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对方的刹那,他们都呆了: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啊!在医院白被子里的男孩骨瘦如柴,面目早就全非——他得肝癌,晚期,如果不是等待她来,早就魂去他乡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谁让你变成这样的……”女孩扑过去,满是委屈,“你说过要活动80岁,你就过你必须是我近旁的那棵树!”
男孩已经说不出话,只微微伸出手,想摸一下她的脸。她把脸埋在他的手心里,那手心里,有了一捧一捧的泪。
他的妻子、女儿站在旁边,泪如雨下。
几小时后,男孩离世。女孩心痛如死,去布置他的葬礼。他的寿衣,是她给他亲自穿上的,为他穿那件贴身衬衣时,她呆住了。他的胸口上有刺青,是一朵莲花,清秀无比。她泪如雨下,她的名字原本是青莲。青莲,那是一朵刺青的莲花呀。
而她的刺青在心里,他的人、他的名字、他的容貌,全在她的心里,也是一道道刺青,一生无法抹掉。
葬礼之后,去男孩的家,女孩才知道,他过得那样清贫,做了一辈子中学教师,仍家徙四壁,妻子下了岗,女儿上大学没有钱,而他如果有钱,也不至于把病拖到这时候。他明明知道她有钱啊,她的消息在网上有多少啊,好多拍卖会都有她的身影,她一出手就是几千万啊,可是他居然没有张过口。这才是他呀!只是一棵朴素的树,远远地望着她,绝不纠缠她。
女孩做了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给他妻子买了一栋当地最好的别墅,送他女儿出国留学,然后留下一大笔钱,悄然离去。
女孩明白,如果爱这个人,会爱他的所有——他的妻他的子,她都会爱。原来,爱到最后,全是心疼,全是怜悯,全是那一丝丝一缕缕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男孩走了,这世界显得那么空旷而无聊,根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盘根错节多少年!但现面,他走了,一个人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从此,女孩再也没有出现在在各种拍卖会上,再也没有锦衣玉貌地出现过。不久,她的葬礼在北京举行。她和他死在一年,相隔不到六个月。女孩是忧郁而死的,她无儿无女。亲戚说,死时,她手里握着一枚玉,她枚玉叫双玉蝉。
是男孩的妻子埋葬了女孩,把她葬在他的身边,葬在了江南的那个小镇上。那是她向往了多少年的地方吧?
“让他们永远在一起吧,”男孩的妻子说,“坟前种上相思树,坟后种上同心花,让他们在天堂里相爱吧。”
残月
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早已已经忘记了。
最悲哀的一种分手,不是双方轰轰烈烈地吵一场,不是大打出手,不是一方移情别恋,也不是大家不能结合,最悲哀的分手是无声无息地分手。
爱可以另一个原本高尚的人堕落,也可以让一个堕落的人变得高尚岁月流逝,坟墓只是一个关口……
有一天,我们都会相叙……
我想你明白,最美好的爱,是成全,成全去寻找你的快乐……
其实琐碎的生活,也是爱情的一部分……
女人知道你爱她就不会开口说爱你了,因为她处于上风。女人只有自信心不够的时候,才会对男人说“我爱你”……
没有枯涩的泪水,也没有遗憾,离去的人根本不知道那即将是一场告别。带着微笑远离,是最幸福的一种离别。所有的不舍,留给等待的那个人。一天将尽,离别之后,明日我们还会相见吗?
明天,也许是天涯之遥……不忠的人是可怜的,他们不是故意不忠,他们是害怕寂寞。要很多很多的爱才可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忠贞。
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的话。
但你爱一个人的时候,连折磨也是一种幸福最初的恋爱是最好的,后来才会变坏。不要挥霍爱情,爱是会耗尽的。
我们都太爱自己了,两个太爱自己的人,是没法长相厮守的。当我们顿悟了自己的自私,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只能够爱另一个人爱得好点。
男人恒久地记住一个女人,也许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一个承诺。女人恒久地记住一个男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
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谢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便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她可以让你快乐,也给你痛苦,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她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她?
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
人不是因为遇到一个人而改变自己,而是你内在很想改变,你会注意到那个可以改变你的人,只有在那一刻,你的耳朵才能够听到远方的呼唤。无法从焚心般的**解脱出来,便无法得到内心的喜悦和平静。
前的人,为了一段感情不离别,付上很多的代价,譬如放弃自己的理想,放弃机会。现在的人,却可以为这些而放弃异端感情。离别,只是为了追寻更好的东西。
叶散的时候,你明白欢聚
花谢的时候,你明白青春
沉默
辗转于流年的流年之中,我哭泣,脾气变得暴躁,扯乱自己的衣服,抓乱自己的头发,随手摔碎身旁的东西,我任性,不乖,不听话,张扬,孤傲,这种种的种种,最终导致了我终究一个人欣赏一个人的孤单与寂寞,永远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影子辗转于各个角落,为爱流离的痛苦早已让我心灰意冷,满是伤痛。
梦想的遥远,爱情的背叛,友谊的欺骗通通接二连三的降临到我这个萧条,荒芜的世界中。早已伤痕累累的心已不堪重负,再也承受不起。这一次次的折磨与挣扎,生活的希望,未来的憧憬被这些痛苦一点点的消磨知道荡然无存,我不知道让我苟活于世的是什么?也许是文字的存在,又或许是我对你还抱有一线希望,相信我们的爱还会回来,让我不再在这流年的流年之中,为爱流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奢望?我彷徨,我惆怅,我失落,我仰天长叹,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我到底做错了什么?眼泪就那么没出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我无助的蹲下,把头埋在手臂里,任泪水一滴一滴流淌,冰冰的,凉凉的,滑过我每一寸肌肤。也许,这就是我宿命,我终不是讨人喜欢的孩子,终是被人抛弃的孩子,做了太多努力,终还改变不了我的命运,我的人生。
蓦然回首,曾经的过往不知在什么时候随风飘散了,我还未曾回想,却已消失,是不是梦碎了就再也修复不好曾经的样子,不然为什么连曾经那些残缺的回忆都不肯留给我呢?我无奈的笑了一下,可这笑的有都勉强,又有谁知道,流年辗转,满是伤痛,为爱流离,为你哭泣,我最终承受不了,坚持不住。所以,我停下爱你,不再辜负珍惜自己的人。
流年的流年,为爱流离。我终于可以笑得坦然,真正可以释怀。放开你,也放开我自己,勉强来的爱情我不要,两个人的寂寞加一加,只会更寂寞,更痛苦。
玫瑰的故事
这整个夏天我都不会再去思考。
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热衷于各类社团活动,马不停蹄地在烈日下奔走。我知道自己就像一只疯狂旋转的花瓶,决不可有片刻安静。因为减速或暂停都将意味着无可挽回的粉碎,意味着精神上的全线崩溃。
就这样面无表情地忙着,信马由缰地瘦着,日子也就这么过去了,似乎也没什么大碍。只是那盘Nirvana的盒带一直压在大摞参考资料下,再也没有勇气去听。
直到一天傍晚走在路上,淬然听到学校广播里在放
《AllApologies》。我手足无措地身陷于一片惨痛而绝望的歌声中,挣扎不得,一张面孔幽灵般浮现眼前,五官模糊而不确定,恍惚间幻化成那朵绽放于幽蓝月光里的、遥不可及的玫瑰。
北溟,这个名字如同来自朔漠的狂风,吹得我的世界乱了方寸。
第一眼看到北溟的时候,他正对着风,头发被微微掀动,而阳光恰到好处地投影在他清秀的脸上,使他看上去像是浮凸于一枚埃及古币上的、阴郁的英雄雕像。
那会儿他正在食堂对面卖磁带,在人群里站着,表情始终是淡淡的。而他整个人像瑞士最深的湖水那样发出光彩,一瞬间照亮了我的眼。
我走过去选带子,立即有惊艳之感——Nirvana.Guns‘N’Roses.theDoorsPinkFloyd.OConnor……吾爱尽收眼底。
忽然他轻轻递过Nirvana的《UnplayyedInNewYork》,我一惊,不敢抬眼看他,匆匆接过,付钱,逃之天天。
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人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校乐队里的Bass手,文笔不俗,等等。
我在食堂等待北溟的出现。他进来了,他在排队买菜。他去插队买饭。我注意到他的表情不是酷,不是冷漠也不是深沉。他穿行在人群之中,不带一点儿情绪,“仿似一串荒冷的流逝烟花”。
真是令人一见难忘。
“哟,看把你美得……又看见他了吧?”同屋的小渔取笑我。
“一点儿没错。”我答。这种女孩,一听到别人提及某个男生,第一句话必是“帅吗?”第二句则是“他穿什么衣服?”我不觉得跟她有什么好讲。
“我可以帮你介绍。不骗你,我认识乐队的人!你可以写封信,我托人交给他……”她倒是挺起劲儿的样子。她的情*始终不能升华。
“IhelPyou.”讲这话时,她看着远处,一道光迅速闪过她的眼。
我微笑,拧大音量听P.J.Harveg.她可以帮些什么?认识他?对他说请爱我并做我男朋友?每天一道儿吃饭一块儿学习?不不不,我无意于此。
爱情最可悲的是:如果你得到了这个人,不管你当初有多爱他,总有一天,你会嫌弃他。
我不想让爱情生活的琐碎和庸常迅速褪去他的光芒,只留“青莲色和蓝色映在即将衰败的花上”。读了几年书,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是不可复在的永远。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的句子,我已经记熟于胸。)
爱是我生命中不凋的玫瑰,令我在这俗世之中暗香浮动。
然而小渔仍在怂恿我。
不知怎么搞的,我喜欢他竟似已是众所周知的样子。偶尔在路上相逢,双方都迅速转移视线。
有一天独自在食堂吃午饭,一个男孩过来坐在我斜对面,几分钟后他大声招呼北溟。我惊惶地抬起头,看到他迟疑一下后走过来坐下。
我完全失态,双手掩住脸。
那男孩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他一下子站起来,骂句粗话后掉头就走。
我反而镇定下来。镇定地去把饭倒掉,仔细地洗手,面无表情地离开。
如同我一去不再回头的玫瑰之爱。
独自呆在宿舍,把那盘带子翻来覆去地听。我近乎自虐地拼命回忆,捕捉那些骤然一亮,稍纵即逝的场景,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眼泪淌下来,流了一脸,痛苦得不能呼吸,身子抖得历害,心里十分清醒,只是再也控制不住。
今夜,我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明天呢?明天还要上课的。世界末日远未到来。
后来才知道小渔暗中托人要他答应先接受我,过一阵儿再甩掉。我沉醉其中,她在一旁暗笑,我痛不欲生,她将怀着胜利者的心态前来安慰。
只因我在给朋友的信中表示了对她的不屑。那信恰被她看到,从此恨我人骨,一直伏在暗处,怨毒地等待给我致命一击。
可惜北溟并不答应,只是她散布流言,已令他看轻我。
真情流露之后,没有人能再做到无懈可击。北溟,正是我的阿基利斯之踵。
我死里逃生。不过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我只有紧闭双唇,“在人群中默默前行,深怀自尊”(张承志)。匆匆走着,兴许还会遇见北溟,只是我已不再抬头。
犹如经过*的洗劫伤痕文学繁荣了,我也繁荣了。我开始狂热地投身于各类活动之中,累个贼死跑去看《等待戈多》……在极度的疲乏中隐隐感到快乐。
这整个夏天我都无暇再去回想。
然而在这突如其来的一刻,在这惨痛绝望的歌声里,我紧紧闭上双眼,不让泪水涌出,北溟,真想一路狂奔向你。
我低声说:玫瑰,再见玫瑰。
时间将抚慰一切。多年之后,在异地漫不经心地转过某个街角时,也许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相逢,我将必然地、温柔地凝视你。
爱一直在身边
晴朗的夜空,月色分外妖娆。静静地,倾泻进小屋,为这无尽的黑暗点缀一分光亮,清清地、淡淡地……
我临窗而坐,沐浴在着朦胧的月光之中,心也好象飘在云里雾里一般,任思绪飞扬。
我知道,今夜,我注定要迷惘!
十九年的风风雨雨,六千多个日夜的悄然流逝。在这平凡且平静的生活中,我以为我早已麻木,我以为身边已再无什么感情能让我的心为之*。然而,那个“长大不容易”的节目却奇迹般的让我产生了对亲情的触动。
身在单亲家庭的我,早已习惯了漠视家的存在,早已习惯了与父亲时冷时热的感觉。亲情,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字眼,神圣的令人向往,却也冰冷的让我畏惧!
每天默默地做着如此规律的运动,却从没思考过父亲在规律中扮演着何种角色。
自从那个幸福如梦境般美好的世界随着母亲的离开而崩塌开始,我学会了漠视一切。开始抱怨所有的不满,甚至漠视父亲给予我的所有的爱。
这样的无知,十年如一日。直到今天,一句句真切的话语击碎了心中的冰层,一行行热泪冲刷净一切的误解。我的眼睛从没像今夜这样明亮过,我的心从没像今夜这般真实地疼过。拨开迷雾,我猛然惊醒地发现自己这么多年竟会如此糊涂,竟会如此无情地漠视父亲对于我那么深刻的亲情、那么伟大的爱……
我知道,今夜我注定要清醒!
回首往事,我的第一句话是爸爸教的;我的第一步路是爸爸扶的;我的衣食住行是爸爸照顾的;我的幸福也是爸爸给予的……
每天送我出门、等我回家的人是爸爸!
每天做好了美味的饭菜等我吃的人是爸爸!
每次在我困惑迷茫时帮助我的人是爸爸!
每次在我从睡梦中哭醒时陪伴我的人还是爸爸……
我的任性、我的坏脾气、我的蛮不讲理、我的无理取闹,我的一切一切的顶撞,爸爸都用他最宽大的心给予了包容与原谅。
面对如此深沉而伟大的爱,我所回报的又是什么呢?
不是优秀的成绩、不是傲人的惊喜、甚至不是乖巧的性格、不是一颗感恩带德的心!
我惭愧,在理所当然的心情中毫无顾及地接受这份亲情所带来的幸福的同时,我竟然没有给父亲丝毫的回报,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谢谢”,为何这样大差距的事实,我要等到十几年后的今天才有所领悟呢?
月光还在那样无私的将微亮洒满大地。冷冷清清的月光中,我也不禁打了个寒噤。飘荡的心早已尘埃落定,飞扬的思绪也已经找到光明的出口。面对亲情,我不再产生迷惘,因为我知道父亲的爱会常伴我的左右。
对亲情的这段感悟让我清楚:爱一直就在身边。明天,我要笑着面对父亲,真诚的说上一句:“爸爸,我爱您!”
