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那个案子,说实话,没有什么实感,总觉得一切都缺乏激情,和阿煜在一起的时候,遇到的案子无论怎么样都会变得很有趣,而我自己却缺乏这方面的才能。
你是煜亲王吗?这是我临走之前小捕快问我的问题,原来他们一直以为我是阿煜,难怪我出手参与,却没有人阻拦的。
我说,煜亲王身边怎么只有一个女人呢?阿煜从不会这样,虽然这极为不正常,但是,这确实是事实,阿煜总是不愿意陪同皇表妹们参加各种场合,这让很多人担心他会步七皇叔的后尘,可是现在至少在名义上是个有妇之夫,暂且少了些风言。
结果他们一致认为阿煜成了亲之后便双宿双栖,将我抛诸脑后。该怎么说呢,理论上,我身边的“佳人”确实应该是煜皇叔的娘子,也就是我的叔母,但是出于各种意外,现在的情况复杂起来,我仅仅只能否定自己是煜皇叔了,毕竟砸了他的牌子还真不好。
“肚子饿了。”眼面前还有个老祖宗需要我养着,刚吃过午饭却又饿了,不知道那么多东西她到底吃到哪里去了,明明身材很苗条,可却比老虎还能吃。
“不是才吃过吗?”由于上次我们过激的争吵,我现在是礼让三分,毕竟我突然发现那样的举动真不像个男人,然而一味的屈服也会显得难堪,我在苦苦挣扎。
“我要吃。”直接下了命令,我只好跳下马车去给她买,最终把马车后箱基本装满了,我们本可以租辆马车的,但是她坚持不要别人驾车,于是我出钱买下了一辆小马车,我坐在前面驾着车,我这辈子没做过的粗活,这阵子都做了,衣服洗了,人也背了,马车也驾了,东西也买了,简直无法想象。
“你确定不去看大夫?这么能吃一定有问题。”简直是食物的天敌呀,这样暴饮暴食绝对会出问题,我绝不是关心她,只是出问题后,倒霉的还是我。
“不用,没问题,我吃不穷你。”没错,吃倒是吃不穷我,但是跑路会累死我。
“到时候变母猪可不要怨我给你买的吃的,到时候蓝碧斯和你就不像了。”你也没那资本和他玩互换身份了。
“不会,因为无毒不丈夫嘛。”她突然诡异的一笑,什么意思呀,我毒吗?我给你买吃的又不是我自愿的,反倒怪我?真是蛮不讲理。
“你这人……”我驾着车在驿道上跑着,经常会有人回头看我,我总是咬着牙保持冷静,我的形象就这样毁了,一世英明就这样被这个女人砸了。
当我们的马车到一个斜坡的时候,我看见了一辆相当豪华的马车,那里的人正冲我招手,似乎是需要什么帮助,我只好停车。
“怎么了?”我问道。
“我们的马不行了,能不能搭你们的车?”年轻的车夫笑着问道,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举止。
“我……”我当然还没来得及说话,有人就出来掺和了。
“我们这里很小的,不知道你们人多么?”那么大的马车里面只坐一个人么?
“不过,只有我们少爷和我。”果然是有钱人家的人。
“那你们的车呢?”我突然想到严重的问题。
“没办法,只好舍弃了。”喂,不是吧?那么豪华的马车说扔就扔?浪费呀,到底是谁这么不知道节省呀,教育问题呀。
“不如,把我们的马接到你们的车上,这样宽敞一些。”这是我的提议,而蓝楸馨没有反对,我也松了口气,这女人难伺候。
“这主意好。”对方欣然答应。
当我看见他们家少爷的时候,我真的愣在了现场,那双妖气的凤眼,细白透明的皮肤,堪称人间极品的身段的家伙,只是让我们皇家颜面扫地而又掀起一种不正之风的七皇叔,那个出了名的短袖王爷。而我在这里遇见他,简直是我不幸人生中的大不幸。
“亲爱的栩儿,好久不见了呀?”他总是这样打招呼的,纵然长得倾国倾城,但无疑是个放荡的家伙。
“七叔。”我低着头,毕竟该有的礼貌还是得有。
“是谁让栩儿驾车呀,不会是煜儿吧?”眼睛一眨,风情万种,不知道为什么,他这几年又变得美丽了,蓝碧斯在他面前只能算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不是,是……”我的话依旧被人从中打断。
“七王爷有礼,萨拉诺曼迪斯正是小女子。”哈,还真是装的温顺。
“哦?阿煜的王妃呀,不必多礼,只是这侄子和叔母同行怎么不见阿煜呢?”啊?你不是在怀疑我勾引阿煜的娘子吧?我哪有这个胆子呀?
