合眼靠在廊柱上。眉梢,一抹喜悦淡淡晕开,直至嘴角。
商怜回来,就看见她哼着小曲十分愉快地忙碌着。
“华妹,有什么好事吗?这么开心。”他知道她歌声悦耳,却很少听她唱。因为若非打心底里高兴,她是绝对不会劳动她的歌喉的。
她笑,带着些羞涩,仿佛初经人事的少女一般。
“大哥,他就要来了!”
叶少丰觉得真得感谢风大叔教他武功。虽不高深,却极实用。
他才走至城中,又饥又渴,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歇歇脚,就遇上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若非他反应快,足底一点跃至一旁,早已被撞飞了。
但终究有动作慢的平民百姓,来不及闪躲,被飞奔的马车撞倒,发出一串惨叫。
“啊——!!好疼!疼死我了!!”
不顾有人受伤,那马车停也不停地离去了。
惊魂未定的人群产生一阵骚动。
“真是没有王法了……一个小小的画师,居然就这么飞扬跋扈!”
“嘘!小声点!人家是有靠山的!”
叶少丰闻言有些吃惊。这坐在马车里的人竟是一个画师么?也未免太张扬霸道了。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商大夫来了!”
忽然,人群中传出一阵轻轻的咳嗽声。而后,人群自动让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咳咳……”他努力克制,但还是咳得厉害,“咳咳……”
倒在地上的伤者看见他,立刻大叫:“商大夫,救命啊!”
那商大夫蹲下身子,露出一个安抚的笑:“不要动。让我看看。”
叶少丰看到那受伤的人皮开肉绽,想必骨头也已断了。
“不妨事。”商大夫自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忍着点。”将白色的粉末撒在那人的伤口上。
那人先是几声痛叫,而后面上的痛苦之色居然缓和不少。“商大夫,你这是什么药?好厉害!又止血又止疼!”
商大夫微微一笑:“这是暂时的。你骨头断了,等下劳烦几位大哥把你抬到我的下处,让我妹子帮你接骨。”
伤者的感激及众人的钦佩自不必说。立刻就有人推了个板车过来,把伤者抬了上去。
人群散去,叶少丰也自走开了。
他肚子真的很饿,所以他要尽快找到这地方的乞丐头,拜过了,才好混口饭吃。
行行有规矩。乞丐也一样。除了因为灾祸发生的大批流浪宅像他这种单打独斗、不停转移要饭阵地的乞丐,到了新地界若不先摸摸当地的底,很快就会被地头的乞丐找麻烦。他一开始没经验,不知道这么个规矩,吃了不少亏。又想想信华能当上乞丐头,也真是了不起了。
谁知他才四处踅摸目标,就有个瘦巴巴、中等身材的乞丐靠过来跟他搭话:“兄弟,新来的?身手不错啊!”
他一愣,随即想到可能刚才闪躲马车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才来就展锋露角的似乎不太好,他四两拨千斤地道:“大哥,我刚到,什么都不懂,还请多多关照。”
那乞丐也不介意,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谁关照谁啊,混口饭吃而已。跟我来吧。”
叶少丰跟着黄板牙来到城南某一块地方。
与刚才市集的热闹繁华正相反,这里满眼衰败、污物遍地,到处是破衣烂衫的乞丐和贫民。一眼扫过去,还能看到几张盖着烂草席的尸体。
叶少丰轻轻皱起眉头。太平县的破庙与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了。
“这里是……”
黄板牙冷笑道:“这里叫四块玉,是咱们叫花子的宝地,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不会走近这里一步。走吧,带你去见见老大。”
叶少丰默默跟上去。
他在这里停留,多则半月少则十天。只要打听清楚这里有没有人见过信华,他就立刻启程赶往下一个地方。从罗三哥那里出来,他已经走了小半年。这几个月,他边寻访从破庙里四散各地的众人,边修正自己的路线。如罗三哥所说,他找了七年都没有抓到她的消息,确实与她提前走访过破庙里的人有关。而现在,他的方向已越来越明确,他也确信,目标,也越来越近了。
黄板牙带叶少丰走进一个瓦陷梁歪的破宅院,里面散坐散躺着几个乞丐。
老大就斜歪在正厅的门槛上。
“老大,今天刚来的,带过来给您瞧瞧。”
黄板牙把叶少丰往大哥面前一推,叶少丰一个趔趄,差点绊倒在地。
那大哥四十开外的样子,眼神懒懒的,撩了下眼皮:“啥名字?”
叶少丰也没什么表情:“赖四。”
大哥重新抬头打量了他一下,扑哧一笑:“癞四?还真是人如其名。我姓龙,兄弟们抬举,叫我一声老大。既然你是黄板牙带回来的,就先跟他混吧。”
叶少丰费了半天劲才把面皮的颤动控制在眉毛一带——没想到带他来的这乞丐还真叫黄板牙。“谢谢老大。”
黄板牙挨地上一坐:“老大,明天商大夫来不来?”
“怎么?你又皮痒,想让商大夫给你扎针啊?”老大调侃黄板牙。
黄板牙也不在意:“又不单我一个想商大夫来,咱这儿的兄弟哪一个不想啊!”
商大夫?刚刚街上救人的那个?他才来没一天,所见所闻都离不开商大夫。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老大道:“我看你们这些臭光棍,想的不是商大夫,而是商大夫的妹子吧!”
随即院里所有人一阵哄笑。
叶少丰不明所以,插不上话,就盼着黄板牙赶紧带他出去要饭顺便打听一下信华的消息。所以当他的肚子预备发出被虐待的抗议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阻拦,任那绵长的咕噜噜响彻云霄,飞向天际。
众人瞪他,他露出面上唯一具观赏性的整齐牙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