泪,只愿为你而流
又是一个烦人的下午。
枯燥的太阳火辣辣地烤在我的脸上,使人心烦意乱。刚和哥哥大吵一架的我漫无目的地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
周围的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了无生气,只知一味向前,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我也一样。
由于父母离异,我在很小的时候便放弃了读书(本来成绩就差),并跟随着唯一的哥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中闯天下。然而初到城里的我被许多新奇的事物吸引,渐渐地迷上了上网打游戏,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哥哥也曾因此多次教训我,但我仍然执迷不悟,每次都与他吵到不可开交然后摔门而去。
刚刚就是这样。
无聊中,我又钻进了网吧,继续“虚度”自己的时光。
突然,人声大噪。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强悍的中年妇女拧着一个和我差不多大小的男孩的耳朵,一阵拳打脚踢便“扔”出了网吧,离去很远还能听到连绵不绝的喊骂声。我不禁暗自庆幸:哥哥从没有打过我。
月亮高高挂起的时候,我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踱进了家门。
哥哥一个人坐在桌旁喝闷酒,桌上放着早已放凉的饭菜。我洗了一把脸,坐下就吃,全不顾坐在对面如今与我相依为命的哥哥。
哥哥只比我大几岁,可现在,这个高中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就不得不用他稚嫩的肩膀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你刚才去哪儿了?”哥哥问我。
我没有理他,头也不抬地继续消灭桌上的饭菜。
“我再问你一遍,你刚才去哪了?”哥哥的语气,显然是在强压着怒气,但更多的,是无奈。
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知道的。”
“你能不能有点上进心?不要整天就知道上网。我只是你的哥哥,我没有义务一直养活着你,只要我愿意,我大可撒手不管,任由你自生自灭。”哥哥叹了口气,继续说,“你能不能好好争口气,让爸爸妈妈对咱们另眼相看?”
“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毫不闪避他的眼睛,坚定地告诉他。
由于我和哥哥的学习成绩糟糕得一塌糊涂而弃,我们于不顾爸爸妈妈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恨意。我不会原谅这样的人!
“你说什么?”哥哥显然不相信我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他们那么早就不要我了,我永远不会原谅他们!”我站了起来,几乎声嘶力竭。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落在我的脸上,同时也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最亲爱的哥哥竟然打了我,我那么爱他,我也一直以为他也是爱我的,可因为那俩个无情的人,他竟然打了我!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眼泪止不住地往下落。
“不许你这样说!即使他们有错,他们毕竟使我们的父母,是生我们养我们的人,就算他们不要我们了,他们也永远使我们的爸爸妈妈啊!”哥哥激动得声音都在颤抖。
我站起身,狠狠擦干泪水,咬紧牙不让他们流出来。
“从明天起,我不会再在你们任何人面前流泪!我不会原谅他们,我更不会原谅你!你继续当他们的乖儿子,而我,再也没有你这个哥哥!我要活为自己活,死为自己死!”喊完这番话,我转身走进简陋的卧室,只留下哥哥一个人愣在那里。
“好,这可是你说的!从明天起,我没有你这个弟弟。我要为我自己而活!”哥哥似乎也想通了,语气平淡。
“明天,我就要离开,为我自己而活!”躺在床上默默下定决心后,我便沉沉地*了梦乡。
一切来的那么突然。
我是被剧烈的震动惊醒的,恍惚中,我感到大地在剧烈地摇晃。我突然意识到——地震了。这种在电视中才见过的灾难现在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想站起来逃跑,可是我却根本动不了。从没有经历过地震的我此时双腿已经软得不听使唤了。
就在这时,黑暗中,我看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哥哥跌跌撞撞的移动到我身边,二话不说,抱着我就向外跑。
地震越来越厉害,屋顶上的土石,砖瓦一块块地掉了下来。一块大石头狠狠地砸在了哥哥的头上,鲜血立刻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流在了我的脸上,脖子上。我已经由于惊吓忘记了叫喊,只有软软地躺在哥哥的怀中,把自己的生命寄托给这个曾经朝夕相伴,而我已经发誓不再相认的人。
快到门口时,哥哥已经摇摇欲坠了。就在他快要倒下的那一刻,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我向门外抛了出去,而就在此时,屋子终于承受不住剧烈的摇晃,塌了。沉重的土石一层层地压在了哥哥的身上,掀起漫天灰尘,遮断了本不明亮的月光。
从昏迷中醒来,我看到了眼前的一片狼藉。废墟中,只有哥哥的一只胳膊和头露在外面。他脸上的血迹仍未干,脸上布满灰尘,双眼紧闭,早已不省人事。
我强忍着浑身疼痛爬到了哥哥身边,抓紧了他的手,焦急地呼喊着他。
他的手微微一动,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了我,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臭小子,看来哥这次是活不成了。”
“不行!你不能死!你说过你要为你自己而活的,怎么能不算话呢?”我喊道。
我是这么说过,不过,我还没说完。我要为自己而活,但我愿为你而死啊。
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后悔与难过,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
“别哭了,傻小子。”哥用沾满灰尘的手吃力地为我擦拭着眼泪,“你不是说再也不在我面前流泪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反悔了?答应我,男子汉大丈夫,活着就为争口气,不能动不动就流泪。哥走了以后,你要好好地活下去,做个真正的男子汉让他们看看!还有,哥昨天晚上一时激动,失手打了你,你能原谅哥哥吗?”
我已经再也无法说出一个字了,只是不住地点头,点头救援队来时,哥已经带着微笑走了。
望着远方初升的太阳,我擦干了脸上的泪痕。我不会在流泪,我要勇敢地活下去,因为我继承着两个人的梦想!
哥,我的泪,只愿为你而流!
月光里的爱渐渐远去
在阴雨霏霏的季节里,我将自己的一颗心放逐到茫茫大海里,没有归期,没有目标地去流浪、漂泊,或悲或喜的心情成了一枚青果,汇着幽幽的苦涩与辛酸。
我不知道,该怎样诠释这一生中让我难忘的情缘。我也不知该如何对他,不知如何让他明白:我永远都爱他。我离开他是因为我不能让自己的爱情受辱,不能因为他爱我而不尊重我,我只有离开才能解脱他、解脱我。
多少个温柔心醉的夜晚,多少个缠绵的早晨,多少次快乐的笑声像清冽的甘泉一样汩汩而出的时候,都是因为他,这个集文学的才气、音乐的天赋于一身的男孩给我带来梦一样美妙的生活。干燥的空气也因为我们的快乐而湿润温馨起来。四年的岁月,我们执手相依,从单位领导不同意本单位职工联姻、双方父母因思想的差异而绝决反对,到现在所有的障碍都解除了,大家皆大欢喜的祝福中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我们却怎么就再也无法走下去了呢,是我们有缘无份,还是冥冥中造化弄人?
他对我的好,他对我的爱,从来不说,而是一直默默的做,常常在别人已经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还未发觉,不知不觉中,我已习惯了他的疼爱,他的宠,而身在福中不自知了,是离得太近看不真切,还是我没有太珍惜。在去年的七月,那黑色的夏天,我无心的本不该成为误会的误会啊,那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却深深刺痛了他,可是却怎么就使他做出了如此愚蠢而又痛悔终生的事呢?我知道酒精的刺激,足以让一个人失去所有的理智吗?知道他心疼我,在乎我。但这就可以让他这样毫无顾忌随心所欲的侮辱我吗?在他那因酒精的刺激被愤怒扭曲的脸孔上,我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宽容与往日温情的痕迹。当那些肮脏不堪入耳的话从他的嘴里冒出来劈头盖脸砸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再也无缘共度今生了。四年的岁月,早已相知,明知我非他说的那样,可控制不住的情绪塞满了他疯狂的大脑,那一刻,我宁愿死去,倘若地下有裂缝,我会毫不犹豫的跳进去,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屈辱与愤怒袭遍了全身,我呆立在那里,只有伤痛的泪水无情的奔流,此刻才知道,在他面前的我是那样的软弱而无助。我居然没有别的办法避开那强加在我身上的屈辱,我是他那样爱之弥深的心中之妻啊。我的任何语言在这里都是徒劳而多余的。我听到了自己的心死去的声音,还有我们苦苦培育了四年的恋情,滴血成河的心,滚滚如潮的爱,消失在那晚凄美的月色里,苍白而冰冷。
我走进了多面的季节不愿复出,我知道他痛心痛肺的悔,那真情的泪水、痴心的话,都飘在了我酗酒后冰冷的眼神里和无语的泪水里,他痛苦的眼神、无奈的叹息,默默陪在我的身边。戒了酒,成熟后的沧桑的话语,都在期待我走出自己蜗牛的世界,重新寻回往日的光彩,天知道,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是那么深深的爱着他。我的心着了他心的跳动而跳动,我愿自己是风中为他翻飞的叶片,他的一封又一封信,他的歌声,他的“斌,快乐起来好吗?”那温柔的让我心碎的爱,都会让我心痛而泪流满面。长期以来,他是我心灵最深的依靠,是我生活中的伴侣,没有他陪伴的日子,我甚至不知道日子该怎样过,我空虚寂寞的心灵是如此悲伤而凄凉,头一回我理解了什么叫失去生命中的最爱,什么叫切肤之痛,我们那爱的星空永远地塌了,塌了。
究竟是谁的错,我说不清,只是两颗心再不能回到那共度爱的点点滴滴的往昔,我无法做到天天面对他而若无其事,看着他无声地憔悴,他的消瘦,我到了必须离开的时候,否则,我俩会心痛而死的,再美的花,开到极艳后也有凋谢的一天,而失去的有些东西是无法再挽回的,我爱他,但我更相信人与人之间最真实的人格与尊严。我不能让自己永远在荒唐的生活中*,也不能守着一份残缺了的婚姻,我不苛求完美,只想追求一种平淡从容的生活。
人生是严肃而不容欺骗的,否则生活就会欺骗我们自己,在重新活过来的生命里,我希望我们都别成为爱情的负累,平平静静的生活如甘泉一样赋予人美好的品行,在未来的岁月里,只要他过得比我好,在生命的流年里,我便不会因我今天的挚着而遗憾。蓦然回首中,我会欣慰地看到,他在灿烂的阳光里真诚而温柔的微笑……
过往
窗外起起了雨,我的心,同季节一样凉!
过往,他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的纠结。
我总能在公司的过道里看到他的影子,看到他很轻松的笑,看着他傻傻的窜到我面前,然后偷偷地说:来,让哥啵一个!我只是傻笑着跑开。无人的时候,你会偷偷跑到办公室来看我,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过来晃上一圈,也是同现在一样的冬天,你会看看四下无人的时候,偷偷和我亲个吻。吻完偷笑着跑开。也是这样的冬天,同事们一起闹着吃团年饭,你拉开椅子指着我说:妞,过来,坐这!我好生脸红,还是听从你的安排,喜欢在你身旁依偎,像猫一样,安静,乖巧。同事婚礼上,新郎把花球给了我,你借着醉意大声说:等我离了婚,我就娶你!或许,在座的每一位,都没有人当真,可是这句话,却一直,一直,深深的,留在我心里。
我们曾幸福的手牵手,深圳的太多地方,留下过我们的足迹和笑声,从华强北到深南大道,我们寻找着去吃武汉名小吃,你说感觉不错,很有家乡的味道。从万象城到东北,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就这样走着,好似世界只有我们,只有自已。
新年开始的时候,去机场接我,好久未见,感觉甜蜜了好多,看见我的第一眼,你说,回去又长胖了哈?呵呵,我都不敢看你,好脸红的感觉。你说,机场出来的时候,好想上前去抱抱你,可是情节却没有顺利进行,呵呵,你抱抱,我该有多温暖啊!你送了我一辆车模,说是新年礼物,我好喜欢,那是一辆宝马MINI,我说,以后每年,你都要送一个给我,我要收集起来,看看我们的日子,会有多少个。我没有什么好送你的,送了你一只酸奶,那是从武汉带过深圳的酸奶,我会带它的原因,只是因为,那上面的一句话:有你的日子,我从此没有孤独感!
我们偷偷利用上班时间出去找房子,我们一间一间的选择,你说要让我住得环境好一点,我们不约而同的看上一间,可是另外的一对情侣比我们早到,房子自然给了他们,希望快要没有的时候,我再次去找房子,哪知道,却还是把我喜欢的那间顺利租下,我好高兴,这会不会,是上天对我们的成全呢,知道我喜欢,失而复得?
我们有了自已的小窝,像找到了组织一样,那段日子,该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了吧!下了班,回家,做做饭,我们一起共进晚餐,我们有着没着的聊着天,疯着,闹着,看着喜爱的电影,消磨着时间……
而现在,当一切一切成为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好像一直在慢慢遥远,那些走过的路,再也不会有两双足迹的出现,我的宝马MINI,不会再有第二辆了,爱的小窝,早在未知的岁月里成为别人的栖息地。
没有谁对不起谁,也没有任何理由和认为,我知道,先提出离开的那个人,在众人眼里,必定会是过错的一方,如果结局要如此这般的话,我宁愿这个罪人我来当。
我还是怕你过得不好,还是怕你会受苦,怕新来的女人,不知道你爱吃的菜是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给你换换鞋子,不知道你的脚,不能走多了路,要好好歇歇?
或许吧,爱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得到的。我得不到,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得到。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你幸福,我就满足了!
哭过,伤过,再要学着放过吧!放下过去,捡起自尊,做自已的主人吧!
是我不好,是我还忘不掉,仅有真心留不住男人一个拥抱,就算眼泪,会是温柔的手铐,可是爱如果是求来的我也不想要……
陈慧琳的这首歌,能听到人流泪!
爱在心处徘徊
爱上一个人很简单。持之以恒的去爱一个人却很难!
洒脱,放荡不羁,近乎冷酷,是很多女孩给我的评价。不知道是褒或贬。总之,我给她们的感觉是那么的不近人情!
我失恋过。也因为曾经以为的爱情而欣喜若狂。来到深圳这个花花世界却发现自己只是人海中的孤鸿!感情世界是那么的苍白。而我还总是高昂着自己的头,仿佛情早已经看透,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派头!
可曾想到。自己会套入曾经给千万红男绿女带去过困惑的话题(网恋)之中去,并且爱的一发不可收拾,不可救药!
她来了,来到了我的身边,尽管我爱上的是一个有过婚史的成熟女性!但当接她从机场出来的那一刻,我没有感觉到陌生,那时候一切都早已被激动的心情所掩盖!看着她,我无法用任何言语来表明自己的感觉!总之,我觉得可以为她舍弃一切!
听着一首首让无数男女崇拜和疯狂的所谓爱情真言(情歌),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突然失去了方向的鸿雁……以前自己老对朋友说的那些狗屁爱情理论早就被现实无情的*。我变了,在爱情观上。我不再是个唯我,洒脱的男孩。连自己都还没有明白为什么会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的时候她已经让我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懂得牵挂的男人。
我爱她?深深爱着她!不是可以用什么山盟海誓可以表达出来的!也许我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爱?因为爱情是没有人可以解释出它的真正含义的!并且永远也不会有人可以用很明白的语言解释出来!当她对我说到不习惯这里生活,想离开这里。心里真的犹如针刺。但是我还是默许了她的想法,我是真的爱*,我不能自私,得为她考虑到一切问题。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心里酸酸的,尽管和她在一起才两天!可我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已经离不开拥有她的生活!上天的安排如此微妙。幸福此刻明明在我身边,又将很快离我而去。
“三年之约”是我和她之间唯一的承诺。那就让时间去证实我这份徘徊在心灵深处的真爱吧!
