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我只想走了
当所有的一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一场恶梦向我扑来,不容我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的把我按到在地,我根本没办法去接受,没有任何挣扎力气,任凭他就这么的按着我,对我嘲笑。
哭不出来,更多的是恐惧和内心深处的害怕。
当离开城市的前一天,我决定在去看看躺在医院看着天花板不知为何的胡二。
胡二睁着老大眼睛,没有任何的色彩。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对他讲话。告诉他现在大家都还好,小琪现在也很好,我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另外一个城市上学了。说着说着我自己都不清楚在说什么,她的妈妈对我说:“孩子,不要太伤心了,谢谢你来看胡二。”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对她说:“我没有伤心,真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走出病房门口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很久很久,透过玻璃我希望能看到胡二能够流出眼泪,他始终没有流出眼泪,而我的眼泪不自觉的开始打湿眼睛。
离开城市,郑邦他们都来送我了。尽管有些不舍,终究没能说出口,我知道故事到最后,他们即使很想挽留我,可是没有办法,我说大家都没办法,是吧,这时候汽车要启动的我看见他们都在对我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我知道那些祝福伴随着风,永远在我身边徘徊。
父亲把我拎到一个城市里,然后离开,我惊讶他的放心。
城市是我以前只在全国天气预报的时候才听说过的,似乎很北。我的行李很少,义务教育的新口号“减负”减得我当时只是带了一大带子教科书和一大堆知名的资料书。我感到一无所有,甚至眼泪,因为空荡荡的眼眶可以让我藏得住更多的泪水。
也好,一无所有后可以再去拥有,一点一滴地拥有。身上除了衣物很**,唯一的就是张父亲给我张的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活有了保障,可我也没有了回家的理由。
一个月后新的环境让我手掌开始不停的退皮,崭新的健康皮肤让我感到莫名的不安。教室是在五楼,我习惯地在教室的最后面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然后我从这个窗户看着父亲的背影消失在校门的拐角。
看着父亲的转身我竟面无表情,更是吝啬地没有跟他道别。
父亲走后,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夜晚突然落下。
窗户外面的灯火有点隔世般的阑珊,隔着我那向南的城市璀璨,那里有我所有的记忆,那里有所有的祝福,风吹来,刺疼的皮肤。
五楼的教室,我很喜欢,尤其是这个坐位旁的窗户,这些都有点近似乎奢侈。
我经常依着窗户,透过玻璃张望着外面,下课的时候更是可以朝着外面哼哼早已没有音符的音乐,调子晃着,彩霞随风起舞。一整天的窗外,时光走的似乎很慢,像许魏的《时光漫步》一样,轻盈而又欢快。一整天下来,除了密密麻麻的演算外,毫无目的,或是有着另一种收获。
有时我听着MD,音乐早已忘记了,只是和着机里面旋转的音符慢慢的两眼平行看去。我不知道我要看什么,或是说外面真的太宽广了。
世界容下了我,可我找不到自己。
当城市里的夜晚突然落下的时候,整了五楼的灯火和着外面的市区的灯火一起通明,甚至可以达旦。最后一片残霞离去的时候,夜晚落下,我的窗前已模糊一片,然后我理所当然地关掉MD,换个姿势,低头面对一张张做完了和没做完的试卷。神采奕奕。
五楼十点半关掉最后一盏灯,然后我起立,转身,挨到最后一个走出教学楼。从五楼到一楼的台阶总共是一百五十个,我走在最后面,声控的延时灯光很有节奏地随着我的步子一盏一盏地闪亮,然后又熄灭。回寝后,神经继续白天的高度奔驰,我常失眠,或者说是我热衷于这漫长的夜,我于是把咖啡当作饮料的一样喝,或是品尝,然后出神地拉开窗帘,外面的灯火温和地抚摩着我的双眼,最后我安然入梦。