“阿煜回宫了,我们约好在苏州见的。”我本来是想求救的,但是身后被狠狠地拧了一下,算是警告的意思吧?这个女人,我想做什么都被她看穿了。
“哦?居然把娘子和情人放到一起,果然是他会干的事。”他一甩折扇,抛了个媚眼。
“喂,搞什么呀,谁是谁的情人呀?你不要乱说。”这个人也属于极难搞定的家伙,当年爱上他的女人多的可以塞满整个太湖,可这家伙居然和一个男人逍遥自在去了,震惊朝野呀。
“怎么啦?大家都知道你是阿煜的情人呀。”汗,这比误会我和蓝楸馨有不伦关系还要严重,我的清白一定要守护住,这个人绝对有本事让一个得到贞节牌坊的烈女羞死在牌坊下。
“七叔!我是正常人,对了,你的王妃呢?”其实这话说得不对,与其说那个人是他的王妃,倒不如说七叔自愿嫁给了别人。
“小秋呀,他在苏州,我正要去找他,所以,我们一路哦。”所以,带上我一起走吧?他就是这个意思,怎么这么巧呢,本以为可以到时候打发他走人,可是没想到目的地居然一样的。
小秋,原名魏子秋,曾经的吏部尚书,长得确实仪表堂堂,做事干净利落,处理政务漂亮得令人称赞,举手投足都是才子风流,他最擅长的诗词曲艺都是七叔喜欢的类型,再加上当时大家让他们合奏,结果曲艺传情呀,感情一陷已深,两个人的禁断关系让整个月的朝会都在探讨这个问题,却无人拿得出主意,硬拆不行,因为七叔当时豪气地说,谁敢这样做,他就脱离皇族,永远离开这里,也就是说,私奔。确实很厉害的家伙,要是让天下知道,脸上面子更难看。后来,一轮捐献女儿的好戏在朝廷上演,很多人把年轻貌美的女儿带来,想要来软的,结果,那些姑娘们竟然都流着泪叫道:好感人的故事,我们支持你们。你说,这可如何是好,无奈,无论出什么注意,鬼主意多如牛毛的七叔总能轻松解决,父皇打了个哈欠宣布:爱卿们,没人拿出办法吧?那朕就赐婚咯。如此轻易地解决了这件事情,这个消息让天下为之一震,爆发出各种声音,但最终,这么多年,两个人的感情比那些人伦夫妻有过之而无不及,堵上了悠悠众口。
“你们去那干吗?”按理说他们应该在京城才对的。
“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出来散散心吗?小秋说,江南风光难得可以欣赏呀,所以,我们就出来了呀,我是顺路去了趟六哥那里,小秋便先去了苏州。”嗯?他们会分开,简直是奇了怪了,六叔,艺文王,这个人么,最喜欢曲艺,而且是这方面的天才,就像我说过的那样,父皇的那堆兄弟都是怪胎,六叔最奇怪的事情在于执着于以琴与人交谈,明明不是哑巴,却从不说话,只有听懂他琴声的人才有资格和他交流,阿煜可以,而我很遗憾,对曲艺毫无造化。
“哦,七叔怎么好像又变漂亮了?”简直是奇迹,不惑之年的人却比年轻人还要漂亮,而且愈加妖冶了,那种风情也只有这个年纪的人才有,但是有了风情的人大多少了年轻的外貌,而他简直到了极点。而且,他并不女性化,即使是女人依然会觉得他很有男人味,这才是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那是当然的,我的小秋很爱我呀,什么都不用操心,当然不会老,还会更漂亮的,小秋也更英俊了哦。”呃,不谦虚一点吗?可是,他确实不需要谦虚了。
“那我一定很快就会老了。”像我这样操劳,很快就会爬满皱纹,结完银丝,成为一个佝偻的老头,然后不幸的死去,还真是可悲。
“才不会,栩儿的性格即使操心也不会老。”他说的肯定。
“为什么?”怎么可能不会老?
“因为比较笨,聪明人容易老呀。”我不喜欢这个说法,他简直是在骂我。
“七王爷果然像王爷说的那样有趣,栩儿确实很单纯呀。”这个说法似乎也只是听起来好听,但是,依然是在骂我,都不是人。
然后,两张脸上带着邪邪的奸笑的家伙,相互致意,而我,只有在这里独自郁闷。
亲爱的大家,小七首次登场,有礼啦。小七我呀,最最最最漂亮了,哇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