今夜心醉,今夜念你
夜又已经静了下来,夜空并不算清朗,蒙蒙的初夏的夜,有似初恋的滋味,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那年我们分开的时候。记得那夜月明,记得那夜无眠。那夜你唱着那首《包袱》离开……夜还是同样的夜,人还是同样的人,但是唯一改变的是我在这边,而你却在遥远的那头,今天生日快乐吗?今天是微笑着吹灭了生日蜡烛吗?今夜还会唱起那首《包袱》但愿吧,但愿是微笑的唱起,而不是泪流满面,也许我不该提起,但属于一个人的孤独的夜,总是令人想起很多很多……
初夜的风透过窗户,吻在脸上轻轻的!点燃一支烟却是那般苦涩,似你落下的眼泪打在我的脸上,没有“再见”的离别,让我感受那样的默然,那样的短暂,回忆起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有酸甜有苦涩,有丝丝的甜意在心头,也有阵阵的酸涩在心底!
“你还好吗?”总是在心里问着自己。三年了,你还好吗?还会记得过去我们之间的种种吗?三年了,我一直保存着你送我的那本员外的《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闲暇时偶尔还会翻开看看,每次看了都会想起你,想起你的过去,更是想起你的现在。少了我的生活我想你会更加快乐更加幸福!你说是吗?
好久没有回曾经留下我们太多回忆的校园了,我不敢回去,我不知道回去了是欢喜还是忧?我只有去逃避,逃避自己吧!流星下的愿望终究不会变成现实,他只是一段美丽的童话而已,你说是吗?
敲着手中的键盘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听着那首《曾经爱过你》,别是一番滋味,不敢对你说声“对不起”,因为错的已经太多……
再燃一根烟只为说声“生日快乐”
荆棘路上的蝴蝶
我在一条荆棘路上,我看到路上闪着轻盈的蝴蝶的气息。你问我美吗?美,美不胜收。可我的脚很痛,让我美不起来,假如女友看见我破裂的裤管,那么我就很担心我的耳朵起来。怕明天变成猪头。而老鹰可能是喜欢猪头肉的。
这时我就很难注意到天空是淡蓝的,像悲伤的小船。我只是看到远处,有个男孩从火车上栽下来。尸体或者可以说在没有成为尸体前的那四秒他脸上有一种幸福。我仿佛看到把男孩从火车上推下来的女孩一点也不着急,她脸上闪着美丽的光辉,她看着男孩掉下去的影子,优雅地眨了一下眼睛,眼睛里是浓浓的爱意。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丰收后的喜悦。然后她走到座位上,等待着。
故事发生在世纪末的最后一天。车子快到站了,这个世界本来都有每个人的位置,或者站着或者坐着,人来人往,许多人都在车上徘徊,或者沉思。做人像平行线,怡然自乐。所以没有人管他们的故事。小女孩穿着漂亮的花裙子,亭亭玉立,她的心情像蜜罐一样不住地涌出芬芳。她知道男孩一直在看她的神色,他的脸苍白极了。她却觉得自己没有在折磨他,下了车,她走到一座矮墙下,眼角向男孩的方位瞟去,她的面色忽然惊慌起来!
男孩不见了!
她左顾右盼,差点急得要哭出来。这时,一个憔悴的身影才缓慢地从那边走来。女孩松了一口气,又咬咬*,故意偏了头去。男孩落魂般地走到她面前,一声不吭。女孩才转过头来,冷哼一声:“你为什么写这样的信给我?”男孩脸色委靡,抬起头,又低下去:“其实我是真的很喜欢你。”男孩的声音像蚊子在咬着钢铁一样,但女孩听到了。她慌忙回过头,脸上是一片*。她强制着自己的声音放地很平静:“可你是我表弟呀!”男孩讷讷地道:“我是太喜欢你了呀!”女孩又说:“为什么要写情书呢?”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很多一样的名字,女孩把它展开在风中。风,沙沙地响。
男孩面色惨白。他一直想看女孩的神情,可她优美的背影带来一种肃杀的冷漠,要把他的一切扼杀一样。冰冷的声音,像刀,或者说被窒息的刀。
女孩又把纸张叠好放在口袋里,向前走去。男孩举步要跟上前去,可他犹豫了一下,眼神全是绝望。男孩看着一片落叶在空中坠落下来,很重,很疼。
女孩扑哧一声笑着说:“还不跟上来,小傻瓜。”她回眸一笑。男孩惊呆了,他简直不能相信他的眼睛。女孩回身走了几步,拉着男孩的手说:“你呀,笨死拉,这样我怎么能要你呢?”
男孩觉得握着是柔婉的音乐一样,看着女孩的眼睛,他几乎陶醉地窒息。
女孩拉着男孩走了一段,然后轻轻地放开男孩的手,说:“好拉,小傻瓜,家都到了。”
男孩吃了一惊,敢情他还回味在女孩微笑的温馨中,又是一片落叶飘过,男孩欢快地把它抓在手里,又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地下,和先前凋落的叶子放在一起。然后很欣慰地看着女孩说:“以后我能牵你的手吗?”女孩脸羞红地说:“当然拉。”女孩跺了跺脚,说,“你傻死了。”便一溜身跑了进去。
男孩怔了:她为什么要说我傻吗?她不喜欢?那我怎么办?
落叶睁大眼睛看着他。
火车。漂亮的火车。屁股冒着烟。
“火车为什么不在胡同里开呢?”女孩问道。男孩得意地说:“火车公公在胡同里会迷路的,上次你的小猫不是丢了吗?结果找着找着,你也在胡同里迷路了。连你都迷路了,那火车公公这么老,更是找不到方向了。”女孩忽地黯然说:“我的*真可怜。”男孩看着她忧伤的眼睛,大声道:“不要伤心,我还有一些零用钱,存了好久拉,我帮你买一只漂漂亮亮的小猫*。”
女孩张大了眼睛,说:“很贵的。”男孩说,“没有关系的。不够的话,我向奶奶要呀!”女孩刮着男孩的鼻子说:“你真好。”男孩一脸幸福地说:“为了你嘛。”
女孩脸又红了。两个人的气氛被尴尬僵持了一会,女孩低下头,说:“其实刚见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拉。”男孩说:“我也一样的。我还记得第一次你穿的是淡黄色格子的裙子,特别美丽,后来我天天就想着你的样子。”女孩不停地摆弄着衣角,说:“真的吗?那我以后天天会为你穿这件衣服。”男孩慌忙摆手道:“不行哦。”女孩面色低沉下来:“为什么?你不喜欢吗?”男孩忽地抓着女孩的手,说:“很喜欢呀!”女孩慌忙从男孩的手中挣脱出来,紧张地四下张望,发现没有人注意他们时,才嗔怪地说:“你这个人呀!”男孩低声说:“其实我怕你天天穿这件衣服,冬天会冷的,感冒的。”女孩努了努嘴,翘着嘴巴说:“你真是的,人家为你穿衣服,你还挑三拣四。”她看着男孩不知所措的表情,扑哧笑着说:“逗你的呢。知道你对我好。”说的时候她一脸的幸福。
火车继续呜咽,窗外,天空是淡蓝的,像欢快的小船。女孩忽地说,“记得奶奶小时候和我们说过一件事吗?”
这是一辆摇摇欲坠的火车。车上的一个角落里,女孩*欲滴的声音在说:“奶奶曾经说过,假如一个爱人想要得到他爱的人的心的全部,他就需要为他的爱人彻底地从车上飞落下去,然后在飞落的过程里,他们会看到爱情的全部。最后,爱人可以安心地在家里等待着他的回归。到了那个地步,就再也没有人能分开他们了。”女孩转过头对男孩说:“你真的爱我吗?”
男孩歪着头道:“你不信呀?我也记得很牢呢,昨天奶奶出门前刚说的呀,而且还要我们一起记住呢。”然后他拉着女孩的手到了火车的楼道。
车上的人晕晕欲睡,仿佛一无所有地看着这个世界的喧闹,他们没有看见两个小孩匆匆地走出车厢。
这是古老的一辆火车,男孩用力在车门拉了一下,车门居然开了,一阵冷风飕飕刮来。没有乘务人员在这里。女孩说:“你敢吗?”男孩*着她柔美的秀发,说,“奶奶说的一定是对的。你在家里等我回去。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我在荆棘路上,看着尸体飞过,尸体撵着风的影子,像蒲公英一样飞散出爱的气息。昨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消息,一个老婆婆从二十层高楼上落下。据说老婆婆家里只有两个小孩,而老婆婆骗他们说自己出去找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父母,三年前,死于飞机失事。
火车沉重地走过,它也许是麻木的,因为它没有意识到它的负担里少了一个人的重量。车上的人来来往往,或者抽烟,或者打牌,或者看窗外的天空,或者看着一条荆棘路上的一个焦急的人在赶路。
女孩很温馨地在座位上,她想着等自己回去后要好好梳个美丽的发型,再为男孩缝那件已经有点破旧的衣服,她还要烧水,奶奶常常会口渴。还有,她要男孩会她画画,男孩可是曾经在全国的绘画比赛中拿过奖的,男孩画的她一定很漂亮,像蝴蝶,飞呀,飞呀,飞在美丽的蓝天里……
房价前途不明的他奋斗的我
网上亲爱的XDJM,我很少来网上,也第一次尝试写了文字传上来。近来想到与男友的将来,有很多烦恼,恳请大家给与建议,炎炎夏日,不胜感激哦。
背景:上海,两人都是78年,已谈了1年半朋友,期间我经历在家求职两月,平时每周日上课一天,他则爸爸生大病去世,股市被套,自己工作不顺,路远待遇差目前上班有时会只有4天。我供职一规模尚可的部门经理,月薪到手七千,从大专到现在的在读同等学力研究生,专业就业稳定,他大专且无心思再上,月薪四千,就业面窄。家庭背景,我是单亲知青子女且好有些好胜,在同学中工作事业中上,较有危机感,他则平日手脚大些,生活上不愿委屈自己,双亲教师家庭。
矛盾焦点:无独立婚房,我主张适时可买进,他认为太贵不能给个确定期间,由于房价涨得快,我十分担忧,我有可付首付积蓄,公积金从未用过,有近7万,可独立承担一套90万的房贷,假设未来房价跌20%,也是可以承担的,在我家周边小区二手房1.4万,他家地段同样的要1.7万,但他一直不肯买到我家附近理由是上班远,现在他待遇不好,且积蓄无几,家里也没什么好支持,我始终的说法是我们自己承担,我一起付首付贷款。房涨还是跌是不可控的难预测的,谁也说服不了谁,他说去问下家里的意思。
我的困惑:我是个坚持先苦后甜敢于为将来一搏的人,我的一切也是这么来的,我对另一半的要求不高,学历经济什么的硬标准,只要对方有上进心,爱我,可他到现在连烟也没戒掉,都说女人是依赖感情的,找个爱自己的,因为将来会越来越爱对方。我最近很想有个家,但方向不明,有时很难,我坦诚宽容积极努力,只想拥有独立的家,我重感情,想要爱的人和自己目标一样,却不容易。问题是勉强接受住在他家,但购房之事仍旧遥遥,并且有姐妹的悲惨案例。他认为将来10几年后,每家老人走后,尤其独生家庭房子会多出来。我左右为难。不过好在繁华上海,我大学同学有2/3乃至500Q的同事们单身甚多,我的原因是家境,所以在工作和学业上费时多,造成晚恋。刚才看到的都是物质女友之类的文章,其实上海象我这样苦苦努力靠自己改变生活的人也好多的呀。
年际遇浑似梦醒来始知相忆深——
年际遇浑似梦醒来始知相忆深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一棵开花的树》席慕蓉
是的,我只引用了这首诗前面很短的一部分。本质上,这首诗是饱含无奈和悲怆的,可是,我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拥有很完满的结局,至少现在是。而无疑,前面的这部分很适合描述他们的经历。始终无法相信一见钟情,感觉日久生情要可靠许多。事实上也如此,大部分人的爱情就是这样,在耳鬓厮磨中一点点得以成就,终至白头。为了遇见,我们就在佛前祈祷千年,而真正遇见了,从相识,到相爱相知,又需要多少时间呢。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十年。可是真的不好意思,我和你的爱情,真的就要了十年。
话说娟子和大头是在十年前就认识了。我的这个开头一度让他们很满意,“话说”,恩,这样的一个开场一下子就能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久远的故事。而实在,他们的故事尽管琐碎平淡,终究迢远悠长。
同住在一个城市,同在一所小学、中学读书,可是,我们好像依然不能把他们归结为青梅竹马。不是吗?青梅竹马的条件好像比这要更进一些吧,至少是从小一起玩到大。那么,他们这算什么呢?我想,应该只是算前生相许,今世早见。就是这样的,你不知道何时会遇上一个人,有的人是在很年轻的时候,有的人是在中年,而还有一些人,他们是在耄耋之年和她或他相遇,不一而足。早早就遇到的,算是幸运的吧,但是似乎,不是每一次遇见,它就立马能成就一段姻缘。古话里总是说“好事多磨”,对爱情而言,这个词堪称经典,爱情,对任何人来说,无疑是好事,但是多一些磨合,多一些体味的时间,日后经营起来,才知道情有多重,意有多浓。
老天给娟子和大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九年的友情基础之上的。两人都是典型的小孩子性格,女孩丝毫心机也没有,活蹦乱跳一脸纯真。男孩爱玩,说话也是没轻没重,城府并不深。当然,他们依旧年轻,这样的校园情侣,你进任何一所大学,都还能看见无数。是的,他们还在读书,涉世未深。小学的尾巴上两人认识,接着中学接着大学。只是,大学两人就分开了。娟子跑到了云南,大头呆在天津老家。不知道异性的九年相处会产生什么样的纠结,至少,朋友之间的九年,足以让彼此的友谊坚忍不拔。对于娟子和大头来说,他们的九年就是后者。无关乎爱情,两人就是哥们。每次同学聚会,照例没心没肺的打闹着,任何一个熟悉他们的同学,也只能把他们想到好朋友、铁哥们的层面。单纯就两个人自身来说,也还没有足够的火花点燃爱情的火苗。一切皆成正果的的时候是在大一暑假的时候。娟子没回家,大头从天津跑到云南来玩,作为哥们,娟子责无旁贷的得服务周到。陪吃陪聊陪玩,娟子过了一段很悠哉的“*”生活。
在丽江的时候,娟子很没出息的病倒了,可好,原本旅游的大头这时反倒要反客为主照顾起病号来了,经过一年大学生活的历练,曾经的假小子娟子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女生的味道,大头调侃着对我说。男人是很奇怪的动物,他们对柔弱的女人天生会产生怜惜的情怀。也正是因为这样,娟子和大头菜有了今天的结局。相识间或偶尔的相处九年都没能让两人走到一起,而就在第十年,因为这场病,两人就突然心有灵犀、火花碰撞了。娟子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的情景:她躺在一家旅店的床上,大头陪着她在床头坐着,刚喝完苦苦的药,娟子不停的咒骂着药的苦,大头突然就*来一句:死人,以后我照顾你得了。毫无浪漫可言,也绝对突兀。娟子把骂药苦的脏话慌不迭咽进肚子里,把被子一蒙,接着,满脸通红的出来,应了一声:娘的,我卖给你了!这时的大头,其实也是一脸的通红,两个人对视几秒之后,终于再也忍不住,狂笑不止。
