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我就是三十岁了”,炎军默默地对自己说。
在朦胧的烛光下,炎军坐在一张小木桌旁,桌上放着一盘切成一摞的白面包,一盘烧好的牛肉,一只烤鸡,一瓶葡萄酒和旁边己倒了半杯酒的酒杯,在桌子的中间还放上了一大盘他最爱吃的水果,这些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平时他是不会这么奢侈的。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酸甜的酒味充满口腔,酒液化着细流顺着咽喉淌入腹中,芳香的酒气从嘴里和鼻子呼出,这让他分外的满足,和大多数的冒险者一样,他喜欢这种喝酒的方式,但他很少喝烈酒,他觉得那是自己找罪受。
除了远在他方的父母和好友力德,没有人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父母不在身边,力德也出了远门,结果只有他一人在家中过生日,静静的享受可口的食物和芳香的美酒,品尝着酸涩的孤寂。
炎军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原属于天眷大陆紫明帝国雄狮军团的一名军团长亲卫,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丢掉了一只右手,战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遣散费,回到家乡青岳市的一个小山村后娶了母亲,一个朴实美丽的乡村姑娘,两年后生下了炎军,再过了四年妹妹也降生了,一家靠着那笔遣散费在物价低廉的乡村过着殷实的生活。
母亲很爱父亲,对父亲历来都是言听计从,从不多言多语。母亲很疼爱炎军,对他无微不至,而他也很乖巧懂事,从不让父母操心,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让乡亲们十分的羡慕。
从炎军六岁起,父亲便开始了对他的身体素质训练,每天一早便起床,进行一段时间的长跑,然后吃早饭,吃完早饭后再进行抱石柱、蹬石球、爬大树等各种增强力量的锻炼,下午还有一段时间的挥剑练习,开始时训练强度很小,随着训练的进行逐渐的增大。
炎军的父亲当初在部队接受过正规的训练,由于天分高,训练刻苦努力,武技在军队中出类拔萃,有幸被选拔成为军团长的一名亲卫,学得斗气技能,五年后在一次平叛战争中奋不顾身保护军团长,会同同僚将冒死前来行刺的叛军刺客斩杀而获军功,在军团长的大力推荐下取得了一次珍贵的将官校深造的机会,得到了军中高级武技的传授,两年后成为一名中阶斗师,返军后下派成为一名代理副营长,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呆上一段时间就会得到提拔重用,可谓长途远大,不料一场不期而至的战斗中受伤致残,只能回归故里娶妻生子,过上平常人生活。
炎父将一切的期望都寄托在了炎军的身上,对他的训练相当严格,而炎军也从没有让他失望,很高的习武天分,坚韧的意志,刻苦的努力,正规的训练造就了他强壮的身体素质。当炎军十二岁的时候,力量、耐力、身体反应速度和韧性都非常强,远远高于他周围的同龄人,挥剑练习也由木剑变成了未开锋的铁剑,开始了武技的正式训练。
炎父教给炎军的正是他在将官校学得的“狂风剑技”,这是一种以出剑快如风,多攻少防状似疯狂的剑技,最为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斗气剑技,配合独特的用劲、斗气运转方式和呼吸方法,长期练习这种剑技能让习武之人快速感悟斗气,并能加快斗气修习速度,是军队三大闻名剑技之一,只有在长期亲身传授下才能学有所成,极少数人才能获得学习机会。
炎军在十三岁时掌握了斗气的运用,十五岁能达到斗气凝体,斗气特有的白色光芒能现于体表,身体各属性大幅加强,成为斗士;二十二岁达到斗气外延,运用斗气于武器之上,强加武器的攻击力和坚固程度,成为斗师,己属高手级别;如果能将斗气延伸于兵器之外,形成光芒,就成为了大斗师,可以独当一面;更进一步斗气变成金黄色,形成斗气盾,就达到了斗圣地步,成为天下少有的强者。每个级别又粗略分为初、中、高三个阶段,炎军现今仍在斗师高阶阶段,成为斗圣对他来说还相当遥远,武士的进阶越向上越不容易。
天下的武士有幸能得到斗气学习的相当少,可以说百不存一。斗士要通过刻苦训练才能成为斗师,大概只有一半的斗士能达到斗师的级别,而斗师想成为大斗师,先天天分和后天努力都需具备,成为大斗师者十不成一,斗师成为斗圣就更是凤毛麟角,以武技立国的紫明帝国也仅仅有五位斗圣而已。如何成为斗圣,己经不是天分和努力所能决定的了,到底靠的是什么,炎军也不知道。
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主要职业,就是魔法师,魔法师的实力分级就很简单了,共有九级,掌握了几级魔法就是几级魔法师,人们将七级及以上级别的魔法师又称之为**师,如果掌握了十级及其以上的魔法师就是法圣了,那可是掌握了禁咒的存在。紫明帝国的法师很少见,炎军也没见过几位,而与紫明帝国西边的圣法帝国则是魔法师的高产地,据说拥有着三位法圣,而其他几个国家包括紫明帝国在内,以及紫明帝国东边的俊桐帝国、南边的南辰帝国都没有法圣的产生。至于更南边的精灵们有没有法圣就不清楚了,但是肯定的是最北边的兽人国和东南边的矮人国是肯定没有的,因为他们基本上是“法盲”。