午夜来的很快,走廊里的灯凝固后,午夜漫长而幽静。我迷失在ENYA的爱尔兰的神秘世界里,死懒着不醒。透过窗帘,市区依旧阑珊,寝室鼾声祥和。夜色的漆黑如同大口袋,迸出黎明金色的光芒。
我望向南方,夜空的流星却向寒冷的北方下墬,往北斗星的方位,我在我不了解的世界里,望向下一个黎明。
一切重新开始。我清晰的感觉的到新的班头对我的个人意见,我懒的跟他计较。新的语文老师和以往的语文老师一样,他们说我很槽糕,尤其是作文惨不忍睹。我习惯他们在我作文上面划上10几分或者压根不给我分数。
尽管我已经很努力听好每节课,但又实在不知台上老师所云为何,很多次昏昏欲睡每次又都被班头发现,检讨成了他们敷衍学生的工具,记的我离开陨中的那一天,班头把我和胡二的检讨拿了出来,着实的吓了我一跳,估计有一本三国演义那么厚。我根本不知道我学进去了什么,却很清楚的知道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没有留恋的余地。
月考应该是每个高中都具有的,月考那天,我盯着考试试卷,翻来覆去根本不知道上面说的是什么,只知道打了空格和横线的地方要你写点什么上去。而通常这个地方至关重要,影响你的一生。我没有放过这些机会,把我想写的统统添了上去,英语考试的那一场,开头的英语听力磁带已经把我催眠了,直到监考老师把我对我说收卷子了,我才慌张的添上自己名字在ABCD上胡乱的添写。
语文考试,一看作文题目,我的梦想,这个题目从小学写到现在,一次又一次的去考验当初的誓言,一次一次的把他改动的面目是非。小学是纯粹一半胡编乱语,一半的童真。初中的时候大脑发展到一定阶段,在365行里面检一些高尚的职业来细细幻想。现在看来,梦想不过是,考上好大学。而这些滑稽就好比电视剧中间插播的某某明星做的洗发水的广告,明知道人们不会因为你是明星就去买这个牌子的洗发水,因为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洗发水早都已经固定在某一个牌子。
考试的成绩出来后,还是比较容易让我接受的,倒数第三,这就证明在我后面还有两名无知的同志。倘若真的我一下子奔到正数第三,我绝对要去殴打班头问他是否瞎了眼。
因为白天的淆杂,于是有了午夜的宁和。
五楼里没有星期六,六天后的星期天来的像是一个突然掉下的奇迹,尽管只有一下午。星期天的晚上我去城市的另一端花钱补课,上英语,我破费,因为我觉的这以后对我有用,上完英语课后,离下一个星期也还很遥远,于是我毫无保留地把时间花费在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子里,从午夜到黎明。这样可以说是我更像是一只忙碌的松鼠,来来回回地收拾夜晚下支离破碎的时间。有人说希望就在转角处,也就是在路口。可我经常在这个城市的路口突然的伫足,停下来是因为我不知道下一个路口怎么走,我在想下一个路口是不是就可以通往我那南方的城市。或是说我不知道在一个转角处等待着我的是什么,我曾经期待过什么。于是我不免尴尬。塔西陀说这样的尴尬是因为怀念,怀念过去。
夜的世界宁和安祥,尽管马路的车水马龙,大楼的等火通天,路口的红绿灯辉相应。这些都没有能覆盖上这难得的宁静。隔世般的阑珊让我一如既往的执迷,于是我迷路。有的时候我会在一个路口附近的KFC里面喝咖啡,或是可乐,依着窗台,向外张望,直到点子打烊。于是我想起了下一个路口,陌生地向经过的每一张面孔询问下一个路口,以至于我不走向了市郊。
午夜的时候,还有巴士慢游,里面的人很少,但无一例外地都依在车上的窗户向外张望着,或有目的,或只是一种姿势。身上有硬币的时候,我也会随意地踏上一辆巴士,因为里面有音乐,午夜电台的音乐和着这个城市的空寂的心灵,乏乏而响。车上的收音机播着城市的另一端的,别人点的复杂心情,我在想着,也许这个时候,入眠的已是梦乡中,未眠的却是守侯这这份心情在聆听。而我,只是选择一种行走,好让音乐一路上风铃一般,而在白天这只能是一种希腊神话中的“坦塔罗斯的苦难”。
一张张陌生而熟悉的面孔扑面而来,璀璨的灯光在路上一闪一闪,直到黎明的时候面孔换成环卫工人,微亮的晨曦淹没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天亮时,我回学校。