相聚的时间不长,大头几天之后就回了天津。所以,对他们而言,与其说是爱情关系的确定,不如说是友情的进一步升华。但毫无疑问,两人是谁也离不开谁了。至少,电话次数多了些,彼此的关心也变得柔软了些。娟子也终于从假小子的身份中转换出来,还归女儿身。可能,因为十年的记忆太漫长,他们始终都想不出什么是二人生活中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了。只是记得两人一起打游戏,一起看漫画,一起逃课的琐碎中学生活的点滴。还有就是,两人即使正式交往之后,娟子也没收到玫瑰花,也没过过情人节。我想,应该是不需要。十年的时间足以让彼此熟悉异常直至厌倦遗忘,但是也足以让彼此相知相惜相濡以沫意久天长。这十年貌似波澜不惊,但所有的点滴加起来就足以让他们有受用一生的温暖。这样,语言或者一些象征性的礼物,又何其的微不足道。
一梦十年,娟子和大头终于在这场梦中醒来,彼此也终于发现,几回梦里与君同,原来两人是天生注定。回忆起这场梦来,也终于明白,两人深深的思念和挂牵,是因为早就种下了姻缘。
女人的屁股
女人的屁股是给男人的一张名片。虽然上面无字,但它能让男人记住你、回忆你、想念你。
男人和一个女人初次见面,他不会盯着女人的脸、女人的胸还有女人的大腿之间仔细看,因为那样太露骨、太张扬、也太低级趣味。
可是等女人从眼前走开,只给男人留下了一个背影时,男人却会恣肆地盯着女人的屁股,随着两扇屁股蛋因为走路而一挤一挤,他不断调整着自己的眼球,揣模着它的形状,想象着它的*,目送它从视野中消失。
这时候,女人在男人面前一晃而过的*只让男人评价女人性感的一个简单指标,而那真实印入大脑的屁股就绝对是女人曲线的杀手!好看的屁股让人愉快,让人心情舒畅,让人流连往返;性感的屁股让人神情*,让人血脉膨胀;丑陋的屁股让人恶心,会使人吃不下饭。
现今社会,一把手术刀,一大把钱,可以让女人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一副高挺的*,它们是能吸引男人的眼球。但这些娇容、*已多少让人产生了怀疑,但屁股不会,本来就丰韵的屁股用不着去丰,也不用去挺,干瘪的屁股也不太容易加入异类的填充物,毕竟屁股是要坐的,异样的感觉是会让女人很不舒服的。因此,较之脸蛋、*,女人屁股的真实性就相对高了。这也是现在男人更相信女人的屁股,也更愿意欣赏女人屁股的一个原因了。
从女人的特点来说,她们有着众多的性感指数,但女人最值得也最容易向男人炫耀的地方,除了脸蛋、*外,可能莫过于屁股了。
因为,屁股对男人的冲击力是与众不同的。男人走在在大街上,见到陌生女人,那种惊异和好奇的记忆,一般不是女人高耸的*,而是女人扭动的屁股。
这时侯,女人的屁股会给男人留下一个极其深刻和初步的印象。
如果是那浑圆饱满而又极富*,就是人们所说的性感的屁股,那么男人会记住她,继而想看看她的脸。如果再次相逢,男人会牢牢记住这个女人。
如果是那种干瘪瘦小而骨瘦如柴的屁股,男人会可怜屁股的主人,天物造人,没有给这个女人一个正常的身体。男人会同情她,因为这个女人一定为此无限烦恼过。
但大多数我们看到的是不算美或不算丑的屁般。这种屁股给人的印象一闪而过,让男人无法动心,或无法恶心,也就谈不上对男人的刻骨铭心了。
男人看女人的屁股,首先是看形状。苹果状的感觉非常好,圆润又有曲线,当看到紧绷着的外裤托住那富有*和肉感的屁股,那是令人心情美妙的。其次是颜色。只是男女不到一定的关系,屁股的颜色只能是猜测。男人喜欢女人洁白的身体,但对屁股更偏爱原始一些,野性一些,古铜色的屁股让女人对男人有着更本能的诱惑和吸引。
有人取笑寺庙里的和尚,说他们一边敲木鱼,一边斜眼窥视女人的屁股。可见女人屁股的威力和吸引力,能让脱俗的人不能自己,何况我等凡人呢。其实只要是身体健康的男人,我想在有些情况下皆会目不转睛地欣赏女人的屁股的。
我不太相信所谓的科学研究,说一个女人一生运势如何,是可以通过屁股的大小来测定的。比如说屁股太过削瘦的女人意味着难生育,难聚财,较无事业成就;屁股肥大的女人夫运佳,生贵子,会赚钱也很会花钱;屁股比肩膀略大的女人可以嫁个好老公,而且生的孩子会很健康,赚钱能力不错,不过花钱方面有些不够节制;屁股上翘的女人好淫风流、钱财难久远,往往视爱情如游戏,虽然钱财容易到手,但是终究留不住钱财;屁股下垂的女人比较注重享福,工作上按部就班,不思进取;屁股上有痣的女人异性缘非常好,容易发生*或三角恋等等。好象屁股是女人的命,屁股是女人的心,这未免太夸张了。
但从这些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男人对女人屁股的关注程度。说明女人的屁股不仅仅是一个身体部位,也是男人们从中判断女人性格和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依据。
至于,美国心理学家发现的,屁股大小与人的智商成正比,人的屁股愈大,智力愈高,我就更不相信了,屁股居然和大脑联系起来,让人好笑。纵然大屁股的女人智商高,但男人并不喜欢过大过肥的屁股。所谓**,只不过个别男人对女人屁股的一个简单描述。肥大的*和屁股,只会给男人以肉感,而不是性感。肉感对有些男人来说,意味着臃肿,笨拙,是不太好激发出心理*和愉悦的。
对一般的男人来讲,见到性感圆润的屁股,通常都会有对女人的屁股捏、抱的心理。因为屁股是女人身体最饱满、触感最好的部位,代表着男女间那种亲昵和密不可分的心理感应和需求。男人在意女人屁股的*,紧实的屁股会引发男人的*。情侣之间,女人也会认可男人对自己屁股的*和捏揉,那是一种心理的满足和渴望。
好看的屁股曲线对男人是极具诱惑力的。当一个女人穿上高跟鞋,摇曳腰身,袅袅挪挪,风情和野性从屁股的曲线及*中衬托了出来时,男人都有幻想,男人都会心旌荡漾,产生非分之想,甚至会忍不住想伸手去触摸那美妙的弧线。但女人的屁股却不是随便可以摸的,在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欣赏,纵然你有太多的愿望,也只能是干想。
尽管女人讨厌男人贪婪和下作的目光,尤其是对着自己屁股死盯不放的眼光,但更多时候女人还是希望被人注意,特别是身材姣好的女人,否则女人屁股那个部位就不会被她们过多地包装和修饰了。
也许女人早知道屁股对男人的功能,所以对屁股的包装还是很小心的。在思想封闭的七十年代,女人们不敢张扬自己的屁股,甚至怕男人们盯着自己的屁股,于是穿的是那肥大而又深色的宽筒裤,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让人想象不了裤子里面包裹的屁股的形状。那时的女性,是可怜的,女人身材上最起码的美,让一件男女可以互穿,很不得体的大裤子抹杀了稍为开放的八十年代,女人们开始穿牛仔裤了。这是一种奇妙的裤子,它可以让女人的曲线毕现,可以让干瘪的屁股变得饱满。也让男人可以充分想象和领略女人屁股的风光。牛仔裤让挺翘、圆润、结实的屁股,更具动感,也让女人健美的身材表现得更富有魅力。那时,我们才发现,中国女人原来是那么漂亮,性感也可以这样得体地展示给身边的男人。
再后来,八十代末九十年代初,女人们热衷于健美裤。这是一种很直白的裤子,最大限度地将女人的屁股形状展示给男人了。尤其那种泛着亮光,紧紧包住大腿的健美裤,使一个女人可以近似**地站在你面前,不用想象,女人屁股的形状美丑一览无余。初次看到这样的装束,曾让多少青春少年萌生*,也让年岁大的人大骂伤风败俗。但正是因为曲线*的太多了,女人腿上一些并不美的要素也展示出来了,健美裤表现女人屁股性感一面的功能被弱化了。同时,穿这种裤子的女人也太多了,不管屁股好看与否,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套上这么一件,逐渐让男人们新鲜的视觉和最初的*产生了疲劳,反而会回过头去欣赏那些穿着保守的女人了。毕竟,物以稀为贵。当女人肆无忌惮地*屁股的形状,使得原本高贵和神密的屁股变得一览无余,最终沦落到廉价的境地时,屁股也不成为屁股了,成了女人的第二张脸了,但这样的脸显然没有第一张脸内容丰富,除了两扇肥肉,就没有什么了。你再看现在的泳装,用布越来越少了,屁股越露越多,以前是透过布料看屁股,现在是屁股当中找布条。就把个屁股的美表现得过于庸俗了。与其这样,不如光着屁股更加简洁明在两心相悦在情人之间,女人为了更好地取悦男人,也为了给男人一个新鲜和刺激,喜欢在不同的时间和地方,换上不同样式的轻薄、窄小、充分露臀的丁字形内裤,就是为了显示自己美丽的屁股,也是为了调动男人的激情。而这时男人也会因为女人的细心和专重,除了更仔细地欣赏女人的屁股和身体外,也会因为女人别样的性感而变得狂野,*,会因此而付出更多的热情。这时,内衣是情侣之间感情的催化剂,这是一种情侣之间才有的亲昵表现。
而在现实中,一些女人将屁股对男人的诱惑在无限加强,比如现在最时髦的女性装束已经从女人的*,下移到屁股之上的*了。这虽然是女人对屁股观念的革命性的变化,因为女人可能认为屁股才是真正对男人有性吸引力的部位,也是更能让男人产生性幻想的要点。但我觉得,象这样的装束,却多少有些引人走入邪途的感觉。毕竟屁股还是屁股,除了美的一面,还有性的一面。当一个女人刻意向几乎所有的男人去展示自己性感和新潮的时候,这样难免不让人产生淫秽的想法,男人对此想入非非也是性之所至。
所以说,女人的屁股是女人的一张名片,服装也许就是它上面的字吧。或雅,或俗,或淫,或浪,全看女人服装的穿法。看来做女人难啊,变着法儿想让男人看自己的屁股,却不好把握分寸,过了是浪荡,保守是俗气。怎样才能让男人懂得欣赏而不生邪念,确实是要女人很好地考虑的。
其实,男人观看女人的屁股并不意味着亵渎,这一点女人可能也明白,否则她们也不会刻意地去修饰了。因为,屁股虽然只是女人的身体变化不多的一部分,但却更易刺激男人的神经和心理,也更易使男人产生别样的印象。这也是女人对屁股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天说了这么些,可能有女人反感和讨厌,也可能会有男人大声棒喝,但这确实男人的心语。
本来男女就是相互吸引的,欣赏对方不应有错吧。人是具体的,欣赏也会是具体的。对一个不认识的女人,男人无从知晓她的品质和人格,也无意去打听那么多,但她的屁股却真实地展现在男人的面前了。顺便看看,偶然地欣赏,也是一种初步了解吧。因此,男人喜欢看女人的屁股也是很正常的。我很喜欢看女人漂亮的屁股,就是因为她们让人愉悦,让人感觉舒服,不管是*的还是心理的,都会使我在大脑中产生一种美好而兴奋的感觉,这是人性的真验。如果大家都多一点真实,也许我们会发掘出女人身上更多的美好的东西。其实女人也喜欢男人,只是社会的角色和历史的观念,让女人多了几分含蓄,让生命过程多了几分朦胧,多了几分神秘。女人的感觉我不清楚,但作为一个男人,我切实地喜欢看女人的屁股。我不想去解释男人爱看美丽女人屁股的原因,也不想说些更华丽的词汇,也许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的色彩,生命的需要。
有时男人也挺难的,明明是喜欢,却只能深深地压在心里。我们可以对女人的脸蛋加以评论,却不敢对女人的屁股说出内心的感受,这也是一种压抑。如果说谈及屁股就涉及性,不说也罢,但很多时候,我感觉,这种喜欢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一种对女性美的比较,也是一种视觉和心灵受到冲击后的愉快。
真的,男人爱看女人的屁股,可能不需要什么理由,相对于女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愿望。也许就因为我们是男人,而欣赏的屁股是女人的。
至于如果有些人要说什么*无耻的话,我只能说:屁股是女人的,屁股是无罪的,女人的屁股是在男人视野的范围内,男人并没有违反道德去偷窥。至于为什么会有那多不同的看法,我也只能说:女人的屁股是高雅男人心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女人的屁股也是恶俗男人淫邪之欲的源泉。
什么是我们要的
安道,一个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大学生,经历生活的磨难后成为销售精英。但他却刻意隐瞒着自认为带来耻辱的前半生,憎恨那个生育他的村子。在那里,他曾与一位纯洁的少女菊花相恋,然而误解与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
菊花的死令他内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什么是我们要的?
最近这一两年看了很多关于青春文学,关于网络爱情故事,关于**快餐的稿件,感触最深的是这一代年轻人是怎么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浮躁”。也许是这社会变化的太快,花花世界里他们面对太多的诱惑只能随波逐流,我很是无奈。
做为一部网络爱情小说,本来对《蜘蛛之寻》没有太在意,只知道它是曹文轩和张曼娟两位教授共同推荐肯定的获奖作品。结果我却一连看了两遍!没有必要夸张吹捧,我喜欢它的是告诉了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去认清自己需要的爱情,仅此一点就让我高兴。令我惊叹它的是能留给我们一个人生的警悟:每个人最珍贵的不是“已失去”也不是“得不到”而是“珍惜当前”!
是呀!说起来“珍惜当前”很容易,但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能做到呢?“浮躁”的内心什么时候才能静下来想想:有多少自己当下拥有的没有珍惜!爱情、亲情、健康、工作、朋友……
看了第三遍《蜘蛛之寻》之后我坚定要让更多的人去感受它,这也让我做为一个人真正的得以身心安慰,好的书给于读者的是好看和感悟!
爱,你抓住了吗?