炎军在十八岁时就被父亲赶出了家门,在母亲的泪眼中远离家乡,出外谋生了。在父亲的提醒下,他编造了自己的姓名和来历,自称铁华,出自遥远的宁康城的一个武师家庭。作为一名武者,在外谋生难免会与人结仇,这样可以避免给家人带来灾祸。
他开始时是到帝国边缘的明月城做了一名贵族少爷的护卫,整天陪伴在其身边东游西荡,不少时候还出席各种外交场合和酒色场所,一次出手的机会都没有,终日无所事事,这让他很不适应,一个月之后便离开了。
炎军后来到了明月城当地的冒险者公会,加入公会成为了一名冒险者,开始时做些低风险,低收入的任务养活自己,在二十二岁成为一名斗师后,就开始接一些有难度的,高收入的任务。
在多次的冒险任务中,他遇到力德,一个比他大两岁,性情大大咧咧的冒险者,但对人真诚友善,两人在一起合作多年,出生入死,互相信任,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到现在,炎军两人在冒险者中己小有名气,不俗的实力,相当高的任务完成率,诚实守信的作风在冒险界获得好评,不少人绕过冒险者公会直接雇佣他们,价格当然也相当可观,加上免去了冒险公会的分成,几年下来,两人都有了不少的积蓄,他便用几乎全部的钱在明月城城区边缘买下了他现今居住的小楼。
小楼三层高,第一层是一间宽大的店面,二层有一间客厅,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厨房,三层则是堆放杂物的阁楼,在小楼后面还有一个带围墙的小院。
炎军做冒险者的十一年来,只回家过几次,这让他觉得自己很不孝,计划着过段时间就将父母接到城里来住,如果自己结婚后有了孩子就将三层的阁楼改成卧室给孩子住,怎么一家人也够住了,准备结婚后就不再出外冒险做任务了,就用第一层的店面做点小生意,连门路他都想好了。
说到结婚,炎军还没有想好该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对女人他实在是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他的生活圈子决定了他较少跟女性打交道。遇到的女性冒险者也不是没有,但是很少,像貌实在是平常,大多长得粗壮,而且性格跟力德有得一比,实在没法让他动心。
炎军相貌跟他的父亲很像,茂密的黑发,国字脸,浓眉大眼,面部线条坚毅,身材壮实,肌肉发达,在姑娘们的眼中还是很有卖相的。二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一家武器店铺老板的女儿,每次见他都是笑眯眯的,一笑两个小酒窝。他喜欢上了她,任务也不做了天天往武器铺跑,有事没事的跟人家搭讪,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东西计她欢心。但一次他遇到情敌的挑衅,愤怒之下大打出手,将其和同伴打得头破血流,被闻讯赶来的城防军抓了起来,在牢中关押了三月才放了出来。出来后才知道那家武器铺己经搬走了,没人知道搬到了哪里,从此他再没有见到过那位姑娘。这事让他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以后再没有跟别的姑娘交往过,不经意之间就到了三十岁。
炎军又喝下了一大口酒,皱了皱眉,显然,他也为自己的婚事开始烦心了。上一次回家看见儿时的伙伴,都已经娶妻生子,小家伙们都能到处捣蛋了。小妹炎秀也嫁了出去,嫁给了同村的李虎,一个猎户之子。小侄子也己有四岁了,围着他“舅舅,舅舅”的叫过不停。小妹也劝哥哥要尽快成家了,父亲己经快六十了,还没抱上孙子呢。
“实在不行,就让父母在家乡找一个得了吧。”炎军这样想。父母为他的婚事操了不少心,几次回家都想给他介绍附近好人家的女子,却都被他有急事要回城为由拒绝了。
“梆、梆、梆”,楼下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铁华,是我,力德。”门下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炎军忙掌灯下楼开门,一个男人进得门来,给炎军来了一个熊抱,道:“生日快乐,老伙计。”
男人长得比较魁梧,一脸的络腮胡子,让他显得很有男人味道,身上穿着皮甲,背后背着一把又手大剑,典型的冒险者装扮,正是炎军的好友力德,一名中阶斗师。
两人上了楼,力德卸下大剑,随手将它靠在墙壁上,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桌旁,抓起桌上的面包便啃了起来。
“你父亲的病好了吗?”炎军从厨房又端来一大盘的面包和牛肉,放在力德的面前,随口问道。
“什么病,根本就没病,不过是想骗我回去罢了,老头子面色红润,声音宏亮,精神好得很。”力德抓起一块牛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至少他朝我吼了大半天,气都不喘。”
“哈哈,又挨训了吧,这次是不是又催你结婚。”炎军笑道。力德一副浪荡性子,都三十几的人了,到现在都还没有结婚,他的父母为此着急得不得了,给他找了好些个对象,都被他拒绝了。