老爹打来电话问我考的怎么样,这是我上高中来第一次问成绩。也是我第一次在成绩上想欺骗他,我对他说我进步了。他鼓励了一番就挂掉了电话,这个时候风刮的很厉害,天下起大雨,我感冒了,忘了多带衣服。
秦平是我在五楼唯一的同性朋友。秦平的出现我认为是个奇迹。
那天夜幕快要降临,其他的同学都去吃饭,我松着身子依在窗户旁,微风吹着,外面的霞光很有节奏闪着。孤单的五楼突然响起琴音,空旷而又飘渺。像一阵风,掠过我身边。我寻声望去,秦平手指头上漂亮干净的茧晃过我的眼睛,深深刺痛着。秦平走过来把吉他递给我。我说我不行。他嘴角上扬,一个美丽的弧度,你的眼睛已经背叛了你,试试!我接过吉他,眼睛深深埋在了琴弦里。一些看不见的手指,像慵懒的风,正拨动我的心弦,奏出那潺潺的音乐。然后突然落下的夜晚拉开了一场熟悉而陌生的演奏,奇迹一般。
秦平是艺术生,考音乐的,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八年。他走读,每天天微亮的时候就从家里出发,肩上背着吉他和书包,沐浴着晨光,穿过几条马路后来到学校。然后他就跑上六楼的天台练琴,谁也不打扰,空寂的天台陪伴他的只有琴音和刚醒来的空气。
晚上的时候,九点过后,他就要回家了,还是一个人空荡荡的只有把吉他和书包陪着他。拐过校门口后我就见不到他了。我每次都想送送他,即使就送到一个最近的路口。但秦平总要我回去继续晚自习,夜里,他有风为舞。当微风轻轻划过学校围墙外的树梢时,夜色正好,秦平就那样静静地走过我身边,拍拍我肩膀,说声晚安,然后离去。
我上晚自习时,我想他还在练琴。我躺下就寝的时候,我想他也还在练琴。时光对谁来说都是公平的,秦阳要我好好的上自习,而他也是好好的在练琴。
时光都一样明摆着从我们的五指间划过,悄无声息,却留下一条条皱纹,伤痕一般,只是没有痛楚,因为麻木。可我的手指不再张茧了,秦平手指的角质蹭却日换一装,明亮的让我好羡慕。
零点后,秦平在城市里的另一个午夜里,我躺在寝室里跟他说平安!接着我就伴着城市里另一端的琴音,安然入眠。整个城市一如平安。
“你爱我吗”
“爱”
“真的爱我吗?”
“真的。”
“有多爱”
“就像死”朝安问我。
当时是班里排练一出戏。朝安是我这个学校说过最多话的女孩子,最初的因为班里元旦汇演要求排练的戏,一出悲剧。
上面的对白是男女主人公即将离别时的叮咛。而他们的离别是因为死亡,或是换个空间,别处继续缠绵。所有人都说我和朝安很有默契,台词跟自己说的一样,眼神也出乎神合。戏排的很好,似乎也很真。像命中注定一般,戏还没开演,寒风突起的那个晚上,朝安走向了我的身边。在她说我们在一起了的那个晚上,夜好美。
她拉着我的手在下完晚自习,最后熄灯的时候走下那一百五十个台阶,一步一步的。
有时我想幸福之路也莫过于此。之后我很难得再去补习英语课了,更加难得在星期天的午夜漫游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因为我的左手总是被朝安牵着,秦平的左手却依然的换茧。我告诉朝安,上帝祝福牵着男孩子左手的女孩。星期天的下午,朝安早早就在宿舍门口等我。
秦平跟我告别后就整整一个下午的时光凝固在练声房里面。走出校门口,拐进几条树阴萦绕的小巷后,朝安迫不及待地拉起我的手,一晃一晃的,带着逃难后的欣慰,在每一个漂亮的饰品店里流淌着时间。那时的时光就像精品店里面悬挂的风铃一样,清脆叮当,很是好听。
黄昏的时候我们回到学校,一如既往的晚自习。堆积成山的试卷间时常夹有朝安写来的纸条,温馨宁和。吃完晚饭后,朝安总要拉着我到学校围墙外的树**上,我们不牵手,因为时常有老师经过,甚至朝安的手上换上了本英语书,而不是我的手。傍晚的时候,风不停,绿树荫,霞光耀眼,天空的色彩史无前例般的丰富。我和朝安依在一起,走的很慢,她常常自言自语,我头望向南方的天际,并不问她说什么。
我低头看她,她的面容融合进晚霞中,红通通透着羞涩,我很想吻下去。可泰戈尔说死如同生样也属于生命。我想所谓的爱情也应该有所谓的生命吧。想到这里,我莫名的抽搐。稍后的时间里,不用朝安主动拉着我的手,我就已经紧紧的把左手无名指紧紧的扣着她的无名指。
指指相扣,脉脉相动。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