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三人已经来到了书楼的阁顶,阁顶正中摆放着一张几案。
三人分主次坐下,萧世泽坐在主位,孔尚礼坐在客位,萧天元敬陪末座。
原本摆放着的书籍已经被挪离到了旁边的书架上,几岸上随意陈列着几道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肴。阵阵的肉香不断地向四周飘散,刺激着萧天元的食欲。
小孩子向来嘴馋,加上萧天元平日里都是吃些素菜难见荤腥,自是食欲大开。
菜肴旁边还摆放着一个一尺来高党罐,上面用一块红布封印着,萧天元估计这里面装的应该是酒。
可惜自己实在是对酒一窍不通。
原本以为萧世泽会自己动手的,等了半天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
孔尚礼只好起身,一只手扶着坛壁,一手慢慢解开了封印。
顿时一股浓郁的清香扑鼻而来,同时还有一股恒久的泥土气息,随即听见了萧爷爷一声长长稻息……
“不愧是在地下收藏了四十年的女儿红,光闻这香气就直把我这肚子里几十年的酒虫全部都勾活了过来。不行了,我一定要大干三百杯,我可是号称千杯不醉,万杯不倒。”
或许是有意想舒缓一下氛围,孔尚礼边说话边看着萧世泽。
说完,孔夫子便真的先向自己身前的碗里倒了满满一碗,端起来仰头一饮而尽。喝完还习惯性地不忘伸出舌头向嘴唇两边了,一脸的意犹未尽。
倒是萧天元立马被他的这个动作逗笑了,但也只能忍着,只见他捂着肚子身体不住的着。
这时的萧世泽似乎才回过神来,思绪似是从久远的地方才回来,也不知这会儿他的思绪到底飘向了何时何地,一脸的落寞惆怅。
这些神情自是没有一丝遗漏的被孔尚礼看在眼里,但也什么都没说,只是在心底微微稻了口气。除了他自己,确实谁也没听见。
而萧天元此时只注意着桌上的好吃的,心里纠结着远处的那个大鸡腿,却因为有两位夫子在场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在好吃的好玩的面前,很少有小孩子能抵得住,尤其是萧天元还没吃中午饭,心里z早就饿的咕咕响了。
这就是小孩子的世界,简单而美好,远没有大人那样复杂。
只能在夹菜时萧天元会不时地向鸡腿的方向瞅两眼,这一切却是没有被孔尚礼注意到。从他看见那一坛酒开始,他就一直注意着好友萧世泽,自然没工夫理萧天元了。
不过萧天元脸上的动作表情,却一览无余地正好被回过神来的萧世泽看了个彻底,却并没有挑明。
而孔尚礼想起刚才自己习惯性的动作,却又不禁有些讪讪不好意思起来。不知是不是因为刚刚这一碗酒的缘故还是其他,总之双颊竟有些微红。
“呵呵,一时酒瘾犯了,也没注意,但此事千万不能外传啊。那个???????那个???????”
不用想也知道他这话是对谁说的,只是他说这话时显得不是那么的有底气。
本想只是缓和一下气氛,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正理。到最后,反而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把两手不停地放在裤腿上揉搓着。
“好了,你就不要再装可怜博同情了,人家天元和我还饿着肚子呢。”
说完,也不管旁边站着的孔夫子,直接用筷子夹了个大鸡腿放到萧天元面前的碗里,然后才抱起酒坛给自己和孔夫子面前的碗里斟满酒。
各自端起碗来,什么也没说,就这样一干二净。
继续把酒满上,然后才接着说道:“天云啊,我知你平日里日子过得清苦,营养跟不上才使得你的脸色有些蜡黄。这里就我们三,没有外人,不用拘束,想吃什么就自己夹,不要害羞。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吃饱,这样才有力气好好读书写字。若是按家族辈分来算,你也算是我的孙子辈了。今后除了在课堂上我们以师生相称,私下里你就叫我们两个爷爷吧。有你这样的孙儿,也是我们两个修来的福气。估计是上天可怜我们这两个糟老头子,才把你送到我们跟前。”
听完萧老的话,原本忍住的泪水又再一次夺眶而出。
“你说你这孩子也真是,先前在课堂面对众人施压时都能表现的一派淡定从容,怎么到了现在却被萧老头的几句话就给弄得像个娘们似得哭哭啼啼呢?要知来日方长,今后在一起的日子还长着呢。我们两今后不仅仅是你的老师,更是你的朋友亲人。什么话都可以对我们说,遇到不明白的事我们替你想办法做主。你要是真觉得对不住我们的话,你小子就为我们两好好争气,博个状元回来。现在我以你老师的名义命令你,把桌上凡是你动过的菜都给我吃完吃干净。带会儿我要是还看见你肚子是瘪的,看我到时候怎么罚你。”
说完又是一碗酒下肚,而不知为什么,什么时候起他的眼角也微微的有些湿润。
都这么大的人了却像个小孩子一样收不住心绪,一定是这酒年份太久把自己熏得,我才不会为一个小屁孩伤心呢!