“可不是,这此又给我介绍了一个商人的女儿,瘦得像柴禾,一阵风都能吹跑,让我给回绝了。这次老头子抓狂了,臭骂了我一顿,还给了我三个月的期限,要是再不找个女人结婚,就打断我的腿。”力德愁眉苦脸,“要知道老头子可是说到做到,可是我一时间哪里去找个合适的女人。”
“你不是有个相好吗,就是姓织的那个。”炎军道。
“可她是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老头子是绝不会同意的。”力德摇了摇头。
“那你自己想办法吧,女人的事情我是帮不上忙了,我都还是个光棍呢。对了,这次的任务完成了吗?”炎军问道。
“完成了,按时将东西送到了帝都,路上一切都还顺利,小任务而己,不是为了顺路找点事做,我才不会干这种没有一点难度的事。”力德喝了口葡萄酒,觉得不够劲,“有白的吗,给我来一瓶吧。”
炎军又翻了瓶白酒出来,找了个酒杯给他倒上,力德接过杯子,滋滋的咂了一口,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件东西,丢给了炎军,“给你的,生日礼物。”
炎军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把带鞘的短匕,“这是我在送货去的武器店里看见的,觉得不凡,就买下来了。”力德道。
炎军将匕首轻轻的拔了出了,放在蜡烛前仔细端详,匕首刃长一指半,颜色灰黑,毫不起眼,手柄是坚硬的黑铁木,上面缠着黑色的布条,握在手中手感很不错,炎军拿起葡萄酒瓶塞,用匕首轻轻切了一下,瓶塞便一分为二,断面十分光滑,“好东西,看来像是刺客专用的。”炎军欣喜地道。
“应该是刺客用的,听店员说是矮人大师出品。哦,对了,炎军,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那间店的店主给我介绍了一个冒险任务,两名帝都武技院的两名学生,他们准备到落月森林去冒险,需要雇佣几名熟悉森林的冒险者带路。他们跟我同路到明月城来了,同行的还有两个护卫和一位侍从,护卫中一人看来是个高手,我把他们带到安源旅店住下了。”力德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兴奋地道:“他们的开价很高,300枚金币,怎么样,感不感兴趣,如果我们愿意去的话,他们就不找别人了。”
“哦,300枚金币,这么多,你知道他们去落月森林做什么吗,那里可不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炎军动心了,毕竟以现在的物价,两个铜币能买一块白面包,而一百枚铜币等同于一银币,10银币才等同于一金币,300枚金币确实是一大笔钱,即使他们两个人分一人一半也是不少了,十一年的冒险生活除去给父母的生活费用,他才积攒下500多枚金币,买下小楼后已经所剩无几。
“不清楚,我问过两人,他们说只需要我们带路就行了,其他的不用我们管,具体的要接了任务才能告诉我们。”
“既然这么轻松,需要开这么高的价吗?”
“管他呢,只要有金币拿就行。”力德用手搓了搓他的下巴,“我想敢到落月森林去的冒险者可不多,价格高点也不出奇,以我们的实力小心点应该没有问题的。”
落月森林在明月城的北面,面积极大,足有上百万平方公里,那是一片魔兽天堂,各种魔兽和凶猛野兽层出不穷。对于魔兽,根据其攻击力,对应魔法师的级别,人们把它们分为九级,九级以上称为超阶魔兽。而实际上,魔兽的战斗本能相当强,如果一个同阶的魔兽和魔法师或武士在森林里对决,绝对是成为魔兽的口粮。
那里的魔兽都有着各自领地,通常会对侵入领地的冒险者发起进攻,如果发现不敌则转身就逃,在森林里追上它们可不容易。另外别以为它逃跑了你就安全了,转过身乘你不备又来偷袭那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它们的领地也不是绝对固定的,今天是低阶魔兽的地盘,说不定明天就换成高、中阶魔兽的了。如果运气差,遇着一只到了发情期出来四处晃悠,寻找配偶的高阶魔兽,搞不好就会成为其讨好异性的礼物。哪怕是斗圣、法圣进入也不敢在里面横冲直撞,都需小心戒备。在里面丢掉的性命的高阶职业者可是不少,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百分之百的安全,所能做的就是小心、小心、再小心。
炎军两人多次到过落月森林冒险,不过都只是在森林的外围活动,并没有深入过。森林外围都是一些阶位较低的魔兽领地,最高只有四级,依照两人的战斗力,还是能保证全身而退的,而且执行的都是一些采集药材、搜寻森林特产、猎杀普通野兽、给年青冒险者当护卫之类的任务,唯一的一次针对魔兽的任务就是跟一个佣兵团合作,捕捉一只三阶的疾风狼,那次当众人好不容易到了疾风狼的领地,疾风狼早就闻风跑得没影了,一根毛都没看到,任务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明天我跟你过去一趟,看看情况再说。”炎军想了想说。
吃完饭后,力德便离开了,赶着去和相好热和去了。
炎军收拾好了一切,便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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