佛主问蜘蛛:“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答道:“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这是一个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故事。多少年来,一直被人们讨论着。“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已失去”的总是最值得珍惜的,庄坷的《蜘蛛之寻》以《蜘蛛与佛》这个简单的故事为引子,讲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爱的故事。
安道、米米、别淡林,三个同样因敏锐而疼痛的人,各自追求着自己认定的幸福。
安道受童年生活的影响,对爱情抱有一些偏执的想法。他对童年时的恋人菊花一直念念不忘,然而误会和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菊花的死令他愧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偶然的机会安道认识了实习的牙科医生别淡林,她澄净的眼神令他想起了菊花,她的睿智与恬静更像一阵清风,吹散了安道混浊的生活。他爱上了若离若即的别淡林,并决定和米米分手。
就在他和米米分手的同时,安道发现了别淡林不为人知的一面,感到愚弄与欺骗的他颓唐地离开。
当绝望彻底袭来时,别淡林有关蜘蛛的网络传说令他茅塞顿开,回顾一路走来的历程,他忽然明白生活的真谛。
蜘蛛深爱着甘露,可甘露却是对风情意绵绵,彼此相爱,而草则是痴情地傻傻地爱着蜘蛛。蜘蛛用甘露对待自己的冷酷与无情,对待着深爱着自己的草。直到某天,佛主给了蜘蛛一次做人的机会。草变成了太子,风变成了公主,甘露变成了状元,蜘蛛变成了千金小姐。
经历一番爱与被爱的选择之后,蜘蛛非常不解原由,便灵魂出壳,去向佛主请教。蜘蛛去向佛主请教的时候,草正巧来看望蜘蛛。当他见到蜘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时,以为她死了,哭着对蜘蛛说:“我终于求着父皇答应把你许配给我了,可现在你却死了,那我也不愿苟且的活下去了。”话音刚落,就拔出剑要自刎。
佛主要蜘蛛回头去看看,世间最珍贵的到底是什么。蜘蛛终于明白,世间最珍贵的该是把握现在的幸福。
为了一段缘,可以等待几千年,千年不算长,但是,或许,生命中有另外一个人同样在为你等待。
这个城市虽然立了秋,却依旧炎热。阳光炙烤大地,街上除了无奈等待绿灯的车辆,只有三四个行人,他们为了躲避烈日,从一个树荫闪避到另一个树荫,急急缓缓地显得行动诡异。洒水车过后,地面的水很快被蒸发,热烘烘的水气令街道犹如沸腾的锅炉。
我在烈日下悠闲地行走,悠闲只是种状态,不能表现本质的状态。城市的天空亮白刺眼,我没戴墨镜,任阳光在眼皮上灼烫,灼烫得近乎疼痛。
附近有家CD屋,飘来的音乐竟是Enya的FallenEmbers(飘落的灰烬)。我停下脚步。她是我喜欢的歌手。幽远磁性的声音,如天籁,如沁入烦躁空气中的清风。CD屋内冷气弥漫,我在里面徘徊了很久,其实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栖憩的地方。从CD屋出来,手里拿了Enya的专辑《Adaywithoutrain》。再去哪?我有些茫然。
米米打来电话。
“在哪?”
“在我该在的地方。”
她嗤嗤发笑。
“安道,我在你后面。”
我扭头。长长的马路,三三两两的行人。我有种被愚弄的气恼。
“米米,你很幼稚。”
“行了,太阳很大,别在街上闲逛了,还嫌自己晒得不够黑?”
她的语气温柔,但有软软的命令,我无条件接受,挂了电话开始后悔,后悔对米米的态度过于生硬。我已经告诫自己很多次了,好在米米从不介意。抬头望天,湛蓝的晴空,没有一丝云烟。
我在房门前掏出钥匙,水珠匙扣撞到门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定了定,这是米米强行挂在我钥匙上。她说,让它永远跟着你回家。
冰箱里有米米留下的饭菜。凉拌黄瓜丝,青绿细丝,有点酸甜,还有一片笑脸的胡萝卜片,是她用小刀刻的。她喜欢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趴在桌子上折腾胡萝卜,这一片就被她斜斜地贴在盘子沿上,像她那样咧着嘴傻笑。
黄昏时分,音乐戛然而止,冷气也没了。停电了?
这个沿江的城市,有着丰富的水源,如果不遇上干旱或用电高峰期,停电的机率本应很小。我打开窗,远处一轮太阳柔和圆满,余晖笼罩城市的上空。从十六楼俯瞰下去,密密麻麻的钢筋森林,行人如蚁,除了隐约传来的车鸣与嘈杂人声,我感觉不到任何有关温情的色彩。
夜沉得很快。坐在黑暗里,看着城市的灯火像浪的海洋此起彼伏,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夜本来是属于我的,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似乎注定在白日沉睡,黄昏之后苏醒,周而复始。
我曾这么告诉米米时,她表情夸张地恐怖,随后拍着胸口哆嗦。
“我好怕,你会不会是吸血鬼?”
我奋力地拍打她的屁股,她搂着床单在床上跳来跳去地躲闪,累了,长长的头发散乱在白床单上。她倒着望我,眼波如水,缓缓地伸过双手,搂住我的脖子说:
“你就是吸干了我的血,我也心甘情愿。”
我知道米米说的是假话,逢场作戏的对白罢了。因为我们只是情人,情人是在怀中刹那绽放的昙花,虽瑰丽却短暂,也正因为此,我和米米注定将是互取索需的两个陌生人,我们永难相属,就像我和这个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
这个璀璨星光,流明灯火的城市,如米米腰前佩带的珍珠流苏*,妩媚、迷离。这样的舞台从来不乏时尚的男男女女,他们攒动着,细细密密的汗珠与窃窃呢喃的耳语如暗香在城市中泛滥涌动。而我如局外人,对它冷眼旁观。街道上行人攘攘,空气中飘来炸鱼丸和臭豆腐的香味,十分真实的味道。每每行走其中,魂却浮在上空,浮在灯火之外。
我知道自己开始陷入周而复始的幻觉中。每年临近十月菊花飘香的时候,没有任何起因,也不为人知。或许是因为人的命运会受潮汐月圆或磁场所影响,虽然听起来像无稽之谈,但却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本无信仰,无神论者,不爱看奇异小说,事业稳定,人生简单。但每到这个季节,我便成了一条冬眠的蛇,开始陷入困顿,潜入到洞穴里做一整季阴郁的梦。
恍惚只是前兆,我的思绪仿佛被刀割断,一截一截扔在某个不知名的地点或空间,又像是受了预言的诅咒,在随处某地,我即将去到的地方,岩浆般喷薄而出,令我猝不及防遭到火灼般的疼痛。有些是想遗忘的回忆,像祥林嫂般的在脑子里复述;有些是错觉,那人那事跨越时空横亘在现实当中,我逾越不去,愣愣地等着它们消失,哪怕在大街上,我可以站定一小时之久,无论周围谁用嘲弄的眼神看我。
唯一在这期间感到幸运的是,在错觉时我知道是错觉,即使拂之不去这些影像,至少还能控制自己不沉沦其中。这是教训得出的经验,这种现象出现的第一年,我差点被卷进车轮下。第二年,我摔了腿,所幸没骨折。持续到第六年,我已能如旁人冷眼走过了。
今天是九月二十号清晨六点。
九点的会议,十二点的聚餐。午后想去趟海幢寺,《浮生六记》中描绘海幢寺内有株榕树,大可十余抱。于是很想去看看这些几百年的古榕。听说还有一株植于明代的鹰爪兰古树今天也还枝叶婆娑,存于公园内,老树新枝,荫天蔽日。突然想起家乡村口的榕树,去海幢寺的*便越来越强烈,像根藤深入骨髓奇痒难耐。
老陈的电话一早就来问候了。‘记得带霜皮奶,那种冻冻嫩嫩的奶羹。’我告诉他中午时间紧,因为打算去看古榕树。他奇怪地说几颗树有什么好看,不管那些,你得先把霜皮奶买着搁在包里。
时间尚早,我又陷入昏睡,半梦半醒之间,似乎听到老钟“铛铛铛”敲响,声音沉闷。我从老家带出来的唯一财产就是老钟。雕花的红木外框,梅花指针,吊着铜色发旧的钟摆。是姥爷留下的,保存这老钟花了他们不少的周折,既管不值什么钱。
老钟见证。我是夜里十二点准点降生,不差分毫。
那天晚上,没有任何星光,白日里便是阴沉沉的,晚上更是漆黑不见五指。本来死活不出门的接生婆赖不过父亲的央求,在赶来接生的路上摔了跤,那一跤跌掉了颗牙齿,她捶胸顿足地向父亲索赔。母亲在微弱的烛光下奄奄一息的难产,连叫晦气的接生婆刚跨进门槛,黑暗里,沉闷的钟声和我嘹亮的啼哭骤然响起,吓得她夺路就逃。
那晚是阴历三月初三,乡下人忌讳的“鬼门关”。据说那天是鬼魂的盛会,所以各家各户在门口都会摆上供品,以防止鬼进屋来骚扰生人。那晚月黑风高,乌鸦特别多,在夜空里扑刷刷地飞,家家户户关门很早。土昆的爹是不信邪的,半夜里听到院子有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就点了蜡烛出门看。烛火被一阵阴风倏地吹熄了,明灭之间,他看到了井边有人打水,浑身湿漉漉的。吓得他缩回屋子里一夜未合眼。
我恰巧就在那夜出生,午夜十二点,鬼门大开之时。
第二天,村里对我的出世有了揣测,加上接生婆的添油加醋,有关我不祥的传闻便在村里沸沸扬扬。
母亲不能再孕更验证了传闻,人丁单薄的家庭在村里是极为可悲的事,没有劳力意味着衰败。我父母世代守着地过日子,一亩三分地就是他们的命。村里人的感情是单纯的,爱恨憎明,他们同情我的父母,对我则是毫不掩饰的厌嫌之意。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对我的父母有着莫大的资助,而我的童年是晦涩而孤独的,没有伙伴,没有游戏。
九岁那年,村里四个孩子跑到十二里外的水库游泳,我怯怯地远远跟着。他们用石子撵也没击退我,只有骂骂咧咧地往前走。水库的水清幽深邃,在烈日下荡漾着一脸暧昧的笑容,它的吸引力巨大到五个孩子义无反顾地投入它的怀中。
有人提议,离他远点。有人接口道,谁游不到最远最深就是孬种。他们轻蔑地瞟了我一眼,奋力向前。我从不指望友情会在我身上产生奇迹,所以丝毫不介意,我在乎的只是取得来水库的路线。
环顾四周,蓊郁的大树,翠绿欲滴,水库的水,更像一块偌大的绿翡翠。在清绿的湖中,我看到自己的倒影荡荡悠悠,用手掬起一汪水,在阳光下,它们跳着舞唱着歌调皮地眨着眼睛,从指缝里溜走。我缓缓地蹲下来,轻柔的水瞬间拥住了我,清凉透彻心肺。我舒心地向后仰,水托起了身体,它们在我*的背下涌动,温和柔情。
我扎了个猛子,鼓起劲开始向前游,忽然发觉四周异常的寂静,树林里传来几声鸟鸣。我的伙伴莫名消失了,远处只有轻微的涟漪。它们泛着淡淡的水晕从远处向我荡来,越来越近,越来越不明显,像个隐匿的阴谋家正不动声色地靠近我,慢慢伸出扼杀的双手。恐惧令我惊骇地跳起来,拼命往岸上划。
那天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水库,唯有我不敢靠近。伙伴们被大人陆续从水中捞起,像捞一条条水草。他们都平躺在湖边,浮胀惨白的脸齐刷刷地向着我,阴森恐怖。我恐惧地叫起来,他们的父母冲上前,哭天喊地地要我赔命。
九岁那年,我就知道村里人的仇恨从来就没有理由。他们的爱与恨简单明了,从不掩饰。也许是憎恨我成为侥幸生还者,忌恨老天眷顾我胜过他们的孩子,既管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层。更多的人认为是我克死了他们的孩子,该死的本来是我这个晦气鬼,是他们替我还了命,并且还是四条命。
土昆爹突然叫道:“一定是他,是了,就是他,他是落水鬼转世。九年前那晚,在我家院子里,见到的就是他。”
他的断言让村里人毛骨悚然,他们害怕了,继而更愤怒了。冥冥众生里竟掺杂了鬼魅。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村民向我一步步逼近。这时,父亲像大山一样挡在我面前,眼睛红得布满血丝,比任何一位失去孩子的父母更具聚爆发力。我的母亲直直地跪在地上,她的头垂到胸前,一副罪大恶极甘愿受千刀万剜的样子。
村里人退却了,他们在强者面前选择了退却。他们骂骂咧咧,哭天喊地,悲痛欲绝。
那天是我见到最多人流泪的一天,也是最悲伤的一天。
所有人离开了,父亲在水库前握紧了拳头,我害怕得发抖。他一把抱起我,斩钉截铁地说:“稻子,你一定要离开这里,这里没有你的活路。”我盯着父亲悲凉的眼睛,重重地点头。
读书是通往天堂的唯一出路,其实谁也不知道天堂到底是什么样子。父亲也不知道,他只是固执地相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高到什么状态?他不清楚,那只是一种直觉,一种渴望挣脱命运的直觉。这点是我很久以后才体会到的。当时的父亲唯一了解的一点就是,读书可以远远离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日子,不仅仅再为填肚子而生存。
父亲的选择再度在村里掀起波澜。他们骂他是傻子,放着骨头硬朗的帮手不下田,整日像供菩萨似的将我关在房里,还花钱去买写着字的纸。不管如何,我上了学,是全村唯一读书的学生,既管每天要走上十几里地,但我与父亲都充满了希望。
飞机穿越云层时遇到气流,空服人员清脆的提醒声让我回过心神。机身震荡后回复平稳,从小窗望去,一条蓝色的玉带将云团分隔了界线,如絮的白云像梯田一般层层叠嶂。
梯田?我的头又痛起来。老陈曾多次催我去医院,我总是一拖再拖。或许是受父辈的影响,父母的一生是纯粹自然的,从生到死,没借助任何外力挽救过他们将逝的生命。医院的概念离我非常遥远,遥远得似乎是另一个国度的事情。
回到武汉,已是深夜了。天河机场的出口处围满了焦急等待的人群,我一脸轩昂地拖着行李从人群中走过。当我走过他们,心骤然地疲惫下去。那些欢聚一堂的气氛永远不属于我,因为没有人会等我,等我的人在另一个空间,每个人必去的空间。在这里,我是孤独的。
出租车亮着大灯,有光的地方才看到路,而周遭的黑暗就像无边的虚空,涂着莹光粉的路标像引路的人,默无声息,却令车跟随得义无反顾。我忽然冒出奇怪的念头,如果路标将车引向悬崖,司机是否还这么义无反顾?连车速都不减,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车在黑暗中行驶了很久,忽而消失忽而出现的路段,有种无路可走时又呈现柳暗花明的迫切感。
失望、希望,交替出没,像人的一生,在黑暗中不断地寻找出路。
司机显得很淡漠。整段路程,他只问了目的地,然后在*市区时,因为一个乱窜的骑自行车人,他伸出脑袋叽哩咕噜地骂了一通。骑车人也不示弱,在车后猛踩了一阵接口回骂。我对司机心存反感,他还在发泄牢骚,听清了几句。他骂骑车人死不足惜,可怜了老婆孩子,没责任的男人,啐!
坏心情和他的那口痰一起喷出了窗外,我忽然一阵轻松。
没有米米时,家显得冷清,没有生气,只有一只蜘蛛在墙角自顾不瑕地忙碌织网。
厨房里没有烟火,凝在墙壁上的油星冰凉得像久远以前的琥珀,房间里透着湿冷的潮气。我打了个寒颤,很快开了灯。在这个租来的房子里我呆了很多年,房东是我以前生意上的朋友,自从他出国后,这房子就以很低的租金交给了我。在他索回之前,我也许会一直呆在这里。
我把音乐打开,大力跳进浴缸。
米米曾说过:“以后要买不锈钢的浴缸,怕万一不结实,你和浴缸一块成为泡沫。浴缸碎了不打紧,就怕你碎得变色。”
我问:“为什么?”
她白了我一眼:“你傻呀!血红血红!所以拜托你进浴缸别跳,轻手轻脚。”
我乐了:“蹑手蹑脚,做贼得了!”
