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锦衍和英国企业谈判到了很晚,中途他给慕容云敏打了个电话。
进屋的时候傅锦衍格外小心翼翼,脱掉了鞋子,仅穿着袜子,脚步落到地毯上轻极了,因为时间相当晚,可是他没想到女子还没睡,歪着头靠床坐着,敛眉看着桌上的电脑。床头上放的壁灯亮着,光芒朝下,把她整个人笼罩得严严实实。她穿着宽大的睡衣,一部份长发随意的挽起来,剩下的头发披到了肩上。
傅锦衍脚步微微一滞,就那么停在了地毯上。
慕容云敏抬头看到他在一旁,“你回来了,累不累啊?”傅锦衍解下领带,把西装挂到衣架上,再习惯性的凑过去吻吻她,声音略略带着责备:“老婆啊,不是让你早点睡么。孕妇不宜熬夜。”
“嗯,我知道,我还有一个会。”说完就把目光再次移回到电脑屏幕上,继续读文件,密密麻麻的英文让她的脑子有点酸胀。
她那种神情让傅锦衍知道劝什么她都是不会听的,也只有任凭她去了,自己起身去了卧室里的浴室,洗完澡出来时看到她还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表情疑虑重重,手停在键盘,半晌才摁两下。
“怎么了?”傅锦衍掀开被子,坐到她身边。
“这里我一直写不好”她紧着眉头,“关于华尔街和股市的市场行情分析及预测。”
一听之下,傅锦衍又是好气又好笑,二话不说的把笔记本电脑桌挪到自己面前,侧头问她:“怎么不早说呢,都愁成那个样子。你把你老公我忘记了?”
“嘿嘿,怀孕果真会笨的。”
她刚想要起身,腹部就有了动静,她吸了一口气,手扶着肚子。
“老婆,怎么了?”傅锦衍转过身,一只手揽着她的肩,一只手覆上她的小腹。
“小宝贝在动。”她虽然痛得有些,但还是抑制不住地惊喜。
傅锦衍把她拥在怀里,一只手轻轻地安抚着他们的小宝贝。
“还痛不痛了?”他轻柔的话语在她耳畔响起,竟可以缓解疼痛。
“我好多了。”她的身上出了一层薄汗。
她换了件衣服,坐在桌子前,打开远程的视频会议。会议持续了两个小时,而傅锦衍一直靠在床头翻看着床头的故事书,他时不时地抬头看看自己的小妻子。
慕容云敏合上笔记本电脑,揉了揉太阳,走回了床边。
傅锦衍帮她掖好被角,吻她的额头,“老婆,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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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
香槟美酒的宴会上,叶连召黑色的西装包裹修长的双腿迈进会场,他的气场虽然冷峻却依然吸引了名媛贵妇的目光。
“三子。”他看向一袭白色西装的男子,男子五官俊美,嘴角噙着淡淡的笑,眼神里却有着一种无法触及的冷淡,也许他的笑容和温润只是给人的一种错觉。如果说叶二少是军人般的冷峻气势,那三少就给人一种“人如玉,君子世无双”之感。他掌管着最大的娱乐公司,是众多女星极力想要攀附的权贵。然而,他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
身为这场宴会主角的陆静蕾身着一袭淡黄色的抹胸长裙优雅但又不失活力,她静静地看着白色的男子,默默地希望他可以转过头给自己一个目光。
命运,有时候就喜欢捉弄人,在不起波澜,如白开水一样无味的日子里,他以她猝不及防的姿态闯进她的世界,从此,她的生活像刮了一阵疾风,被吹得七零八落。
那一年,陆静蕾17岁,正是倔强和叛逆的年纪,在和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她决定离家出赚不知道为什么,也是在那几天,她忽而生出了一个念头: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她把平时存的上万块钱全部取了出来,从衣柜里拿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在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留下一张给父亲的纸条,就坐上来去云南的火车。
后来,她才知道,像那样疯狂的时刻,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听说,丽江,是一个适合艳遇的地方。
火车抵达丽江的时刻,已是第二天早上天亮,一路颠簸,差点把她颠出眼泪,而她一路心酸一路委屈,只是像赌气一般,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也不想让人看我笑话。
就在那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一米阳光”酒吧,那一天午后的丽江古城,美得像一幅画,她和男子意外的坐在了同一张桌子对面,他背着一台单反相机,眉眼干净。
她坐在酒吧的桌子上看着对面的他一脸认真地摆弄他的相机,一时间,心里想到,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对面坐着一个美少女他居然不欣赏,一脸专注地摆弄着他的相机。
就在看他几分钟以后,她忽而觉得心里很生气,开口对他道,“喂,你说我长得好不好看?”
他抬起头,一脸错愕的表情,用手指头指向自己对她说:“你问我啊?”
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冰镇啤酒,点点头,还没说出话却一口把嘴里的啤酒吐了出来,一边咳嗽一边抱怨,“怎么这么难喝?”
“小姑娘,第一次喝酒呀!”他问她。
“第一次不可以吗?谁还没有个第一次?”她大声的抱怨。
他看着她咳了几声,用眼神向她示意。
她一看周围,全是用惊讶的眼神打量着他们的客人,顿时,女孩的脸忽而烫得不像话。
她意识到,她的话被旁边的那些人误会了,她却不知道要怎么去解释。
“哈哈,你脸红了!”他笑道。
女孩狠狠地瞪着他,为了表示歉意,他给女孩点了一杯果汁。
一个月后,她照旧去上学。
只是,没想到,她会再遇见他。
彼时,他是大学里的男神,同学似乎很热衷于谈论他,甚至,有不少女同学偷偷地暗恋他。
而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却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堆满她的生活,他成了她无法出口的秘密。
21岁的那年冬天,她感冒了,她带着口罩,途径学校的大超市与他擦肩而过,他从她身旁走过,他没认出她,而她也只能故作若无其事。
互不打扰,或许,对彼此都好。
有一次,她不小心崴到了脚,他开着跑车在她身旁停下,她不知道他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只记得那一天,他说了一句,“陆静蕾,快点上车!我带你去医院。”她一脸惊讶地问道,“学长,你怎么在这里?”
他只是淡淡地朝女孩道,“你的脚已经肿了。”
而她,终于勇气问道,“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吗?在丽江?”
“嗯。”
现实就是,哪怕她百转千回,他依旧云淡风轻。
而她,却在认出他的那一刻开始,单纯而又固执地喜欢着他,只是,再喜欢,终究是说不口的。许是他知道,许是他不知道,但她不想再去猜测他是什么意思。
徐志摩在《忘了自己》里写道: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或许,有些遇见,只是一个美丽的意外,两个人的世界,本就注定无法殊途同归。
……
陆家的这场宴会就是为她准备的,他的父亲想要她融入上流名媛的圈子,更多一部分原因是想要她找到一个有身份地位的男人。富商大贾们注重利益远胜于亲情。亲情在金钱面前,永远显得淡薄。
而他,想要走近他,却没有那份勇气。
如果只是友情的阶段/能好好做朋友就保持下去/不要太贪心/爱情这东西太极端了/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蕾蕾,在看什么呢,马上要开舞了,男伴找好了没?”陆建勇喝了点酒后,面庞通红。
“爸,我——”她一转身,却发现男子已经不在原地了。
她提起裙摆,没有理会父亲,就朝人群中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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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咔咔,萧珺陌出场了。喜欢的记得收藏哦!
有奖问答:萧珺陌和谁在一起。
一:某老总
二:叶连召
三:一个人
四:某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