说来也是奇怪,这么多年自从出师以来,自己还是第一次在一天中有如此百转千回的经历。
真可谓是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会儿终于能清净了,却不想此酒的劲道竟是如此的霸道。
才喝了三大碗,自己已经有些微醺了。
或许自己是真的老了,而这个大陆也注定将会是年青人奠下了,我们这些老不死的只能在余下的岁月里静静等待了。
一生中有两件重大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生死。
前一件几十年前就已经做完了,后一件已经拖沓了这么多年,估计没多久也要做个了断了。
人们都说七十古来稀,而今自己和萧老头都是接近古稀之年的老人了,只希望在入土之前能够把这一生所学尽力的传授给他,也不枉费了我们这一生的心血。好歹也算是苍天保佑,后继有人。
而前几年,珍儿也走了,走之前我还专门和她见了一面。
他躺在我的怀里,一脸的幸福安详。
不得不说我和她都老了,她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再也不复年轻时那么光鲜明媚。
可我这个糟老头子仍旧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子,在我心底不可磨灭,无人替代。
有句诗说得好,“思欢久,不爱独枝莲,只惜同心藕。奈何许!天下人何限,慊慊只为汝。”
最近是越来越爱梦见她了,梦里满是她的影子,我还依稀还记得初见她时的样子。
那个还是在娘肚子里就和我指腹为婚的女孩,有着红扑扑的小脸蛋,还有一双水灵灵的眼镜。我记得她那时还梳着两条小辫子,辫子上扎着一对蝴蝶发簪。
她还说那对蝴蝶是她娘给他扎得,她说其中的一只是她,一只是我。
她还说等她长大了要我骑着高头大马去接她,他要做我的新娘子。
我还以为我记不住这些话语了呢,哪知不仅记得,还是记得如此的清楚。
好像已经快有一甲子了吧,原来我和珍儿已经认识这么久了。
我以为她曾经一度消失了,原来却是已经在我心里的房子里悄悄地住了这么久了。
要是当年的我不那么的任性,不去想着反对家里指腹为婚。那么现在我们俩应该也有天元这么大的孙子了吧,或许比他大一些也说定。
其实彼此心里还是有对方的,可为什么情愿让它一错再错却没有一个人先开口呢?
若是说当年的我们太年轻,那许多年以后又是为什么呢?
若是我们两有个孙子比天元大,我们就让他做哥哥吧。
若是个女孩儿,我们甚至可以把她许配给天元,让他为天元生许多许多的孩子。
珍儿,你说我的这个想法好不好?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就像你知道我心底是怎么想的那样,我两还是像年轻时那么默契。
可是我们那时终究是太年轻太胡作非为了,而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去了。
即使我还是以前的那个我,而你已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你。
在你走之前,你给我看了你一直藏在心底的那个蝴蝶发簪。
原来这么多年了,你还把它保留着。
你是为了我吗?还是为了曾经那颗执着的痴心,或是那段难舍的感情?
我在怀里紧紧地抱着你,听着你一脸幸福地说我们第一次相见时的场景。
原来有些事,你没忘,我也没忘。只是大家刻意地回避而已。
你总是不停的说那一年的事情,在你睡着前我还听见你说那对蝴蝶。
你说里面有一只是我,一直是你。
你说我会骑着高头大马来娶你,你会穿上红嫁衣。
可是你从早等到晚,从青丝等到白头,依旧不见我骑着高头大马而来的身影。
珍儿,等我一阵子吧,等我把天元培育成才我就下来找你,那样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萧世泽那个老你还记得吧,他又在缅怀他年轻时的故事了。
我知道今天喝的这坛酒是当年白家送他的那坛。
这送他的那里是女儿红啊,分明就是颗女儿心。
可是当年的他和我一样,白白的错过了姑娘的一片痴情。
这酒藏了又藏,终究敌不过岁月。
还是做孩子好啊,你看现在奠元吃的多香。
我发誓下一世绝不会扔下你不管,你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我再也不要像年青时那么任性了。
我会为你扎辫子,送你美丽的蝴蝶结。
我会骑着高头大马到你的门前,我会来娶你。
我要为你揭开红盖头,你要为我披上红红的嫁衣。
真的,珍儿,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你。
不离不弃!
生死相依!
无怨无悔!
百年之后,归于同! 作者 任之