米米嘀咕:“是贼也比这省心。”
我揪了米米的脸。
“放心吧,傻姑娘,你不会呆到我变色的那一天。”
米米勉强地笑了,淡淡抛下一句。
“差点忘了,我们只是情人。”
每一次洗澡,我就会想起这段对白。被人惦记,只要不是被贼惦记,都会令人快乐。所以想到米米当时恐怕的表情,水温便暖起来。
泡沫越漫越高,漫到下巴,我企图把手搁在泡沫上,看上去它是那么的实在,当然手一松懈时,便猛然地下沉。我自嘲地笑了,闭上眼睛,潜*体,将自己淹没在白色的泡沫中。水温渐凉,我像一条鱼沉在水底,脊背贴在浴缸底部,冰凉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唯有此时此刻,我才感到彻底地放松,贪婪地享受随水荡漾的舒适惬意。直到需要呼吸的迫切感胜过一切思维,直到听到气泡汩汩冒出水面的声音,我才猛然冲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嗅到的全是咖啡馥郁的芳香。
咖啡。米米。
米米在印象中与咖啡似乎浑为一体。皮肤微褐,在灯光下闪着咖啡豆的油亮光芒。每喝一次咖啡,米米都会眨着眼对我说:
“看好啦!阿道,我端咖啡的样子,别忘记了。”
毫不掩饰做戏成分的女人,既管我以绝对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应付她的把戏,但不可否认,这些不断重复的语言仍在我脑子里扎下了根。奇怪的圈套,虽浅显得一眼看穿,仍会令我愚昧地掉进去。
米米喜欢在浴缸里喝咖啡。她说同样是液体,却是一白一黑。我笑她是个傻子,纠正说水是透明的,不是白的。她反唇相讥,浴缸是白的,水就是白的,水是没定性的家伙,什么颜色的容器就有什么颜色的水。我不屑地笑,和女人一样。她非常生气,把黑咖啡倒进了我的洗澡水,咖啡像团墨色的云在水中晕漾开来。我破口大骂时,浴室门已被重重地摔上。
我喝下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咖啡,那是种难以下咽的苦味,真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自找苦吃。我觉得米米是在充小资,她喜欢那套媚俗的东西。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才发现自己也愚蠢地这么做了。
我霍然从水里站出来,愤愤然地将咖啡一口抽光,粗鲁得像咬了米米一口,仍有不解恨之感。临睡前喝了半瓶酒,那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酒是天使,它令人飞翔。把自己抛向柔软的床,重重地眩晕,我听到窗外有蝉鸣的声音,十六楼竟然可以听到蝉鸣,难道是幻觉?多奇怪的城市,高深莫测的天气,都立秋了,城市仍热得像火炉,冷气开了也不解凉。
我做了场梦。银亮的小溪,满山红艳的杜鹃,还有比花笑得更灿烂的菊花。初春,乍暖还寒,菊花穿着碎花的夹袄在河边洗衣服,水很冷,拿棒槌的手冻得通红。我捧着一本书坐在柳树下,她不时地抬头偷望我,眼神像绕在山腰的白云,温柔缠绵。
早起刷牙时,牙膏泡沫里丝丝血迹,骇了我一跳。照镜子才发现牙龈红肿,稍微一碰,血争先恐后地往外渗,也许是上火了,于是决定去超市买只去火的牙膏。刚出公寓,就有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张房地产的宣传单。我看了一眼,是千慕园的售楼单。
上次也是拿的这张。米米把16开的宣传单铺在桌子上,跪在椅子上,两条小腿翘得高高的,几近虔诚地用铅笔勾画。我从冰箱里拿出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要购房,打算结婚?”
她并不理会,咬着铅笔头说:
“结婚才买房?笑话,自己不能住吗?”
“是吗?”我围着她转了一圈。“怎么,攒够钱了?记得把房子买大点,留给我一间。”
“哦?”她眼睛亮起来。
“你从我这里拿了不少钱了,留一间不过份吧?”
“就这样吗?”她的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样!”我无辜地耸耸肩。
“你认为有资格和我的丈夫同居一室吗?”
米米的语气冷冰讥诮。虽然令我痛恨得牙齿发痒,但仍咽下恶气,嘲弄道:“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没所谓啊!苦了你,得分一下单双号……”
一杯冰镇啤酒以抛物线的姿势落在我脖子上,冰得我大叫起来。她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她知道我最讨厌突然的冰凉之感,所以在冬天,除了上床,她很少能将冰凉的手触到我的皮肤,即使是玩笑也不允许。新仇旧恨一并涌上,我恼怒地摔了手上的啤酒,冲过去扭着她的手,疼得她趴在桌子上。
“少做令我痛恨的事,再这么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疼得呲牙咧嘴但不肯叫饶,我下手本不重,但介于她的倔强,我也真的较起了劲。不知那天我们僵持了多久,总之,米米的手红肿了。后来,我们一直没说话,我在电视机前装做若无其事地喝啤酒,她继续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画图。
第二天,我把图纸揉皱时,发现纸张上有两粒浅浅的凹印,透过阳光,它像米米的两颗泪珠。它们软化了纸的硬度,也差点软化我的心,但我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我对自己说,这是规则,破坏了就无戏可演。
偌大的超市人却稀少,我百无聊奈地开始闲逛。林林总总的商品被置放在一条条货架长廊里。我流览着牙膏,太多的配方,珍珠、植物精华、氟化钙、薄荷,还有菊花。
菊花!我愣愣地震住,刹那间我回到沿着河堤的那条林荫道。
记忆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啊!它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即使是时间与理智都无法将它控制。
蜘蛛之寻(三)(3)
柳树成排的林荫道,长得不见尽头,梳着小辫的菊花,在等我放学。
“稻子哥,今天老师讲的什么?”
我摇头晃脑地说:“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都容易。”
“什么意思?”她背着我的书包,一脸疑惑崇敬的神态。
“傻菊花,哈哈哈!”我得意地抢过书包抛上天。
她愣了一下,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像银铃一样清脆。
那年,菊花十二岁。
“先生,你要买什么,我帮你推荐。”
我定了定神,身穿工作服的小姐截住了我,语气软中带硬。我恍然发觉自己在这里信步走了好几圈了,也许她把我当小偷之类的了。
我毫不客气地问:“我像小偷吗?”
她愣住了,我走上前拿了只牙膏结账,听到她在后面小声地说:“不是小偷怎么知道我把他当小偷?谁买一支牙膏还穷逛这么久?”
我无心再计较,今天一切都显得有点反常,我知道是缘与昨晚的那个梦。
老陈是我众里寻它千百度的经销商,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所谓朋友,也只过是单纯喝酒打牌的那种。老陈和老婆离了,无牵无挂,他深知家中没有女人的好处,时时给我说唠。
女人是条绳,绑手绑脚不说,还想绑住你的心,男人绝不能屈膝在女人裙下,一旦如此,跪下去的岂止是黄金万两就能脱身的?
我不以为然。女人大可不必太在意,但偶尔地宠宠她们也无妨,男人赚钱给谁看?即使不是为女人,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就感,女人的惊喜欢呼(哪怕是虚伪的)往往能让这种成就感显得更为丰满,所以我不像老陈对女人那么吝啬,也因为此,我的口袋远没有他厚实。
无论消费什么,一律是老陈买单。并不是我小气,而是他对男人尤其是对我这个财神爷而言格外慷慨大方。还有一点就是,我相信老陈是寂寞的,花钱是排遣寂寞最好的方法。我可不想破坏他的平衡感,所以受之无愧。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闭目养神,他红光满面地走进来,大力拍我的肩:“怎么,病恹恹地?在米米那耗了精力?老弟,你又帮了我一次,明年的政策好像又宽了不少啊!虽说你们是小品牌,但确实利润比名牌产品丰厚,我倒希望就这么着,狠狠地赚一笔。”
我们的灯具确实质优价低,没广告没太多人员费用,像整个华中市场,就我一个光杆司令。投资少,当然利润要丰厚才过得去嘛!老陈是网络非常健全的经销商,产品一经他代理,很快被地级分销商瓜分了。市场是块大饼,所幸我们也咬上了一口,份额不大,但足够吃饱。
老陈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代理的都是小品牌,但利润丰厚。有一点很值得我欣赏,他从不接假冒伪劣的产品,哪怕转手就可以赢取暴利。这也是应了他常给我念叨生意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让钱左右了忠诚’。
我和老陈气味相投,于情于理,我总是竭力为他争取政策,他代理我们的产品也因此而卖力,这个市场较之厂部在全国其它的市场更稳定。总部基于我的业绩想上调,被我婉言谢绝。与其说我不贪婪,还不如说我的责任感还没那么强,这样轻轻松松地赚钱总好过全国市场没日没夜地跑,哪处起了狼烟都得自己背黑锅。我不想有那么重的负荷。
老陈得知我拒绝上调的事后,追问原因。我举起酒杯,半真半假。
“名利不能让我充实,我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知足。”
老陈当时红了眼眶,这是我意外的。他也是寂寞的人,而与我的交情竟成了一种慰藉。如他说,生意场里人,都是戴着面具说言不由衷的话,太累。我和他有缘,同是天涯沦落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来之不易,但有时,只需一个契机就可滋生。
老陈点了枝烟塞在我嘴里,挤眉弄眼道:“今晚约了两个人打局牌,你可得打起精神。”
“今天几号?”
“管它几号,你又不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
我吐了口烟,烟圈在空气里氤成一环环蓝色的雾圈。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是工薪族?
我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大山里,几十个瓦片房构成一小村落。在城里霓虹开始闪烁的夜晚,那里漆黑一片,没有灯,我是在昏黄的煤油灯下读上的大学。白日里,鳞次栉比的瓦房从远处看,就像一排排灰暗的鸽子笼。黄昏时,各家屋顶的烟囱会飘出淡青的、烟灰的、墨黑的烟雾,一缕缕,袅袅地升上落霞染红的天空,然后汇合成瑰丽的云雾,那是炊烟,也是我记忆中唯一的美景。各家各户的菜香弥漫了小村的上空,空气里飘荡着刨花木屑被燃烧得木香味道。
我常盘腿坐在屋顶看炊烟升起,大力地嗅着人间烟火的味道。父亲在下面叫我吃饭,母亲在院子里撒下一天的最后一把谷子,鸡争先恐后围上来。我就在这时跳到草垛上,吓得它们四处逃窜。
我幻想过村外的天空村外的水,是不是比这里更湛蓝更清洌?我想,如果有一天能离开,我永远都不会怀念这里。我和父母会生活在另一个天空下。
父亲对村子以外同样充满着向往,他曾有过哲人般的思想。他问母亲:‘人一辈子真该这么活吗?’母亲放下饭碗,有些不知所措地惊惶地望着父亲。他们在屋子前相对静默时,我正盘腿坐在屋顶上眺望远处的炊烟。
希望没有来临之前,父亲就死了。他走的那天,狂风大作,风雨如盘,屋外屋内暴雨倾盆。他顶着大风爬上屋顶去盖油毡,失足掉下来,折断了脖子。谁能相信?我常常从屋顶往下跳,却毫发无损,而父亲却以这种平常的方式离开了。我和母亲把魁梧的父亲从雨中拖进屋。他浑身湿漉,没有一丝生气,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块油毡。
一生坚强的父亲在那一时刻显得格外的脆弱,脆弱得像窗台插花的陶罐,一旦碎了,就是永远。
那以后,母亲很少说话,我对她的语言几乎淡忘了。我只记得她清晨清洗水缸的样子,腰弯得像只虾米,头发在阳光下枯黄得像把稻草。母亲的面容究竟是什么模样?有时觉得陌生又遥远。冬天到了的时候,她便咳嗽,夜里咳得喘不过气,怕吵醒我,捂在被子里咳,从被子里传出来的咳嗽声沉闷得像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
其实我都听到了,但没有起来,不是懒,是不能。我不能看到母亲一脸歉疚的表情,似乎吵醒我是她莫大的罪过,她几乎无地自容,所以我一动也不敢动。
那时我在被子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手机响了起来,是《我的野蛮女友》的音乐。
老陈道:“老弟,你的手机花样真不少,一天一个调不说,连米米的照片都挂了上去。”
我苦笑,这都是米米弄上去的,从屁股兜里掏出手机,是米米。
“阿道!我下飞机了,你来接我。”她命令。
“自己回来吧,我离机场太远。”
“不行,两周都没见到你,我要一踏到这个城市的地面上,就能见你。”米米不依不饶。
“饶了我吧!你打的回来我报销。”
平时我也许会与她打情骂俏一番,但今天我没心情,便一语戳穿她的用心,算计小气的女人。她住了口,有些郁郁不乐。
老陈暧昧地笑了:“你呀,快活的日子要到头了。一物降一物,你是逃不出米米的五指山了!”
老陈谈起米米时,总有几分揶揄。老陈认为,男人最好不结婚,这样就不用付责任,有多少蜻蜓点水的女人都可以。我说和米米只是同居,老陈不屑一顾。他说那根本是掩耳盗铃,相比之下,无证经营比一纸婚约更麻烦。这个逻辑令我啼笑皆非,不管怎样,我多少习惯了米米,没她在家,连蜘蛛都可以在枕头上结网了。
老陈的声音从隔壁房里传出来,显得有点殷切。
“过两天,我要去北京,麻烦米米给我拿张最低折扣的机票。”
我知道米米又会为此数落老陈,自从认识我,她就成了给老陈送机票的勤务兵。不过我也没少亏待她,每次都会自觉地为老陈补上折扣和跑路费,差额那部分当然是饰品或衣物。
老陈是不会知道米米情绪的,他觉得米米是航空公司的人,整天飞来飞去,顺便带张飞机票能有什么报怨?他常打趣,说米米既然能从飞机上带出一个“情人”,那再为他捎上几张机票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和米米确实是在飞机上认识的。
那天我很疲惫,因为之前开了三天厄长沉闷的会议,上司的发言稿似乎倾尽一生心力所编写的,没完没了。一场销售会议像嚼在嘴里的咸鱼,任怎么折腾还是一条鱼,甚至还不够新鲜。
我一上飞机就扯下那条箍人的领带,随手打了个卷,塞在衬衣口袋里。天见可怜,四座没人,于是摊开双腿,用矿泉水淋湿了头发,极为爽快地呼着闷气。
米米就那时推着小车走出来。看我时,眸子里闪过一丝猎奇的色彩。我很快就能捕捉到,于是在她眼里光芒闪烁的时候,我也冲她眯起双眼,弯起嘴角,暧昧地微笑。
后来,米米说我的眼睛摄走了她的魂魄,因为机窗外的彩虹将我的瞳孔反光成深邃的颜色。这令她想起《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这个比喻显然有点惊心动魄,但非常合我胃口,而米米那双修长的腿和一头夸张的鬃发也足够令我惊艳。
一周的眉来眼去,她就躺在了我怀里,虽然只是短短一周,但米米把传统女人从相识到熟悉、从牵手到拥吻、从矜持到接纳这些复杂的程序一段未减地浓缩了进来,她演绎得炉火纯青无懈可击。无论这是否是演绎,我都有些沉迷。
后来,她要我叫她米米时,我捏着她尖尖的下巴问:
“为什么?”
“我喜欢。”
“那岂不是每天都得小吃你一口,因为你是米米。”
她的脸红了,我的心一动,就像挪动了一公分的距离。我犹疑了,迅速放开她,通常心动得太快,心死得也特别快。我往沙发上靠了靠,距离她远了,心也平静了。她的眼神闪烁不定,对我的行为从疑惑到释然,只是几秒中的表情变化。她也往后靠了靠,端起咖啡,用牙齿轻轻地咬着,我听到细如编贝的牙齿在杯子上磕出声音,清脆地。
“为什么坐那么远?”她冲我狡黠地闪了一下眼睛。
“我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米,喜欢面食。”
我已决定放弃她,哪怕逢场作戏。这种回避源于与生俱来的戒备心,米米是危险的。哪怕她美得像爱琴海的海妖,我也得用蜡封住自己的耳朵与眼睛。
“有条孤单的蛇一直想了解邻居家为何从早到晚都有诱人的食物香味,究竟是什么动物会有这么可口的食物?其实它只要敲敲门,就能知道答案。但它不敢,天生的警惕让它宁可忍受而放弃好奇。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他的愚蠢。那一天,他差点后悔得死去。因为他意外发现一条风尘仆仆的公蛇来到邻居门口,邻居开了门,原来是条非常美丽的母蛇。母蛇惊喜地对敲门的蛇说。我每天都烧喷香的食物,就是想考验未来的丈夫有没有灵敏的嗅觉,来到这里的,一定是捕食的能手,我可靠的终身伴侣。”
我忍俊不已。她真是个有趣的女人。她眯着眼,笑笑地看我。她究竟是不是海妖,看来还得试试才知道。
我将她拖到怀中,咬着她的耳朵轻声道:“我不是蛇,所以敲门敲得很及时。”
她的瞳孔黑得像一泓深不可测的潭水,将我瞬间淹没。心忽然之间跳得非常厉害,似乎快跳出咽喉,所以我迅速攫住了她的嘴。她回应得相当快。她的手很凉,很滑,像蛇一样*上来。我一把扯下她的裙子,极为粗鲁地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她面色潮红,气喘吁吁地面对着我。
“你经常这么粗鲁地对女人吗?”
“对。”
黯淡瞬息间划过她的眼睛,只是一秒而矣,再看我时眼神清澈明亮。我恍然中意识到她的掩饰,和我的回答一样疾速果断。
事实上,我在撒谎。除了菊花,我对任何与我上床的女人都漫不经心,懒懒地淡淡地。但此刻,我却像在暴风雨中飘摇欲坠的帆船,那么渴望靠近她的岸。
她的身体在阴影中泛着诡异的幽蓝,轻轻地侧身,那道蓝光滑到了深凹的腰际,斑驳着,闪动着。我忽然想起宛如绿翡翠般的水库,那绿幽的水荡漾着暧昧悄然靠近。我咽喉发紧,无端地恐惧。
那绿波荡漾的水库,曾湮没我少年时的渴望,成为我至深的梦魇。我本能退缩。米米却极快地勾住我,不容置疑地贴向自己。我听到火星在空中炸裂的咝咝声,听到呼吸在暗黑中诱惑如罂粟。我禁不住一声叹息,彻底地放纵了自己。
即使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我们在床上缠绵了很久。
这是白天,窗外阴雨绵绵,光线无法穿透那扇挂着深蓝帷帘的窗子。房间幽暗潮湿。我喜欢这种灰暗的色调,它隐藏了我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眼光。她背对着我,手臂在半空中乐此不疲地追逐着自己的影子,不时发出鸽子般咕咕的轻笑声。浮在她身体上的那抹蓝色光晕就在她的动作中*。我的视线在她大腿内侧停顿,那里有道丑陋的疤痕,还有背部、手臂,都有若隐若现的疤痕,触目惊心。
“这是什么?”
她拉上薄毯。
“伤疤。”
“我知道。这是怎么弄的?”
她低头拿起一根香烟,示意我点上,我恼怒地盯着她。
“下去,马上下去。”
她盯着我的眼睛,丝毫没有退却。
“你总这么翻脸不认人吗?”
我夺过香烟,拧碎扔下床,烟丝掉了一床。
“滚,马上。再让我说第三遍,我就把你拖出去。”
我为什么愤怒,仅仅只是因为她抽烟吗?我说不出。她身上的伤痕和拿烟的娴熟都让我看出她并非善类。难道这是我发恼的理由?我在期翼什么?又在失望什么?心动得快,死得也快,我的情绪跌到了冰点,沮丧莫名。她的眼神逐渐冰凉,**地端坐在黑暗中。我不可自控一阵心跳。
“我不会滚,从来都不会。”她冷冷地说。
我们对峙着,为了兑现刚才的诺言,我翻身下床去拖她。她顺势倒在我臂弯里,向我闪动着潋艳如水的目光。我的动作因此迟缓。她将我的手挪到她的腹部,那里温暖得令人颤栗,她眼神迷离,只一声做作的*竟让我崩溃。我再次浮起那个念头,是的,就算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可她却猛然推开我,一跃而起,**地站在床边,冷不防地,哗地拉开了窗帘,光线急剧地袭卷了房间。*的我和***的她统统*在明亮中。
“你疯了?”我遮住眼睛狂吼。
她在亮处转了个圈,拾起地上的衣服,笑容冷漠。
“你以为我是妓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看清楚了,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处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点燃一枝烟,朝我的脸上吐了团烟雾,我用手厌恶地挥开。她摔了烟,指住我的脸。
“你算什么东西?把你对付其它女人的那一套给我收起来,王八蛋!”
她扬长而去,临走还把我的鞋子踢飞到厨房。我被她一系列的举措搞得既意外又狼狈,直到门被摔得“砰”的一响,我才从愕然中惊醒过来。
事隔两个月,公司召开第二次会议。我再次踏*所在的航班。她并不在飞机上,我竟有些遗憾。不过,我很意外地在广州街头看到了她,还有一个男人。
他们亲热地从珠宝店出来,拥吻、告别,男人弯腰进了辆红色宝马。她站在原地,很淑女,长发飘逸,笑容甜美。车刚转弯,她做了个鬼脸,将长发胡乱地挽在脑后。她在前面步子妖娆地走,我紧跟其后。拐角处,头部突然遭受重击,那一击令我感到天旋地转,对“眼冒金星”一词有了切实深刻地诠释。
“臭小子,当我什么人?敢打我的主意?”
她扶着墙跟穿鞋,一边狠狠地骂着一边想夺路而逃。这个臭女人,每次见面都会事情搞得狼狈不堪。我愤怒至极,站起来一把抓住她,把尖叫的她推到墙上。
“是你?”她涂着亮粉的眼睛瞪得老圆。“唉呀,你流血了。”血?我头骤然晕了,又一阵天旋地转。
她赶紧扶着我,我恼火地推开她,大喝道:“滚。”
这次她没滚,拖着我上了一辆计程车,直奔附近的医院。
医生问:“遇劫了吗?是锤子?报警了吗?”
锤子?一个高跟鞋的鞋跟竟能造成锤子的效果?那臭女人真是下了毒手了。
我咬牙切齿地叫:“要,要报警。”
米米挡住:“不用了。医生,他犯晕呢!”
医生白了我们一眼:“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我要抢白,她却在一旁吃吃地笑。
医生不再理会我们,在他看来,我们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从他包裹我头部时用的力度可以感受到。当然他的手很巧,转眼我的脖子上就顶了一个有鼻有眼的粽子。她一直笑,在医院笑,车上笑,进酒店还在笑,一直笑到我把她的嘴堵上。
她躺在我的身体下面,猫一样地斜睨着我。
“干嘛跟踪我?”
“不就等着挨这一下吗?”
“活该,哪有人像你这样偷偷摸摸的。”
“是,我见不得人,没你坦荡,***地站在阳光下。”
“哟,看不出你还挺记仇的嘛,小男人。”
“小男人?小男人?”我掐着她的脖子,“要不要试试?”
“救命啊!”她佯装恐怖。
“别费心了,这世间没有英雄,有也不救。”我狞笑着。
“难怪那医生会说,”她一板一眼地学着医生的腔调。“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祈祷吧!”
“上帝啊!”
“观音菩萨也救不了你!”我掐着她的脖子。“何况上帝在国外!”
她哈哈大笑,笑声得像水里汩出的气泡,一串串的,让我担心她会窒息。好在她终于停下来,娇俏地问:“哎!说你为什么跟踪我?”
我语塞,跟踪还能有什么正大光明的理由?她嘴边浮起笑意,越来越深。
“因为你喜欢我,是不是?”
“没见过你这号喜欢往脸上贴金的女人!”我竟有些窘迫。
她又大笑起来,放肆地彻底地,笑得头发丝都在抖。
“我不喜欢张扬的女人。”我一本正经地喝斥。
她很快接口道:“我讨厌假正经的男人。”
“是吗?”我搂紧了她,一直箍到她透不过气。
“不行不行,我快没气了。”她讨饶。
“你先不是很厉害吗?高跟鞋都可以把人砸晕。”
“我还有更厉害的招呢!”
“那么厉害,怎么身上都是伤?”
我绕回了上次未了的问题,这个问题像一块疤结在我心口。她漆黑的眼珠转了转。
“战利品。”
我审视着她。从她镇定的目光中看不到任何端倪,我只有放弃,但直觉告诉我,她在撒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撒谎。她远不止外表这么简单,可我看不透迷宫深处的她。若非有着与生俱来的神秘气质,便是她刻意如此。从一开始她就在游戏,就像对红色宝马车里的男人一样,从没有真实过。热情蓦然之间淡了下去,我放开她,径自起来点了枝烟,暗红的微光照着她忽明忽暗的脸。她敏感地盯着我,沉默下来。
夜在黄昏的流逝中款款而来,风如失去温度的凉水,冰冷了屋子。无月的夜空是墨蓝的,暗暗的乌云堆积在半空,它们在缓缓地飘,像每个雨季要来临的夜晚一样,阴郁压抑。
这样的夜色在生命中反复地呈现。在广州酒店、十六楼的窗口、以及家乡的屋顶,它们原来并没有什么不同。那当初我曾极度渴望的景色究竟在哪里?
夜凉如水,我在窗口抽完第六枝烟,人已有些晕眩。回到床上,米米的存在令我一时忘了身在何处?我久已习惯了孤独,没有女人在事后还能留在床上,而我对米米,似乎过于宽容。
夜将一切瑕疵掩盖,就像此刻看上去完美无瑕的米米。我回过头,有一丝紫色的流光一闪而过。我定睛细看,原来是她食指上那枚水晶般的戒指。她的手指一直在悄悄地追逐我的影子,这种自得其乐的游戏,竟成了她打发寂寞的习惯。
那么,她孤独了多久?
我甩掉了这丝念头。这不是我需要了解的答案,我只要知道现在,知道我们是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所需要的不过是彼此慰藉,这就够了。所以,我们可以成为情人,不问过去将来,不需前因后果的情人。
我铵息了水晶烟缸里燃到末稍的暗红,向她慢慢地靠过去。
那晚,我们一遍遍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感受着灼烫与冰凉,一直到午夜。我醒来时,她已穿了我的衬衣,光着腿在桌子前捣腾冰块。
我眯着眼偷看她。她的头发被橡皮筋束在头顶,篷乱松散。正使劲地扭动制冰器,忽然停下来,飞快地望向我,我来不及收回目光,只能保持着偷看的姿势。她狡黠地笑了,继续回头倒冰块。我轻咳了两声,表示刚醒,然而始终有点欲盖弥彰。她把冰水端过来,坐在床沿,我支起身子笑笑。
“米米。”
“嗯?”
“米米。”
“嗯?”
“米米。”
她瞪着我。
“那么喜欢叫我的名字?”
我喝一口水,依然笑,说不出的开心。她走过来坐在床边,我捏着她的手指,那是枚有些剔透泛着紫光的的戒指。
“这是什么戒指?是枚叶子?”
“不,是情人草。”
“哦?看来注定要做我的情人啰!”她推了我一把,我仔细地端详着戒指。“是水晶的?”
“不知道,我喜欢就买了,很别致。”
“不是水晶?是玻璃的吧!”我皱皱眉。“这么普通怎么配你?”
她收起戒指,有些不悦。
“贵的就一定最好吗?我觉得只要喜欢只要合适就很好。”
我扳正她的下巴。
“是不错,哪天我也弄一个戴戴。哎,说说,你为什么叫米米?”
“因为普通!配我。”
走过沧海
刘星儿今年二十七,清纯艳丽,看上就象才从大学里毕业的学生一样。
可是,谁也想不到,她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
那是一场让她悔到骨头里的婚姻,那场婚姻的后遗症就是让她每每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拥有过法定意义婚姻的人,就让她心痛到难以自持。
自己好端端一个女孩子,怎么就成了离过婚的人,刘星儿经常想不通这问题,这来自心灵隐隐的伤痛常让她夜不能寐。
是不是她的生命里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个人,才让她有如此伤痛的感觉,才让她爱之深恨之切。
其实不然,正因为她从没有爱过一个男人,却有过一场莫名其妙的婚姻,这样的人生经历,让刘星儿在重新回到自由身以后,常常想不通,心里隐隐作痛。
那是个画画的男人,他自己认为自己是画家。
刘星儿和他有过一次婚姻。
夜深人静之时,刘星儿无数次地对自己说,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但她放在抽屉里那本绿色的小本本,准确无误地告诉她,她在法律意义上,曾经有过一次婚姻。
不管那场婚姻是名义上的也罢,受诱惑的也罢,刘星儿在这个国家里生存,她在这个国家有关部门的档案里,就有离过婚的记录。
刘星儿长叹一声,该死的命运。
刘星儿审视着自己的成长,不禁悲从心起。
自己怎么就会是离过婚的女人呢?要理解这个故事,就要从自己的身世谈起。
刘星儿的妈妈是少有的漂亮,做老师这个职业形成的优雅文化气息,注定了她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成为众人,主要是众多男人关注的焦点。
三十多岁的女人,走在路上气质非凡,一双大眼顾盼生辉,玲珑的身材*有致,浓浓的书卷气令她如白玉兰般行走在俗世红尘,这就是刘星儿的妈妈,一个掉进中国文学里的女人。
正是那一份脱俗的气质,让那个工程师,一个老八路的后代,一个副局长的儿子“爱”上了刘星儿的妈妈。
刘星儿的妈妈能够拒绝那个工程师如火如荼的情感攻势么?
肯定不能。
工程师的爸爸,是个老八路,差两个月就是老红军,他是刘星儿妈妈所在学校的上级单位领导人,刘星儿的妈妈面对这样家庭出身的工程师,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
要知道,那个时候是一九八六年。
一九八六年,中国的社会环境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一个出生于革命家庭的男人,一个中央企业的工程师,对所有的女人来说就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湾。
那时,刘星儿还在上中学。
因为妈妈遭遇了“爱情”,妈*心没放在她身上了,她的中学时代就成为她一生中最好玩的时光,学校的球场,演出舞台上,都有她活跃的身影。
中学时期的刘星儿容貌并不出众,尽管有老师夸奖她长得秀气,但她自己感觉自己象个丑小鸭,长得很普通。
有男生初二时给她写过情书,这也许证明她还是有魅力的女人。
她把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说,二十五岁前不准谈恋爱。
不准谈恋爱就算了,只要上学能让她感觉好玩就行,刘星儿对上学的理解就停留在好玩上。
刘星儿在文体方面表面出的天才,简直令她成为同学里的红人,唱歌,主持节目,舞蹈,朗诵,各种球类比赛,都有刘星儿的身影。
刘星儿是班级里不能缺少的文体明星。
就在刘星儿沉浸在自己单纯快乐的青春岁月里时,妈妈对她说,你知道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么?
妈妈这是怎么了,平白无故的,讲什么沧海,白云的?
刘星儿睁着迷茫的双眼,看着满脸布满红霞的妈妈,心里却想着怎么安排自己班上排球赛的人选,她心不在蔫地说,我知道什么是沧海,什么是巫山?这些海,山,与我有什么关系?
妈*脸上,一派神往的表情,她说,这是首描写“爱情”的诗句,你懂么,是中国历代描写爱情最好的诗句之一,说的是在人的一生中,如果遇上自己真心相爱的人,就再也不会爱别人了。
刘星儿看着神采飞扬的妈妈,心里不解。
妈妈不让自己谈恋爱,为什么她还要对自己讲爱情?
爱情是什么,值得让妈妈如此*?
那年,刘星儿十三岁,并不懂男女之间的事情。
“爱情”是什么,妈*嘴里谈到“爱情”,就变得那样充满激情,变得那样美丽?
刘星儿问妈妈,你不爱爸爸了?
妈妈坚决地说,不爱了。
刘星儿稀里糊涂的,妈妈不爱爸爸,那妈妈爱谁?
那你爱上谁了?刘星儿问。
张叔叔。妈妈并不回避。
他对你好不好?
好,他对我好。妈妈说这话时,满脸的喜悦。
刘星儿不明白,这是不是就是书上写的偷汉子。
面前是自己的妈妈,她不管做什么事,刘星儿都宽容她。
妈妈只有这一个,刘星儿只懂这道理。
他对你好就行了,人活着,有人对自己好就行了。刘星儿用自己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理解宽容着妈*情感出轨。
那你和张叔叔要结婚么?
肯定要结的,我们结婚后会对你更好的。
那我不是没有家了么?刘星儿哭了,她不能想象自己没有家的日子,那不是和野孩子没有两样。
不会的,你会有家的,妈妈在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妈妈动情地说着,她亲着刘星儿的脸。
刘星儿似信非信地看着妈妈,她不相信妈妈对她的承诺。
不是有首歌唱的,小白菜啊,命里苦啊,三岁时候,没了娘啊。
刘星儿怕自己没有妈妈,她不愿意自己是个苦命的孩子。
我和张叔叔结婚,会对你好的,你有更多关心你的人。
更多关心我的人?刘星儿不明白。
我,你爸爸,张叔叔,这些人都应该关心你。妈妈说。
刘星儿看妈妈坚决的态度,看着妈妈对未来生活满心的憧憬,她还能改变什么呢?
这是命运,因为妈*离婚,刘星儿的一个亲戚就说她,成了有奶便是娘的孩子。
刘星儿感到很委曲,但这又有什么法子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妈*事情,刘星儿怎么管得了,妈妈不爱爸爸了,她的爱,给了张叔叔。
爸爸并没有象妈妈说的那样,一如既往地爱着刘星儿,他选择了放弃。
刘星儿的爸爸并没有健全的人格,这点让刘星儿很失望。
妈妈说,就是爸爸的性格里,不象男人的成份太多了,她无法再爱他。
刘星儿很悲伤的接受了妈妈要求离婚这个事实。
爸爸在气愤之后,和妈妈通过法院离了婚。
他选择呆在外地,再也不回这个城市,他在另一个城市安了家。
自从妈妈在一九*年成功离婚后,刘星儿一直没能看到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男人,在人间蒸发了。
刘星儿从此,便没有了源于血缘关系的男人关爱。
妈妈有了自己的沧海,有了自己的巫山,她拥有了自己向往的“爱情”。
刘星儿呢,生命里从此失去一个亲人最纯洁的保护与关爱。
刘星儿从心里鄙视自己的父亲,他放弃了责任,放弃了亲情,他以此来惩罚着刘星儿的妈妈。
他不是个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人。
从此以后,刘星儿的少女时光,七八年的时间,就象《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一样,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
一个青春的女孩子,和妈妈继父生活在一起,那滋味,别提多别扭了。
自从刘星儿和妈妈住在了一起,那个张叔叔,对刘星儿不冷不热的,一直把刘星儿当作外人。
但他很虚伪,对外面塑造着一个内心有爱,负责的男人形象。
他对别人说,刘星儿是他的女儿,可刘星儿从没在他身上体验过父爱。
刘星儿怨恨他的出现,毁掉了自己充满亲情的家庭。
妈妈让刘星儿叫他爸,刘星儿怎么也叫不出口。
刘星儿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一个绝情的人,但她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亲生父亲对她的好。
亲生父亲曾经把她高高的举起,她象个公主一样骑在亲生父亲的肩膀上,那份安全感,那种没有心灵隔阂的欢乐,是那个张叔叔从没给过她的。
因为妈*离婚,刘星儿缺少了真心的关爱。
刘星儿记得有年春节,张叔叔拿着国家新发行的一元硬币,要送给刘星儿,刘星儿说不要,因为她不喜欢张叔叔,那年刘星儿十五岁。
妈妈硬要刘星儿接过张叔叔手上的硬币,并且硬要刘星儿对张叔叔说谢谢。
刘星儿心里恨这个张叔叔,妈妈要是和亲生父亲没有爱情,能生下自己么?
就算没有爱情,也不能嫁给这满脸横肉的张叔叔。
刘星儿并不知道,她的一生,因为这个张叔叔的出现,被毁掉了青春,毁掉了幸福。
刘星儿是这个张叔叔人生词典里,一只被利用的棋子。
刘星儿一直都反感张叔叔,因为这个张叔叔的眼睛里只有利用,没有真情。
刘星儿就是在妈妈制造的婚变中,从一个小女孩长成一个美丽青春的少女。
但她一直不喜欢张叔叔,一直想离开这座没有真情的城市。
刘星儿其实还不成熟,不是这座城市没有真情,而是她的成长经历里因为妈*婚变,让她没能体会到真情。
是因为那个叫张叔叔的人,存了心的要废掉她。
有一次,妈妈笑着说,张叔叔说,你这一生没有孩子,你无后。
刘星儿不太明白,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没有孩子,她是那么健康正常的人,是好多男生心里的公主,怎么会没孩子。
妈妈笑着说,张叔叔会《易经》,他会算命,他算出来的。
高级知识分子精神空虚,喜欢算命,刘星儿理解,但她却不理解张叔叔为什么诅咒她没孩子,妈*笑为什么那样象墙上的草。
在这种情况下,刘星儿很想早点离开那个所谓的“家”。
刘星儿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继承了她妈妈身上的漂亮,她从小饱读诗书,也让她有着脱俗的气质。
刘星儿是个出众的美丽女孩子。
谁也不知道她的内心掩藏着多大的委屈与仇恨。
那个叫张叔叔的坏男人,那个让刘星儿的妈妈感觉到沧海巫山的男人,让刘星儿眼里原本美好的世界变得灰暗与扭曲。
有人说,心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眼前的世界就是什么样的。
刘星儿讨厌张叔叔,张叔叔在的时候,世界一片扭曲。
没有张叔叔的日子,刘星儿用她自己的心感受着这世界,这人间也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张叔叔在他良好出身的庇护下,一步步接近主流社会,他所在的中央企业因为改制,成为中国的上市公司,张叔叔竟然也能混到一个不大不小的科长。
这样的人,因为有红色家庭的庇护,竟然也能成为这社会的主流人群。
刘星儿在内心里嘲笑着人间的命运,嘲笑着妈妈所谓的“沧海”。
这人间,除了权力,金钱,还有什么?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努力地在自己人生的法码上增加着权力,金钱的重量。
刘星儿不想管别人的事,她只想逃避。
她在内心的痛苦里,学会了上酒吧。一次意外的邂逅,一个年轻画家追求了她。
跟她还乡
哈小玉终于坐上了西去的列车,可她后悔了。
她发来短信,“昨天我真应该跟你一块去换那张卧铺票,车上人多我一上来就晕车了,太郁闷了”,这是她在旅途上发给我的第一条短信。
她又主动跟我说话了,这让我有点惊喜。因为没给她弄到一张座票,我沮丧地以为与她的交往就到此为止了。现在看来,女人的心事不好猜。
我回信,“人生的体验越丰富越好。真主与坚忍者同在。”
她很清楚我对教门的虔诚,乖巧地回道,“好,谨记于心。”
我不放心,害怕这么一个娇弱的女孩在长长的归乡路上遇到不测,补发了一条短信,“你有麻烦尽可以告诉我,我能为你分忧。高兴点!此趟旅行的终点是家啊。”
这条短信之后,是长长的静默,宛如枯燥无奈的旅程。直到下午1点钟,她才回信,“刚看到,谢谢你啊,我刚才找了个座睡了会,晕车很难(受)!今天主麻,去寺里吗?”
这回轮到我这方静默了,我没去寺里,又不想让人知道。
她能从别人那里找到座休息下,说明这趟春运列车的情况还不是太坏。当临近年关时,春运就会变成灾难。列车上的人们都被压迫出动物性的生存本能,相互之间呲牙咧嘴、怒目圆睁,仿佛回到了原始社会人要吃人的状态中。
我认识哈小玉并不久,可已是一波三折。当我知道她有一个男朋友远在西方昆仑山下的青海时,就懊悔地认为这次自己又来晚了。可以后的日子里,她仍像一只彩蝶盘旋在我的生活里,在她的目光里隐含着这一代女性所欠缺的那种羞涩,这点让我着迷。在华灯初上时她陪我逛书店,我则在夜深了才想起请她吃羊肉水饺。寒冷的冬季里,能与一位智性和趣味深相沟通的可爱女子度过一段有情趣的优游时光,能有人伴我而不至自己形影相吊,我已不再多计较、多奢求。
终于,还是由我打破这充满回忆与思念的静默。我发出一条询问短信,“你在长途车上吗?”不问一下似乎就无法放怀,我的思绪像是被她在大地上扯出了一条长长的线,她现在应该到达郑州了,出了火车站,对面就是一处人来人往的长途汽车站。她的家在一个小县城里,我想象着那座县城里也会有一条回民街,数九寒天中街面上却升起缕缕热气,蓝色的清真饮食的旗幌在迎风飘舞,我真想有朝一日和她一起漫步在这样一条古老的民情淳厚的小街上,东游西荡,尝尽各种小吃。
她还要坐三个小时的长途车才能到家。不知她能及时买到票吗?小县城的父母已在翘首期盼了吧?她告诉我,父母会在车站接她,语气里充满了温暖的思乡之情。家里有一个已为人妻的姐姐和一个还在上中学的弟弟。姐姐是传统的女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弟弟不喜上学,向这个高才生的姐姐发来的倾诉短信竟因错字太多而无法卒读。她感叹家人见到她这个常年在外求学的女儿都有几分客情了。只有捱到寒假,捱到普天休憩的农历新年时,自己才回家一趟。暑假里,她让自己忙于各种各样的论文写作和给别人家的小孩做家教上面。有时,我看着这个女孩明亮的脸上浮现的那种腼腆笑容,不禁会心酸。我尽量装出一副大哥哥的派头,包容她,不让她两难。
这时,清脆的短信铃声响了。
“是啊,我吐的好厉害,觉得快撑不下来了。”
她晕各种车,除了自行车。临行时,她说过。
我忽然记起最后一次通电话时她那别有深情的笑声:“以后我们就是有钱了,买了车,我也没法坐。”
心就这样咯噔一下,仿佛很快就要失去她。
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了她憔悴的样子,她紧闭着双眼,我没法跟她说一句话。
一阵心焦过后,我稍稍镇定,我该发挥起自己那点可怜的幽默感,逗她一乐也好啊。她的问题不会太大,否则她又怎能发短信呢。
随后,一条让我后悔不迭的短信出炉了。
“你要是怀孕了,那还了得了:)”。
这条短信像鱼入大海,让我也陷入无休无止的空惦念中。
夜色渐浓,此时独坐车窗前的旅人应该是被笼罩在孤独之中吧,望着公路两侧漆黑的旷野,只是不知身在何处。两车交错时的灯光闪过车厢,更给这样的夜行增添了如梦如幻的色彩。只有随着风驰电掣的汽车不断刺破夜幕,所有的心事都化作不断地向前、归家,这是唯一的寄托,空气里弥漫着游子温热的忧伤。我有过这样的人生体验。
她行到了哪里,路上还平安无事吗?她为什么不再来短信?那条短信是否会让女孩子感到尴尬,她会认为这是我的轻浮吗?她在生气?但愿是在一个人生我的气,而不是有了其他意外。
有一次,我真想拨通她的手机。可那种始终挥之不去的心思又出现了,我以什么样的身份呢?
这是一个讲身份的世界。往昔的冷眼、冷遇,回回人遗传般的自尊、敏感,让我裹紧了自己的矜持,它像一条大氅,保护我免遭物欲时代的外情所伤。作为男人,我甚至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也无法一纵情怀。
没有她的短信。我的心思大乱。
我决定出门,去把单位发的一张福利卷换一桶花生油,家里油不多了。如果要活着,这些也是必须的。
出门前,我鼓足勇气发出了一条不指望回信的短信。
“你到了吗?不要让我陷入一段无望的‘单相思’里啊。”
这样一条短信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能做出的最像示弱求情的举动了。
超市里正进行着一场市民的狂欢,每个交钱出口都被一堆人塞满。人们像从城市的四面八方受到了邀请,在这里享用购物带来的物质快乐。我们都是被派到这场物质盛宴上表演助兴的演员。
超市过道里扎起了画着金猪的彩坊,我尽量不去看那个无处不在的卡通形象,可我对这个置身其中的喜庆世界无法做到无动于衷。用我的一位祖先的话说:“我们总不能从年三十跳到年初一吧。”我的这位聪明的祖先虽然说不出“这就是我们这些融入城市的回族人的命运”这样的大道理,可他的话回味起来还是很感经典,它仍能让他的子孙在百年时光之后获得心安理得的解脱。
这里的声音太嘈杂了,一对对的男女在商量着置办年货。我的手机安安静静地躺在上衣兜里,这时,我想它要是忽然叫一下,也能驱走我在闹市里的孤独。
大约在我排队结帐的那个时候,我的手机悄悄地叫过了,它的声音在这个世界上太渺小,以至让我茫然无知地回到了家里。
临上床时,我再次翻看了一下手机,有一条新短信赫然在上面:
“我到家了,被折腾了个半死。真羡慕你哦,不用受交通工具的摧残。过个快乐的春节!”
你知道吗,我也经历了备受摧残的一天。这迟到的最后的幸福一下子涌上心头。千里之外,我也能感受得到她家里炉火的温暖,仿佛我的灵魂早已离开自己的血肉,随她抵达,仿佛我的灵魂也体会了分别之苦和艰辛复返之后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